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出来了下一步怎么处理
在工伤鉴定结果正式公布之后,根据此次鉴定所确认的伤残程度,你即将有机会向所属工作单位索取对应级别的工伤补偿款。倘若贵司已为各位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绝大部分的补偿款项将由工伤保险机构负责承担;反之,若贵司并未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责任均需由贵公司独自承担。因此,你务必妥善保管相关的医疗记录以及鉴定报告等关键证据文件,以便在与单位进行商谈时提供有力支撑。
如若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你仍有权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及裁决请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鉴定出来了以后怎么办
当贵司的工伤鉴定报告出炉之后,根据相关的伤残级别评定标准,贵公司将有权利按照鉴定结果,对劳动者进行相应金额的工伤补偿赔付。在此过程中,若贵公司依照法律规定为我方正常上缴了工伤保险,那么部分的赔偿责任将由工伤保险基金会代为支付,而剩余部分的赔偿即由贵公司来负责承担;反之,若贵公司未能按规定为我方提供有效的工伤保险保障,那么所有的赔偿金额则需全部由贵公司自行承担。为此,我方需要在案情发生前,提前备妥所需的资料信息,积极地与贵公司就赔偿事宜展开深入的商谈。
如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我们也可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请求仲裁机构介入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工伤鉴定出结果后还要做什么
在经历工伤鉴定以及其结论宣布之后,倘若被官方认证为真实的工伤事故并且评定了相应的伤残等级,那么您有权向您所在的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相应标准的工伤赔偿,这其中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用、在停工期间内所应享有的薪资待遇、以及一次性的伤残补贴等等。若遇用人单位不予赔偿或提供赔偿有失公平公正之情况时,您有权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维护自身权益。而且,如果您正在考虑结束当前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您还将有机会获得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鉴定结果公布后,您可依伤残程度向单位申请相应补偿。若单位已购工伤保险,补偿多由保险机构承担;未购则单位全责。请妥善保存医疗记录、鉴定报告等,作为谈判依据。协商未果,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