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工伤事故造成四级伤残的情况下,应获得以下赔偿款项:
首先是由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块金额依据受伤者于事故发生前十二个月至评残当月之前十二个月(即:“24个月”)平均月工资额,计算得出,相当于向其支付个人月均工资额的2100%(即:“21个月”)。
其次,伤残职工仍需继续接受治疗和康复训练时,在此期间内的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将按照其原有的薪酬水平按月发放,即按照受害人领取的75%的个人工资作为伤残津贴标准。
另外,如受害人为尚需提供医疗照护服务的病人,单位还应支付适当的护理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杂项收入。
最后,若该工伤病患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完成退休手续之后,将停止发放伤残津贴,继而按照规定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的各项福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工伤十级伤残怎么鉴定的
工伤十级伤残鉴定主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鉴定时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鉴定委员会会组织医疗专家,依据相关标准对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一般会通过医学检查、询问病史等方式进行,如检查肢体功能、感觉功能、关节活动度等。如果符合十级伤残的相关规定,如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等,就可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
三、工伤五级伤残如何进行赔偿
工伤五级伤残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3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此外,还可享受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相关待遇。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本人工资及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
工伤致四级伤残,应获赔偿:单位付一次性补助金,按事故前后24个月均工资21倍计;治疗期间工资福利照旧,津贴为原薪75%;需护理者,单位负担护理费及杂费;退休后停发津贴,转享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