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都有什么内容
工伤赔付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及福利不变;伤残达标准有一次性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有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严重者有伤残津贴,依护理等级和期限定护理费;还有住院伙食、交通食宿等其他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赔偿都有什么费用
工伤赔偿涉及医疗、住院伙食补助、交通住宿、康复治疗、辅助器具等费用,及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用和伤残补助金依据实际需求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雇主须支付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工伤赔偿劳动仲裁时效多长
工伤赔偿劳动仲裁时效通常为一年,自当事人知晓或应知权益受损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欠薪争议,仲裁时效不受一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需在一年内提出赔偿请求,逾期则可能丧失时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工伤赔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于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受伤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相应补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伤残津贴,如果被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按月发放;护理费,根据护理等级和护理期限确定;此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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