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应优先清算并支付员工薪资,包括工资、补贴、社保费用及法定赔偿。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先偿员工欠薪,再补社保欠费和税款,最后处理其他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时,工资发放通常遵循以下原则:首先,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职工的工资属于优先清偿范围。其次,工资的清偿比例根据破产财产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再者,若公司有可供分配的财产,应及时通知职工申报债权,包括工资债权等。在清偿过程中,会制定清偿方案并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执行。如果职工对工资清偿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总之,公司破产时会尽力保障职工工资的发放,但具体情况需根据公司破产财产等实际状况确定。
三、公司倒闭社保缴纳如何处理
公司倒闭后,社保缴纳处理如下:应及时办理社保注销登记。在注销前,需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包括单位应缴部分和员工个人应缴部分。未足额缴纳的月份,员工在新单位入职后可要求新单位继续缴纳,前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若公司无法补缴,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一般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员工可自行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将社保关系转入个人缴费状态,以确保社保权益不受影响。如公司在倒闭前已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等相关待遇。总之,要尽快处理社保事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当公司倒闭时,员工工资的处理方式如下: 公司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应当首先优先支付员工的工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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