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在上班期间自己摔倒了谁负责任
1.一般情况下,若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摔倒,属于工伤,用人单位需承担责任。
2.若因自身身体突发疾病等自身原因摔倒,且并非工作原因直接导致,单位通常无责。
3.若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致摔倒,比如地面湿滑等,单位未及时清理等,单位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需认定是否为工伤,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由单位或职工本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应费用由单位支付。
二、在上班期间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受伤是否算工伤,需依具体情况判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一般应认定为工伤。比如在操作机器时受伤、完成工作任务时遭受意外伤害等。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下受伤,不算工伤。
若发生工伤,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在上班期间摔倒了造成骨折算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班期间摔倒骨折,若符合以下情况,可认定为工伤:一是在正常工作流程中因工作环境等客观因素导致摔倒;二是因履行工作职责,比如搬运重物、执行任务过程中摔倒。
但如果是因自身过错,如故意违规操作、自身突发疾病等导致摔倒,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伤。
需注意,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可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综合判定。
在上班期间自己摔倒了谁负责任呢?这一情况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若因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致使摔倒,比如地面湿滑且未设警示标识等,单位可能需担责。要是自身突发疾病摔倒,在一定条件下单位也可能有相应责任。但如果是自身疏忽大意、违规操作等原因摔倒,责任可能就得自己承担。此外,认定责任还需相关证据支撑。你是否对上班期间摔倒责任认定还有其他疑问呢?比如如何收集证据证明责任归属等。若有,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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