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侵犯劳动者权益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5-01-25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5人
专家导读 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权益遭侵犯,应这样维权:先留存如劳务派遣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相关证据。可向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主张权利;因用工单位原因致权益受损且双方有协议约定的,可将二者作为共同被告,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需注意,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应在争议发生一年内提出,对裁决不服可在15天内起诉,要及时合法维权。
劳务派遣侵犯劳动者权益怎么办
劳务派遣侵犯劳动者权益怎么办

一、劳务派遣侵犯劳动者权益怎么办

在劳务派遣的情境里,要是劳动者的权益遭到了侵犯,那得这么去做。

首先,一定要把相关的证据给留存好,像是劳务派遣合同工资条,还有工作记录之类的这些东西。咱得知道,根据《劳动合同法》,是可以向劳务派遣单位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因为劳务派遣单位其实就是用人单位,它得对劳动者承担起劳动法上面规定的那些义务。

要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有协议约定,并且,是因为用工单位的原因才让劳动者的权益受损了,那劳动者就可以把这两者都当作共同被告,然后去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

这里得注意,劳动仲裁可是前置程序,必须要在争议发生的那一天起算,一年之内把仲裁给提出来。要是对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气,那就可以在收到裁决书的那一天起,十五天之内去向法院起诉

总之,劳动者一定要赶紧的,通过合法的途径去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可不能拖拖拉拉的,不然权益就更难保障。

二、劳务派遣遭遇工伤法律如何保障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遭遇工伤,法律有相应保障。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派遣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可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赔偿,如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若派遣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派遣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费用。同时,用工单位对工伤劳动者也有一定责任。用工单位应负责处理工伤事故的现场急救等事务。若因用工单位的过错导致工伤发生,派遣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有过错的用工单位追偿。劳动者应及时收集与派遣关系、工伤事故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医疗诊断证明等,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等法定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三、劳务派遣中遭遇工伤法律如何保障

在劳务派遣中遭遇工伤,劳动者权益受法律多方面保障。

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工伤保险条例》,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意味着,一旦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工伤,劳务派遣单位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按规定流程为劳动者争取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伤残津贴等。

若用工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提供的劳动条件不符合安全标准等,导致工伤事故发生,那么用工单位需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者应注意保存与工伤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事故现场证人证言、医疗诊断证明等。在权益受损时,可先与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面临劳务派遣侵犯劳动者权益怎么办这一问题时,解决之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关注。比如,即便权益得到了维护,后续如何预防类似侵权情况再次发生呢?这就涉及到对新派遣协议条款的仔细审查,确保自身权益在源头得到保障。另外,若因侵权导致劳动者心理受到影响,能否获得相应补偿呢?这些都是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倘若你在劳务派遣侵犯劳动者权益的后续问题上,如预防措施、补偿等方面存在疑惑,不要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详细解答。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2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务派遣侵犯劳动者权益怎么办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6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1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5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8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6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1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5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8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3****88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8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2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1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0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6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3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4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8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8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2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1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0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6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3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4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京152****104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5****683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4****679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2****104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5****683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4****679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2****104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5****683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4****679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者存在劳动关系吗
劳务派遣单位与受派遣工人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职责,与被派遣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其日常管理。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仅负责派遣员工的使用和岗位管理。因此,被派遣工人与劳务派遣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公益岗和劳务派遣工有什么区别,劳务派遣工是否包含公益性岗位
[律师回复] 劳务派遣工不包含公益性岗位,公益岗与劳务派遣工的区别如下:
1、用工形式不同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从业人员与事业单位应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劳务派遣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
2、劳务关系不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统一纳入市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将人员档案资料移交市劳务派遣公司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交纳社会保险、办理工伤认定和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双方因履行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工资待遇不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市城区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由市劳务派遣公司按月按时足额发放。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由市劳务派遣公司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账户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用中职工个人承担部分由市劳务派遣公司在从业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劳务派遣,虽然派遣员工系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但实际上该工资是体现在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派遣费用中。鉴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派遣单位违法法律规定,侵害派遣员工权益的,用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扩展资料:公益岗和劳务派遣签订合同方式:
1、实行劳务派遣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
2、公益岗公益性岗位是不属于新劳动法的同工同酬范围的,公益性岗位是政策性安排就业,领取的工资,准确点应该叫做岗位补贴,另外,同工同酬,是指劳务派遣的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者订立几年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另外,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常见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消费者权利也称消费者权益,是消费主体的权利和利益的合称。消费者利益由多种利益因素构成,主要包括物质经济利益、精神文化利益、安全健康利益、时效利益、环境利益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的是消费者所享有的,由法律、法规确认,受法律、法规保护的权利。
二、常见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真实名称或者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或说明的;
10、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商品价值做虚假宣传的;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1
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条款提供商品的;1
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有上述行为,消费者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向经营者提出索赔要求,索取赔偿的数额应按所购买的商品的价格和接受服务的费用双倍返还法。经营者有上述欺诈行为,又拒不接受消费者的赔偿要求,消费者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提出控告,不能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提出诉讼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务派遣中有哪些权益义务?
1、劳务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至少要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劳动者在劳务派遣有年假吗
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派遣劳动者在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可以享受年假。相关的派遣劳动者可以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遵守相关的劳动法律规定,在劳动期间按照相关的劳动合同进行相关的劳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0w+浏览
劳务派遣合同中的风险三:被派遣劳动者致人损害和自身
[律师回复] 被派遣员工致人损害和自身收到损害后,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责任分担不清是个大问题,其吟唱的法律风险不容小觑。实践中,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就、非用人单位原因而出现的伤害事故的责任承担问题往往没有约定。原因在于大部分用工企业认为,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出现工伤等,用人单位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而由派遣单位承担。被派遣劳动者同时与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存在老我弄过关系和劳务关系,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是被派遣劳动者的共同雇主。在劳务派遣活动中,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共同获得劳动者未他们创造的共同利益。用工范围通过劳务派遣协议取得劳动者劳动给付请求权,享有对劳动者从事具体工作的劳动过程管理权和劳动者成果的所有权等,这些决定了用工单位承担义务的基础。另外,对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劳动中致他人损害或自认遭受损害的,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尽雇主之替代责任呢,对外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2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例如劳务派遣单位所派遣的劳动者不具备特定岗位的上岗资格,当被派遣劳动者上岗期间,遭受人身损害,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见,被派遣员工致人损害或自身遭受损害,用工单位并不是完全不用承担责任。用工单位在签订派遣合同时,要注意派遣合同是否权责明晰,一份完备的派遣合同会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止因约定不明导致用工单位责任承担不明,或因劳务派遣单位无力承担而导致用人单位承担额外责任。劳务派遣合同的风险四:商业秘密泄露的法律风险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32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土地补偿费是侵犯集体利益还是侵犯集体利益
[律师回复] 案情简介:土地补偿费分配不均如何认定案由原告A等13人均系被告某村民小组的村民,并且都在被告处依法取得了有关土地的承包使用权。2009年被告集体所有的田地被依法征用,并依法取得了相应的补偿款。然被告在没有制定具体分配方案的情况下对该征地补偿款进行了分配,后原告A等12人只分得了其他村民补偿款8000元的一半,即4000元,另外1人分文未分。A等13人多次要求被告补齐差额,但都未果。原告A等13人无奈只能向提讼。判决:适用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经审理,该案应定为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因为该案是在征地补偿款取得后的分配过程中,被告对该征地补偿款进行了不公平的分配,少分给了原告征地补偿费,甚至不分给部分原告,最后使得原告的权益受到损害。因此,该案应定为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对于已经承包的土地被征收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要求分配征收补偿费的,应适用“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对于未发包的土地被征收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不服提起的诉讼,或者承包人之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成员对承包地征收后的补偿费用分配不服引发的纠纷,则适用“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该案中A等13人均系被告某村民小组的村民,并且都在被告处依法取得了有关土地的承包使用权。因此当原告对于被告分配征收补偿费不均时提起的诉讼,应定为“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律师说法:何谓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其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都是涉及个人补偿,只有土地补偿费事先归集体所有,然后由集体组织进行分配,因此争议最大的也就是土地补偿费了。那么,在诉讼过程中,我们就应该确定到底是哪一部分补偿费的纠纷,如果是前两部分,就应适用“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涉及个人纠纷等案由,而不适用侵犯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与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在该案中,当然双方争议的也就是土地补偿费。由于土地补偿费是以人民币的形式体现的,那此时我们在大方向上是应定债权纠纷还是物权纠纷或者其他纠纷呢笔者认为该案是物权纠纷。大家知道土地补偿费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对其所有权转移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其实就是土地权属变更的替代物,正如农村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其替代物的所有权当然也归农民集体所有。如要分配土地补偿费,凡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都应享有同等权利。当事人的这项权利被侵犯,是对其物权的侵犯,因此,该案是物权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什么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被派遣的劳动者工伤由谁负责?
[律师回复] 对于被派遣的劳动者工伤由谁负责?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被派遣的劳动者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应承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所以劳务派遣公司应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因此,一旦被派遣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如果劳务派遣公司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则劳动者的损失由国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未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则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费用,同时用工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第一款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
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第一款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 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与自由职业者的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签订的合同不同
正式员工是与用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员工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普通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签订三个月及以上,但是劳务派遣合同必须要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
(二)享有的劳动待遇不同
1.福利保障
《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 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虽然规定“同工同酬”,但是劳动者在法律上并非用工企业人员,而是劳务派遣公司人员,所以有时并不能完整享受企业本身的福利待遇。
2.工伤申报
正式员工是用工单位来申报工伤的,劳务派遣员工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申报工伤,用工单位协助工伤认定。
3.解除劳动合同
正式员工主动离职,直接在用工单位申请离职,劳务派遣员工则要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也就是说,不能随意地以退回为由变相降低劳务派遣工地工资待遇。同时也提醒广大用工单位,即使是劳务派遣派遣工也不是想不用就不用的。
4.工资结算周期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是由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的工资、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等,按月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代发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缴五险一金。但是,劳务派遣关系计算工资的周期较为灵活,以日、周、月甚至季度为单位计算工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务派遣 > 劳务派遣侵犯劳动者权益怎么办
顶部
请向右滑动验证
法律风险自测隐私保护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