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房产赠与儿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例如,若在完成房产转让手续时,仅由父母在相关文件中添加了儿子的个人姓名,且其未明确表明该房产是赠予儿子及其妻子二人所有,则在此阶段可视为该房产为儿子个人之私有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反之,假如在完成房产转让手续过程中,父母除了添加儿子的个人姓名外,同时包含了儿媳的姓名,或者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予儿子及儿媳二人所有,则此种情况下,该房产便可以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倘若儿子与儿媳已缔结婚姻并共同承担了还款义务,那么他们共同偿还的房贷部分极有可能转化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再者,若在此期间存在书面约定并且此约定的内容未涉及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情形,那么就应按照其约定来确定房屋的归属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父母过户给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情形一:若在房地产产权归属变更过程中仅登记了父母一方与其子女之名者,此种情形可视作父母单向赠予其子女。在此情况下,该房产将被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范畴。
情形二:若无其他明确权属约定,且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时同时登载双方法人代表姓名,则可判定为双方权益共享,即已构成夫妻共有的财产,双方均对应享有财产处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父母过户给我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赠予我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父母在将房产过户至子女名下时,明确表示此赠与行为是赠与给夫妻双方的,那么该房产便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然而,如果这份声明中只表明将房产赠与给其中某一方或未对此作出任何言明或解释,那么此房产就被视为已赠予方的专有财产,在涉及离婚等事宜进行财产取舍分配时,无法对其进行任何分割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儿子,是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只过户给儿子,未明确表示是夫妻共同财产,则视为儿子个人财产。若过户时包含配偶名字或明确表示赠予两人,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可能转化为共同财产。有书面协议则按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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