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所有权认定条件有哪些
确定土地使用权要依据法律认可的所有权来源证明,如政府颁发的证书及审批文件。土地过去使用和当前占有情况也关键。如有异议,需关注土地边界线和四至范围。律法章程和政策规划是裁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怎么处理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先协商,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裁决,个人间或个人与单位间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三十日内可向法院起诉,此前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三、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怎么办
土地所有权有纷争,先协商,协商不成请政府处理。行政单位间纠纷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置,公民间及公民与行政单位纠纷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调处。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在收到通知 30 日内可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首先,需要依据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比如政府颁发的土地证书、相关的批准文件等。其次,土地的使用历史和实际占有情况也是重要参考。如果存在争议,还要考虑土地的边界、四至范围是否清晰明确。此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也是认定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