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事仲裁结束后有新的证据吗
在商事仲裁程序尘埃落定之后,倘若当事人察觉到有新的证据浮出水面,这或许会对裁决的最终结果带来重大的冲击。然而,究竟如何处理这种情况,现成的答案依赖于有关法律条文及仲裁规则的具体规定。大体而言,若所提到的新证据源于仲裁过程中的资源限制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未曾被采纳,且此项证据有可能颠覆原有的仲裁结果,那么当事人便可考虑向仲裁机构提出重新审理的请求,或者向法院递交撤销仲裁裁决的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商事仲裁结束后有新的证据可以吗
这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探讨。通常而言,若新的证据具备足够的说服力,足以动摇原仲裁裁决的公正性与合法性,那么它很可能会对该案的最终判决产生深远的影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仲裁制度遵循着一裁终局的原则,因此重新申请仲裁可能面临相当大的挑战。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新的证据在仲裁过程中未能得到合理的收集,并且对案件的结果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那么当事人或许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三、商事仲裁结束后有新的证据怎么办
当商事仲裁程序圆满结束之后,不幸地发现存在新的证据且情况变得愈发复杂。在此情形下,必须先行判定此新证据对于原先的仲裁结果产生之影响力大小。倘若新证据具备实质性影响并且能够揭示在仲裁过程中未被合理获取,或者是由于无可规避之客观原因而错过提交时机,那么您便有权利请求法院撤销原有的仲裁裁决或是拒绝执行该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商事仲裁后,若发现新证据,可能影响裁决。处理方式取决于法律及仲裁规则。若新证据因资源限制或不可抗力未采纳,且可能改变裁决,当事人可向仲裁机构申请重审或向法院撤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