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起诉

最新修订 | 2025-01-06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若要起诉开发商延期交房,首先要准备如购房合同、开发商延期交房通知等充足证据。接着按法定流程起草起诉书,写明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等。然后向房产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诉讼中有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购房合同有违约金约定,若过低可申请提高,法院会依法公正判决。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起诉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起诉

首先,您需按照法律规定,准备充足且确凿的相关证据材料,例如: 购房合同、开发商关于延期交房的正式通知或者相关证明文件等等。

接着,根据法定流程,起草符合规范的起诉书,详细列明原告(也就是您自己)和被告(即开发商)的基本身份信息,明确提出您所主张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同时也需要清晰地陈述事实经过及相关理由,充分阐释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具体情形。

然后,请务必选择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法院一般来说应该是位于您购买房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在整个诉讼程序中,您可能会经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多个重要环节,因此,我们建议您认真对待每一个步骤,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值得强调的是,在购房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具体金额往往都有明确约定,法院会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倘若您认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无法完全弥补您因开发商违约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您有权向法院申请请求适当提高违约金的金额。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计算

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如何核算 关于开发商延期交付商品房时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问题,这主要依赖于购房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于违约金的标准及方式所达成的共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各方当事人均可灵活就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违约金额度以及赔偿金额计算方式进行约定。

若签署的合同当中附有明确的关于延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金条款,那么必须严格地按照上述合约中约定的计算公式及比例来计算开发商所应付的违约金。

具体而言,该种延期交付商品房违约金的计算过程可按以下步骤来实施: 首先,确定违约金的计算比例,此类信息通常都会预先在合同中予以列明,比如每日万分之一或者百分之二十这样的比例;接着,根据购房合同中所标明的内容,精准地算出所购买的商品房总价款; 其次,我们要理清楚违约行为发生的天数,通常是从合约规定的交房日期的次日开始计起,直至开发商实际交房的日期为止; 最后,我们就可以通过定金违约金比例与违约天数的三者相乘,从而计算出开发商所需向买受人支付的违约金总额了。

举一个例子说明,假设合同约定每日的违约金比例为万分之一,商品房的总价为100万元,而延迟的天数累积达到了200日,那么,我们可以套用以下的基本运算公式:因为违约金等于总房价乘以比率再乘以天数,所以:100万元乘以1/100000乘以200,最终得到的结果便是2万元的罚金

值得指出的是,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话,那么购买方有权向负责审理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提出申请适当提高违约金的额度。

反之,如果违约金的额度过高,那么开发商亦有权提出调低至合理范围内的请求。

另外,倘若开发商未能在下过规定时限之日起的60日内完成交房事宜,那么购买方有权选择退房,并且要求开发商追加更多的违约金作补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三、开发商延期交房后破产重整业主权益如何保障

在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后,无力重新启动经营,走向破产时,业主权益如何确保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保障? 当购房者面临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境况时,务必适时运用催告权维护自身权益: 1.如果购房者有意解除合同,应首先采取相应的催告措施。

2.若经过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依然未能如期交付房屋,此时购房者即可获得合同解除权

这意味着,购房者解除合同所需满足的条件包括: 第一,开发商存在延迟交付房屋的行为; 第二,已实施催告程序; 第三,在催告后的三个月期满后,开发商仍未履行交房义务。

3.购房者所享有的合同解除权自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三个月至一年不等,具体而言,解除权的有效期从催告日起算,一年后截止。

在此期间内,购房者均可随时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而一旦超出此期限,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解除权。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了解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起诉的过程中,我们清楚了起诉的大致流程、证据准备等重要方面。然而,与之相关的还有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比如在起诉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时,如何确定违约金的合理数额,这需要依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判定。另外,如果开发商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不可抗力等抗辩理由,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呢?这些都是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关键环节。如果您正面临开发商延期交房想要起诉违约金却对这些相关问题感到疑惑,不用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起诉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4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3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3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8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3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5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5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6****46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8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5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8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5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3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5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京152****587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6****731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6****108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违约金应当按照双方当事人当初的合同约定来进行计算,当然了,如果双方当事人关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并没有做出约定的,就是适当的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来进行确定,但是不能够超过实际损失的30%。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开发商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吗
构成,开发商延期交房一般分为两种情况:1、在合同上约定的入住的时间到来的,开发商未能完工,却通知了买房者入住。2、房屋实际并没有完工,也没有达到入住条件,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也通知买房都入住。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帐务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之间约定违约金按房价款的总额计算消费者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理由。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都要依约支付,除非开发商存在免责事由,如地震、战争等这些由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则可以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就应当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买受人所购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不存在免责事由,则开发商需承担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包括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和在一定条件下、达到一定期限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等。通常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条件及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都有约定,这时则应按合同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9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开发商延迟交房不给违约金该怎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开发商延迟交房不给违约金该怎样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开发商延迟交房不给违约金怎么办?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2、交房后,拒交物业费管理费或采暖费;(延期交房问题解决后再补交)
3、协商未果,依法,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延期交房违约金该如何确定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规定,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按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若认为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开发商延期交房带来的损失,则可以“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
关于违约金,一般是有约定就遵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根据法律规定主张相应的违约金。
注意事项
应注意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证据,保留延期交房的额外损失证据,还应注意诉讼实效,了解延迟交房退房条件,开放商延迟交付超过30-90天,买受人就有权要求退房,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应向买受人双倍退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购房者应依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应根据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力。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驶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驶。如果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有明确约定的,一般按照约定处理。在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情形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购房者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房屋进行使用的,仍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违约金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开发商逾期交付,购房者催告后应给予三个月的合理期限,期限届满时,开发商仍不能按时交付的,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方能得到支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来进行确定的,当然了,可能有一些人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并没有约定具体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实际的损失来进行计算,但是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延期交付违约金赔偿过低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商品房延期交付违约金赔偿过低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过低,可以根据实际损失确定违约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9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计算,延期多年,能够追几年的
[律师回复]
一、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从交房到期日次日开始计算,2个月内缴纳,2个月外,购房者有权退房,要求更多的违约金。
二、例如:交房日期为10月1日,那么应该在12月1日前缴纳。
1、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各种原因,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都要赔付违约金。
2、逾期60日以内: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3的违约金。
3、逾期60日以上: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内退还已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的5赔付违约金。业主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5的违约金。
扩展资料: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买期房开发商延期交房能怎么赔偿违约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买期房开发商延期交房能怎么赔偿违约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由延期交房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因其数量多、涉及面广而成为近年来市有关及仲裁机构受理的最主要的一类房地产纠纷案件。对于卖方来说,延期交房需承担的直接法律后果有两个:一是违约赔偿;二是若延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间,可能导致买方单方解除合同。本文仅就延期交房所引发的违约赔偿中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
一、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标准及其调整
按照深圳市有关房地产主管部门印制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下称示范合同)规定,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地产的,每延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实践中买卖双方多采纳了本条的约定。对于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标准,笔者碰到的或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意见有:
1、认为该违约金标准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约定,根据合同自由(意思自治)原则,予以支持;
2、经当事人申请后审查认为该违约金标准过高,应予适当减少,调整为每日万分之三;
3、经当事人申请后审查认为该违约金标准过高,应予适当减少,调整为按购房款计算的同期贷款利息。
上述判决或裁决意见的分歧焦点集中在该违约金标准是否过高。对此,笔者认为应当从违约金的性质及延期交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两方面来分析:
(一)关于违约金的性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合同法》)实施以前,有些学者认为违约金不仅具有赔偿守约方损失的功能,还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合同法》确立了全新的违约责任制度,《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它从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及市场经济原则出发,摒弃了违约金的惩罚性功能,而确定了违约金的补偿性,即违约金是用以补偿受害方因合同对方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其性质属于赔偿金的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关于约定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损失的调整制度,从另一角度进一步明确了违约金的补偿性质。
我国《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英家的违约责任制度。对于违约金的补偿性原则,1971年俄勒冈州最高审理的哈蒂诉白伊案是个很好的说明。该案中原告作为农场主请被告打水井,约定1967年4月1日完工,每延迟一天付50美元的损失赔偿,被告超过21天才完工。诉讼中,被告提出证据证明这口井迟至6月才需启用浇灌。据此判决该违约金条款不得强制执行。可见,就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在没有任何损失的情况下,甚至可将约定的违约金调整为零,不予赔偿。
(二)延期交房引致的买方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对违约的损害赔偿范围进行了界定,即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具体到延期交房而言,如果卖方按期交房,买方就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日期自用或出租房屋,这部分自用或出租房屋的利益可以用房屋的租金利益来统一衡量。因此,一般而言租金损失即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可得利益的损失,也相当于英美法中的期待利益的损失。
从买卖关系角度来说,买方取得房屋的对价是支付了约定的购房款,也即买方可以取得租金利益的前提是买方为履行合同而支付了购房款。因此,如果将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理解为净利益的话,买方在卖方延期交房的情况下损失的可得利益就是租金利益扣除购房成本,包括分摊的购房款及利息损失。可见,所谓买方购买房屋所占用或借贷资金在延期交房期间的利息损失是包含在租金利益损失中的。
这种利益损失构成分析在实践应用中会碰到一个问题,即以目前深圳市有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房屋指导租金为标准计算出来的房屋租金,普遍低于该房屋购房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造成以指导租金计算的买方租金利益损失尚少于利息损失的情况。如果以市场租金为
标准计算的租金利益损失仍少于利息损失的,这部分损失差额不应由卖方来承担,因为这部分损失差额是买方所受的交易的损失,与卖方延期交房没有相当的因果关系,换句话说,不论卖方是否按期交房,买方所受的这部分损失差额总是存在的。
综上分析,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标准计算每月违约金为房地产价款的
1.5%,对照我国目前银行贷款利息月息0.465%,约定的违约金是银行贷款利息的三倍多,也大大高于该房屋的实际租金,根据违约赔偿的补偿性原则,显然存在约定违约金过高的情形。当然,由于《合同法》对 过分高于 的规定过于抽象,在实践中容易引发争议。对于违约金 过分高于 实际损失的标准问题,最高人民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
(二)》(下称《解释
(二)》)(草案)中规定以超过30%为标准,该解释一旦颁布,有助于统一司法实践,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更具可操作性。必须注意的是,对过高违约金的调整应当由当事人提出,否则法律并没有规定或仲裁机构可以主动予以调整。
至于对过高违约金应当调整到什么程度,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从而留给了法官或仲裁员自由裁量的余地。如前所述,实践中有将过高的延期交房违约金调整为按贷款利息的,也有调整为每日万分之三的。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解释
(二)》(草案)关于以超过实际损失30%作为 过分高于 的标准,则每日万分之三仍有过高之嫌。笔者认为,从审判实践出发考虑到此类纠纷所引发的社会成本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贷款滞纳金的规定,目前将过高的延期交房违约金标准调整为每日万分之二点
一,似乎不失为一种较为合理可行的调整程度。
二、可预见规则在延期交房违约赔偿中的适用
在延期交房引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有些买方还提出其它损失,如因信赖卖方会按期交房而将子女从外地接来深圳准备入学,因延期交房又不得不送回的差旅费损失等。若买方要求卖方赔偿这类损失,在诉讼中买方将面临两大法律难题。
首先,买方应证明这类损失与延期交房之间的因果关系。
其次,买方将受到《合同法》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可预见规则的限制,即违约方赔偿的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买方还需证明其损失是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而不是过分的远隔。笔者整理出影响决定可预见范围的事实包括如下情况:违约人的身份、原告的身份、对特别情事的实际了解、商品的性质和用途、受害人支付的对价大小等。本文对此不展开分析,仅就延期交房的通常情况而言,买方买房通常是为了自用或出租,因此,租金损失是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而对于前面提到的差旅费损失,由于买方的自身情况千差万别,卖方不可能也没有义务对此一一了解,从通情达理人角度出发,差旅费损失不具备可预见性,除非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即已明确告知卖方其购房是为了让子女入学。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签订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房,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支付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违约金都有相应的约定,一般是总房价的日万分之二,实际违约金就是总房款乘日万分之二再乘以实际延期的交房天数,这样就可以计算出来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买期房开发商延期交房该怎么赔偿违约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由延期交房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因其数量多、涉及面广而成为近年来市有关及仲裁机构受理的最主要的一类房地产纠纷案件。对于卖方来说,延期交房需承担的直接法律后果有两个:一是违约赔偿;二是若延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间,可能导致买方单方解除合同。本文仅就延期交房所引发的违约赔偿中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
一、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标准及其调整
按照深圳市有关房地产主管部门印制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下称示范合同)规定,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地产的,每延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实践中买卖双方多采纳了本条的约定。对于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标准,笔者碰到的或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意见有:
1、认为该违约金标准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约定,根据合同自由(意思自治)原则,予以支持;
2、经当事人申请后审查认为该违约金标准过高,应予适当减少,调整为每日万分之三;
3、经当事人申请后审查认为该违约金标准过高,应予适当减少,调整为按购房款计算的同期贷款利息。
上述判决或裁决意见的分歧焦点集中在该违约金标准是否过高。对此,笔者认为应当从违约金的性质及延期交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两方面来分析:
(一)关于违约金的性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合同法》)实施以前,有些学者认为违约金不仅具有赔偿守约方损失的功能,还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合同法》确立了全新的违约责任制度,《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它从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及市场经济原则出发,摒弃了违约金的惩罚性功能,而确定了违约金的补偿性,即违约金是用以补偿受害方因合同对方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其性质属于赔偿金的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关于约定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损失的调整制度,从另一角度进一步明确了违约金的补偿性质。
我国《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英家的违约责任制度。对于违约金的补偿性原则,1971年俄勒冈州最高审理的哈蒂诉白伊案是个很好的说明。该案中原告作为农场主请被告打水井,约定1967年4月1日完工,每延迟一天付50美元的损失赔偿,被告超过21天才完工。诉讼中,被告提出证据证明这口井迟至6月才需启用浇灌。据此判决该违约金条款不得强制执行。可见,就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在没有任何损失的情况下,甚至可将约定的违约金调整为零,不予赔偿。
(二)延期交房引致的买方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对违约的损害赔偿范围进行了界定,即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具体到延期交房而言,如果卖方按期交房,买方就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日期自用或出租房屋,这部分自用或出租房屋的利益可以用房屋的租金利益来统一衡量。因此,一般而言租金损失即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可得利益的损失,也相当于英美法中的期待利益的损失。
从买卖关系角度来说,买方取得房屋的对价是支付了约定的购房款,也即买方可以取得租金利益的前提是买方为履行合同而支付了购房款。因此,如果将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理解为净利益的话,买方在卖方延期交房的情况下损失的可得利益就是租金利益扣除购房成本,包括分摊的购房款及利息损失。可见,所谓买方购买房屋所占用或借贷资金在延期交房期间的利息损失是包含在租金利益损失中的。
这种利益损失构成分析在实践应用中会碰到一个问题,即以目前深圳市有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房屋指导租金为标准计算出来的房屋租金,普遍低于该房屋购房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造成以指导租金计算的买方租金利益损失尚少于利息损失的情况。如果以市场租金为
标准计算的租金利益损失仍少于利息损失的,这部分损失差额不应由卖方来承担,因为这部分损失差额是买方所受的交易的损失,与卖方延期交房没有相当的因果关系,换句话说,不论卖方是否按期交房,买方所受的这部分损失差额总是存在的。
综上分析,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标准计算每月违约金为房地产价款的
1.5%,对照我国目前银行贷款利息月息0.465%,约定的违约金是银行贷款利息的三倍多,也大大高于该房屋的实际租金,根据违约赔偿的补偿性原则,显然存在约定违约金过高的情形。当然,由于《合同法》对 过分高于 的规定过于抽象,在实践中容易引发争议。对于违约金 过分高于 实际损失的标准问题,最高人民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
(二)》(下称《解释
(二)》)(草案)中规定以超过30%为标准,该解释一旦颁布,有助于统一司法实践,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更具可操作性。必须注意的是,对过高违约金的调整应当由当事人提出,否则法律并没有规定或仲裁机构可以主动予以调整。
至于对过高违约金应当调整到什么程度,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从而留给了法官或仲裁员自由裁量的余地。如前所述,实践中有将过高的延期交房违约金调整为按贷款利息的,也有调整为每日万分之三的。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解释
(二)》(草案)关于以超过实际损失30%作为 过分高于 的标准,则每日万分之三仍有过高之嫌。笔者认为,从审判实践出发考虑到此类纠纷所引发的社会成本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贷款滞纳金的规定,目前将过高的延期交房违约金标准调整为每日万分之二点
一,似乎不失为一种较为合理可行的调整程度。
二、可预见规则在延期交房违约赔偿中的适用
在延期交房引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有些买方还提出其它损失,如因信赖卖方会按期交房而将子女从外地接来深圳准备入学,因延期交房又不得不送回的差旅费损失等。若买方要求卖方赔偿这类损失,在诉讼中买方将面临两大法律难题。
首先,买方应证明这类损失与延期交房之间的因果关系。
其次,买方将受到《合同法》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可预见规则的限制,即违约方赔偿的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买方还需证明其损失是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而不是过分的远隔。笔者整理出影响决定可预见范围的事实包括如下情况:违约人的身份、原告的身份、对特别情事的实际了解、商品的性质和用途、受害人支付的对价大小等。本文对此不展开分析,仅就延期交房的通常情况而言,买方买房通常是为了自用或出租,因此,租金损失是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而对于前面提到的差旅费损失,由于买方的自身情况千差万别,卖方不可能也没有义务对此一一了解,从通情达理人角度出发,差旅费损失不具备可预见性,除非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即已明确告知卖方其购房是为了让子女入学。
开发商延迟交房不给违约金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发商延迟交房不给违约金怎么办?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2、交房后,拒交物业费管理费或采暖费;(延期交房问题解决后再补交)
3、协商未果,依法,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延期交房违约金该如何确定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规定,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按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若认为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开发商延期交房带来的损失,则可以“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
关于违约金,一般是有约定就遵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根据法律规定主张相应的违约金。
注意事项
应注意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证据,保留延期交房的额外损失证据,还应注意诉讼实效,了解延迟交房退房条件,开放商延迟交付超过30-90天,买受人就有权要求退房,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应向买受人双倍退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购房者应依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应根据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力。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驶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驶。如果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有明确约定的,一般按照约定处理。在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情形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购房者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房屋进行使用的,仍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违约金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开发商逾期交付,购房者催告后应给予三个月的合理期限,期限届满时,开发商仍不能按时交付的,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方能得到支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给违约金
首先,有约定的从约定。一般购房合同中都会对开发商逾期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和支付条件作出约定。如果预售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标准的,则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违约金。其次,无约定的按法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应该多长时间给业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从交房到期日次日开始计算,2个月内缴纳,2个月外,购房者有权退房,要求更多的违约金。
例如:交房日期为2014年10月1日,那么应该在2014年12月1日前缴纳。
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各种原因,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都要赔付违约金。
逾期60日以内: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3的违约金。
逾期60日以上: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内退还已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的5%赔付违约金。业主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5的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未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开发商原因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应区分具体情况和具体内容,看是否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的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9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需要什么时候给业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从交房到期日次日开始计算,2个月内缴纳,2个月外,购房者有权退房,要求更多的违约金。
例如:交房日期为10月1日,那么应该在12月1日前缴纳。
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 以外的各种原因,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都要赔付违约金。
逾期60日以内:开发商按日 每天赔付万分之3的违约金。
逾期60日以上: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内退还已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的5%赔付违约金。业主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按日 每天赔付万分之5的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未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开发商原因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应区分具体情况和具体内容,看是否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20]865号)的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因此,对于个人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延期交房而取得的违约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与国税函[2020]865号文规定的违约金性质不同,不属于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期房延期交房违约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不过,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但合同上的违约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影响开发商不断降低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比例的因素有很多。一般开发商都有一个工程进度表,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气、资金等,一旦工程进度不能按时推进,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增大的话,开发商势必会降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以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损失。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起诉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