合同纠纷的赔偿范围包括几种

最新修订 | 202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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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纠纷的赔偿范围通常涵盖因违约让对方遭受到的直接损失以及可能获得的利益损失。像为了履行合同而花出去的钱啦,还有因为对方违约额外产生的费用等,这些都属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呢,就是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原本应该得到的利益,像预期的利润之类的。不过要记住哦,赔偿的数额不能超过违约那一方在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为违约可能导致的损失哟。
合同纠纷的赔偿范围包括几种

一、合同纠纷赔偿范围包括几种

合同纠纷赔偿涵盖直接经济损失与可期待收益损失。直接损失包括履行成本及因违约产生的外费用;可期待收益则指合同正常履行下的预期利润。但赔偿总须限于违约方签约时能预见的经济损失范围,避免过度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纠纷的处理类型及其区别在哪

处理合同纠纷,可选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协商是双方自主交流解决;调解由第三方协助达成共识;仲裁由仲裁机构裁决,具约束力;诉讼则法院作出强制执行裁决。协商和调解灵活成本低,但无强制力;仲裁效率高,一裁终局;诉讼严谨,具二审救济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包括什么

处理合同纠纷常用四种方法: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协商是双方平等交流解决争议;调解借助第三方权威公正促进和解;仲裁依双方签订的协议,由资质仲裁机构裁定;诉讼则提交法院审理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纠纷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比如为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因对方违约而外产生的费用等。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在合同正常履行情况下本应获得的利益,例如预期的利润。但需注意,赔偿的数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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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的范围和种类分别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代理人的范围和种类分别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代理人的范围和种类分别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第三十四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第四十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 理人。人民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二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 侦查 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 当事人 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 法定代理人 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 诉讼参与人 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 诉讼代理人 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 近亲属 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9月2日)
第三十三条 人民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
(四)、
(五)、
(六)、
(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可以准许。
第三十六条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第三十七条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用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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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质押担保包括的范围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质押担保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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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质物不同,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我国担保法只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观点,新的观点认为质押合同也应当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
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质权人对权利质押载明兑现日期或提货日期的各种票单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金或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因为没有标示出具体出自的法条,所以大概解释一下吧。在法律上,存续期间指的是合同或者权利的有效期间就是在这个期限之内法定有效或者约定有效。
不知情的第三者是相对于知情第三者而言的。打个比方,知情第三者是指明明知晓一个物品或权利存在法律上的瑕疵,会损害相关人的权益而故意购买。而不知情的第三者是在完全不知晓的情况下实施了同样的法律行为,所谓不知者不怪,在法律上,不知情的第三者不会受到惩罚性的处理,而知情第三者则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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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几种
夫妻共同负债通常包括: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的债务;双方都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具有共同意愿的债务;以及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需要所负的债务。这些债务都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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