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决定能否驳回申请
行政复议决定是否有权力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对于行政复议机构对于复议申请进行裁决的情况下,可以做出驳回回复。在行政管理机构实施公务行为过程中,若对公民个人权益造成损失,公民可采用多样化的申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公民可提交复议申请,此项操作应于相关法定期限内完成。行政管理机构会在收到申请后五天内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若决定予以受理,行政管理机构将向申请人发出正式通知。待到申请人收到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时,如对复议结果持有异议,仍有权启动行政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一)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应当责令其恢复审理。
二、行政复议决定与法院裁判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复议裁决与法院判决的差异何在
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之间存在显著区别。
首先,从性质方面来看,两者有所不同。行政复议既具备行政机关化解矛盾纠纷所体现出的行政司法性质,同时还承载着行政机关内部层次分明的监督功能;
然而,行政裁决则主要被视为一种典型的行政司法行为。
其次,在调整对象方面,二者各具特色。
最后,两者的基础法律关系、行为依据以及权力范围等方面也存在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行政复议决定书错误纠正需要多久
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误判纠正所需时间
行政复议所需的补充改正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自行政部门受理复议请求之日起算。假如复议申请人在接到行政部门发来的补充改正通知书后,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按要求补充完备相关资料,这将被视作其自愿放弃此次复议申请处理。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无法判断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补正材料。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补正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延长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并记录在案。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补正材料后,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行政复议机构在裁决复议申请时,有权驳回申请人的申请。行政管理机构在执行公务时若侵犯公民权益,公民可通过复议等途径维权。申请复议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管理机构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会发出通知。申请人如对复议结果不满,可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