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后公司还存在吗
破产后清算工作完成后,原企业往往已不存在。清算旨在通过出售资产偿还债务,按照法规流程结束企业法律身份。清算中,企业财产依法处置,债务按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偿还。清算顺利完成后,企业注销注册,失去法律主体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二、破产清算后的财产该如何分配给个人
在企业破产财产分配中,个人收益分配严格按法定顺序进行。首先,支付破产程序费用及共益债务。其次,偿还员工薪资、医疗、伤残和抚恤金,并支付应欠职员的款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补偿金。之后,清算未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和欠税。最后,剩余财产按比例分给普通破产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清算后的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破产后,债务承担取决于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负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持股为限。破产清算时,先清偿破产费用及员工薪资、社保和税款,余下财产按比例分配给普通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清算完成后,公司通常不再存在。破产清算的目的是通过变卖公司资产来清偿债务,并依照法定程序结束公司的法律主体资格。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公司的资产会被依法处置,债务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清偿。一旦清算程序结束,公司完成了注销登记,其法律主体地位也就终止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