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二级一般不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其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一项。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在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以及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情况下才会涉及。
其具体计算方式较为复杂,通常是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结合伤残等级确定月数,再乘以月平均工资得出。例如,五级伤残可能是1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需注意各地规定可能有差异。
二、工伤二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咋算
二级工伤通常不存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般是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给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的补偿。所以二级工伤情况不涉及此项补助金。
三、工伤二级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该咋算
工伤二级一般不存在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职工工伤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但工伤二级属于严重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所以通常不涉及此项补助。
不过,二级工伤可享受其他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当探讨工伤二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时,其实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一些重要问题。比如,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后,后续工伤复发的治疗费用该如何处理,通常部分地区规定在一定条件下仍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部分费用。另外,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工伤待遇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您在工伤二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计算、后续复发治疗费用承担或是未缴纳保险时的待遇问题上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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