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给员工交意外险是赔付应给谁
该单位为员工投保的意外保险赔款应当给予何人
只要存在着劳动关系,尽管投保人有权指定收益人,然而,该收益人必须为被保险人和其近亲家属成员中的一员,并且需要获得劳动者本人的明确同意方可生效。因此,当企业主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时,究竟由哪位员工成为收益人,这完全取决于雇员自身的意愿,并且在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家属范围内优先进行选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针对公司调整员工工作时间是否可作为离职理由这一问题,需要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探讨。倘若调整后的工作时间对您的个人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同时公司并未能与您事先商议达成共识,抑或这一调整违背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您有权利选择离开这家公司。
然而,若是这一变动在适当的范围之内,且公司已经提前向全体员工通告告知过,那么在这种条件下,想要将此视为合法的辞职理由或许就存在一定的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单位更改上班时间可以辞职吗怎么办手续
单位调整工作时间安排,是否构成员工主动申请辞职的条件,这应根据调作息制度实施后是否对个人实际利益产生消极影响来进行考量,如对正常生活休息权产生严重干扰或者违反劳务协议约定条款等。从普遍原则来看,若此类改变无合理性并且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劳动者有权选择自主辞去现有职位。通常情况下,正式办理辞职流程需提前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辞职缘由以及拟定离开公司的具体日期。若是处于适用期阶段,则只需给予三个工作日的事先通告;倘若已度过适用期,那么通常须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方可启动辞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投保的意外保险赔款应给予被保险员工或其近亲家属,具体由谁受益需员工本人同意。虽然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但必须在员工及其近亲家属中选择。因此,谁是受益人取决于员工意愿,并在其及近亲家属中优先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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