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补偿顺序是什么意思
破产清算补偿次序乃是在企业陷入破产境地进行清算过程中所遵循的对各类负债与权利进行偿还的优先次序。而在这一重要环节之中,明确划分补偿次序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为它直接关乎各方面利益的合理分配。通常而言,首先应当偿付的就是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两项。
其中,破产费用囊括了诸如破产诉讼相关费用及管理、变卖和分配债务人财产所需支出的各项花费等等;共益债务则涵盖了因管理人或债务人对涉及双方均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提出书面请求而引发的债务等诸多内容。接下来,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偿付:
1.职工债权,具体包括所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等项目。
2.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拖欠的税款。
3.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清算补偿金如何计算公式
当企业面临破产清算的状况时,对员工补偿金的计算往往显得极其繁琐,这就需要我们全面地兼顾到各种复杂的影响因素。通常而言,关于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其具体数额主要是根据该员工在现今所在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来进行计算的,而每一年的工作时间都将被视为一个计算单位,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补偿金额。如果员工的工作时间超过了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那么他将会获得等同于一年的经济补偿金;相反,如果员工的工作时间还不到六个月,那我们就会给予他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在此,我们所提到的“月工资”实际上就是指该员工在与企业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连续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破产清算补偿金标准是多少钱
当企业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后,对于涉及到的经济赔偿问题,其具体的衡量和支付标准主要是依据员工在该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来确定。这意味着,如果某个员工在这家公司的工作时间达到了一整年,那么他将有权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这个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只有六个月或更短,那么他也可以得到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员工的月工资水平超过了该公司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他还将额外获得一笔经济补偿,具体金额为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但是,这种情况下,员工所能获得的经济补偿总额不能超过十二年。这里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或劳动关系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破产清算时,需遵循严格的债务偿还次序。首要偿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前者含诉讼、管理、变卖财产等费用;后者则涉及合同未履行完毕引发的债务。随后依次为:1) 职工债权,涵盖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2) 社会保险费及欠税;3) 普通破产债权。此次序确保各方利益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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