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劳动合同原件

最新修订 | 2024-12-29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8人
专家导读 单位不把劳动合同原件给劳动者是不对的,这违反了法律。正常来说,劳动合同应该是双方各有一份的。要是单位没把合同文本给劳动者,那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就会让单位改正,还得让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呢。这就是说单位得把合同给劳动者,不然就得挨罚啦。
单位不给劳动合同原件

一、单位不给劳动合同原件

企业未向员工提供劳动合同的原始文本

在签署了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每位职工提供一份合同副本。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履行此项规定,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干预并责令其进行整改。

此外,若因之导致职工受到任何伤害或损失,用人单位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劳动者可要求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签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订立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改正;单位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还可保留好工作相关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邮件、考勤记录等,以备日后维权之需。

三、单位不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合法吗

单位不提供劳动合同原件通常不合法。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双方各执一份是常见做法。单位拒绝提供,可能导致劳动者在维权时面临举证困难等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若单位未履行此义务,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提供,单位拒不提供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单位拒绝提供劳动合同原件给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劳动合同应由双方各持一份。若单位未交付合同文本给劳动者,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整改,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3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单位不给劳动合同原件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4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6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3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3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8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1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7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6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5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4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6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5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1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3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通134****750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7****833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4****583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合同丢了原单位不给补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失且单位不配合时,可向原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协商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机构求助。若调解不成或对方不履行协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原审原告能否撤回原审起诉
[律师回复]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1条规定,再审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起原审判决自动撤销,而且还能满足原审被告申诉要求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84条之规定,是否允许原告申请撤诉要做必要的审查。在再审判决宣告之前,首先要审查撤诉是否损害国家利益再审案件中的原告撤回原审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不侵害国家和公共利益,问他们是否同意撤诉,原审被告据此还可以得到相应的司法救济的、更注重效率,因此撤诉在再审程序中的运用是有法可依的。不符合法治理念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的基本要求。 三、允许原审原告撤回原审符合法律的价值目标的实现,不侵害他人利益、第156条之规定,申请撤诉是一,原则上应予准许,国家不应过分干预。 二、允许原审原告撤回原审有利于化解纠纷,符合法治理念的要求。如果当事之间已无任何纠纷,并最终定位于效率。如果不允许再审程序当事人行使撤诉权,显然不符合法的价值目标的实现,也有助于在全社会树立和维护人民和人民法官的权威和形象。 四、允许原审原告撤回原审有法律依据。撤诉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9、131条,不仅不符合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如果不允许受侵害的当事人撤回诉讼,有可能加重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因为当事人申请撤诉往往基于以下原因: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理由如下: 一、允许当事人申请撤诉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其他当事人也同意原告撤回原审诉讼请求如果还坚持做出判决,胜诉无望。而在追求效率与效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的价值目标既追求公平、公共利益次还应当征询其他当事人的意见,看是否损害他们的利益、二审民事诉讼活动中,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参照适用的仍然是 一、二审程序,那么撤诉案件同样可以这么理解。当然,原审原告申请撤诉并未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原审原告提出而发生的,当然原审原告也可以以自己的意志来决定是否再诉讼下去,对私权的处理;当事人认为诉讼效益小而诉讼耗费大,即使胜诉也无甚可得;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诉讼理由不充分,当事人的私权利并非不能动摇人民裁判的效力,既然调解书送达后原审判决自动撤销,当然包括撤诉权,同时也给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使本已化解的矛盾加剧。享有撤诉权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具体表现。申请撤诉是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行为。从审判实践来看,其表明提讼的当事人对其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不再要求进行审理,这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所作的一种处分,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申请撤回的权利是无可非议的,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具体表现。当事申请撤诉的,往往是其诉讼目的已经通过诉讼外的方式得到了解决,只要当事人的撤诉原则上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可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允许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从诉讼成本和诉讼效益的角度来看,也无规避法律的行为。这说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劳动合同丢了原单位不给补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失且单位不配合时,可向原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协商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机构求助。若调解不成或对方不履行协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原告可以代替原告撤诉吗,撤诉原告可以代替原告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向人民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若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的,人民不予准许,还会按照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原告向申请撤诉,准许后将做出准予撤诉的民事裁定书,该案就会进入结案程序,经过内部结案、归档等程序后,该案件的档案由档案室保管,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申请查询。
申请撤诉,即原告在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之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提出撤回其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人民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
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29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原审起诉后原告能否撤回原审起诉
[律师回复]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1条规定,再审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起原审判决自动撤销,而且还能满足原审被告申诉要求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84条之规定,是否允许原告申请撤诉要做必要的审查。在再审判决宣告之前,首先要审查撤诉是否损害国家利益再审案件中的原告撤回原审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不侵害国家和公共利益,问他们是否同意撤诉,原审被告据此还可以得到相应的司法救济的、更注重效率,因此撤诉在再审程序中的运用是有法可依的。不符合法治理念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的基本要求。 三、允许原审原告撤回原审符合法律的价值目标的实现,不侵害他人利益、第156条之规定,申请撤诉是一,原则上应予准许,国家不应过分干预。 二、允许原审原告撤回原审有利于化解纠纷,符合法治理念的要求。如果当事之间已无任何纠纷,并最终定位于效率。如果不允许再审程序当事人行使撤诉权,显然不符合法的价值目标的实现,也有助于在全社会树立和维护人民和人民法官的权威和形象。 四、允许原审原告撤回原审有法律依据。撤诉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9、131条,不仅不符合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如果不允许受侵害的当事人撤回诉讼,有可能加重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因为当事人申请撤诉往往基于以下原因: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理由如下: 一、允许当事人申请撤诉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其他当事人也同意原告撤回原审诉讼请求如果还坚持做出判决,胜诉无望。而在追求效率与效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的价值目标既追求公平、公共利益次还应当征询其他当事人的意见,看是否损害他们的利益、二审民事诉讼活动中,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参照适用的仍然是 一、二审程序,那么撤诉案件同样可以这么理解。当然,原审原告申请撤诉并未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原审原告提出而发生的,当然原审原告也可以以自己的意志来决定是否再诉讼下去,对私权的处理;当事人认为诉讼效益小而诉讼耗费大,即使胜诉也无甚可得;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诉讼理由不充分,当事人的私权利并非不能动摇人民裁判的效力,既然调解书送达后原审判决自动撤销,当然包括撤诉权,同时也给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使本已化解的矛盾加剧。享有撤诉权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具体表现。申请撤诉是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行为。从审判实践来看,其表明提讼的当事人对其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不再要求进行审理,这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所作的一种处分,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申请撤回的权利是无可非议的,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具体表现。当事申请撤诉的,往往是其诉讼目的已经通过诉讼外的方式得到了解决,只要当事人的撤诉原则上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可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允许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从诉讼成本和诉讼效益的角度来看,也无规避法律的行为。这说明
原房屋全部折了,还可以原拆原建吗
[律师回复] 乡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手续向当地村委会提议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手续,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议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要求,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乡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乡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订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人员现寓居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手续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要求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六、审批县人民政府准许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准许书》。
七、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准许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乡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解决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换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怎样的?
1、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好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如合同期满自动离旷工除名、破产遣散等开除除名辞退提前解约的主要原因一定要写清楚。2、失业人员从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失业手册或流动人员就业证(农民合同工带上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有关手续)。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原车主不在,怎么能过户,可以提供原车主身份证原件,原车主户口本,原车主行驶证,原车主登记证书
[律师回复]
1、需要原车主本人持有身份证去办理过户手续,而车主已经死亡,无法签字,那样就不能过户,只有继承人继承后,确权,才可以有继承人,卖掉车子办理过户。
2、每辆汽车都有一个固定的户口,汽车户口主要登记着汽车所有者和住址,以及相关的一些汽车参数。
3、过户的汽车证明这台汽车属于你本人及没有肇事和违章,不过户一般车子有点问题,比如汽车肇事,没有参加年检,偷盗车辆,走私车辆等,不能按正常手续过户。
4、应准备的材料: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抽取)、车辆购置附加税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扩展资料亲属过户车辆直系亲属机动车过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交易方式,即仍需去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点可以是本人身份证所属车管分所,或是转让方身份证所属车管分所,但转让方不必本人去办理。另一种是赠予方式,可到公证处办理一个赠予公证,凭借赠予声明和公证书来办理转移登记。但公证费用按照赠送车辆的价值百分比来收取,一般高于交易方式的费用。必须手续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抽取)?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 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简要流程
1、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2、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3、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二手交易的大致费用 代办费用:委托经营公司代办费用一般在200元左右。其他费用:评估车辆费180元,验车费80元,打票150元。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已经过户就完成,其实车辆过户之后还要进行窗体顶端养路费和购置附加税、保险的车主变更,凭本人的行驶证原件就可以办理。注意事项不能过户
1、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2、达到报废年限的(如车况较好,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可以过户,但不准转籍;
3、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4、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
5、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6、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7、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8、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新单位需要消防证原单位不给怎么办
遇到原单位未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建议先友好协商。办理消防许可证流程:准备申请报告,填写《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提交至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察和审核,通过后支付费用,领取许可证。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原单位不给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怎么办?
原单位若是不肯给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并且协商无效之后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去投诉。《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单位是不能够拒绝向劳动者提供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若是因为不提供证明导致员工不能享受失业保险的,单位是需要赔偿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单位不给劳动合同原件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