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客交了定金不想租了可以退吗
通常情况下,租赁意向书签订并支付定金后,若不签署正式合同,定金通常不予退还,因为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放弃租赁相当于对出租方的补偿。但如果定金协议中有特殊条款允许退还定金,则应按照这些条款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租客交了定金不想租了怎么处理
若租赁双方之中的承租人在交纳了定金之后决定放弃租用房屋,通常情况下,我们建议定金将不再予以归还。这是因为定金所具备的特性便是对合同履行的担保作用,当承租人违反约定并选择不继续租用房屋时,出租方便有权利没收其所缴纳的定金。然而,如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出租方愿意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定金,那么这样的做法同样是被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租客交了定金不想租了怎么办
在此境况之下,若租赁者在交纳定金之后产生不再承租之意向,那么定金往往将无法予以退还。这主要是由于定金具有保障合同得以顺利执行的内在属性,倘若租赁者有违此项规定而选择离开,则其自然没有资格再次索回已支付的定金。然而,若在定金协定中双方有着特殊性的约定,例如由于不可抗力等非租赁者自身所能控制和支配的因素导致无法实现租赁,那么便可依据该约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般情况下,租客交了定金后不想租了,定金是不予退还的。因为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如果租客违约不租,定金就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但如果双方在定金协议中有特殊约定,比如约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退还定金,那就按照约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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