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并购时需要了解并购对象的基本信息,并购专家、律师、注册会计师在并购中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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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在并购活动中邀请有经验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对企业的并购审计过程进行实时的监督和评估,能够有效的减少并购中不确定情况的发生,对降低并购审计风险也相当有效。
公司在并购时需要了解并购对象的基本信息,并购专家、律师、注册会计师在并购中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一、并购对象基本情况的了解

1、法律方面的基本情况

(1)章程中有无反并购条款;

(2)股东情况;

(3)原来员工中有无并购障碍;

(4)反垄断诉讼的可能性;

(5)法律允许其在多少范围内回购股份;

(6)争取善意并购的可能性;

(7)并购无效的诉讼的可能性。

2、并购中存在的陷阱

(1)信息失真

信息失真是实施并购的最大陷拼。

保证条款是买卖双方从法律上界定被购企业资产的最主要内容,也是卖方违约时买方权利的最主要保障,目的是买卖双方都明确地知晓交易的标的为何物,即其在法律上所定义的财务、经营和资产范围,所包含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保证条款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公司的合法性,相关法律文件的有效性,法律主体成立性,对公司股权所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股

权末经质押或提供其他担保。

②公司对其会计账册上注明有形和无形资产的合法拥有的权利范围及其限制条件。

③保证公司的重大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反映。

④对公司或有负债的说明、法律状态的维持。

⑤最低损害数额。

⑥合埋的保证期限(如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知识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和税务违法的追诉期、政府的批准期限等)。

⑦买方的及时违约通知条款和合理的补救措施条款。

⑧卖方应赔偿头方事由,卖方的总贝任不超过收购口同的总价条款。

⑨多个卖方的连带责任条款。

(2)经营障碍

并购的是一个能够运转的整体企业,而不仅仅是简单的资产总和。

法律安排:

①被并方授权新设公司择期收购被并方的股份等,并使被并方股东在形式上放弃对并购方的禁止同业竞争的请求。

②实施并购后,被并方在一定年限内在一定市场范围内不得从事相同品牌、相同产品的生产、销售。

③被并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或辞职后一定年限内担任其同业公司的高级职员。

④被并方原从事技术和市场的人员,通过劳动合同或其他形式明确限定若离开公司,应在若干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工作及泄露或利用自身所掌握的原企业的商业秘密。

(3)第三方恶意

(4)特许经营风险、反垄断风险、同业竞争风险

二、组织并购班子

由并购专家、律师、注册会计师成立一个专门的班子,进行并购对象进行全面、彻底、动态的调查和分析。

1、并购专家的任务:

(1)提出对资产的处置意见和建议。

(2)提出建立、健全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3)提出人员的安排意见和建议。

(4)提出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意见和建议。

2、律师的任务:

(1)使并购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合法化,并提出最低法律成本及最高效率相平衡的意见和建议。

(2)协助处理战略性法律事务,如市场开发、长期投资、合营合作等。

(3)协助处埋预防性法律事务,如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环境保护监督、合同签订与履行监督、诉讼过程监督、公司规章制度执行监督、知识产权管理监督、劳动人事监督、投资风险监督和授权委托制度监督等。

(4)协助处埋善后性法律事务,如纠纷谈判、调解、仲裁、诉讼等。

(5)协助处理非法律事务,如制定董事会议事日程、会议记录、与关联公司法律关系的协调等。

律师应着重审查双方主体,释义条款,先决条款,陈述和保证条款,并购标的条款,债务承担条款,或有事项(未决诉讼、仲裁或索赔,或有行政处罚、担保、合同之债,在环保、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方面的或有侵权之债,应收票据贴现),证券、股权、联营等长期投资风险等的处埋条款,土地使用权条款,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条款。

3、注册会计师的任务:

(1)协助并购专家和律师计算相应的整合成本,对财务和税收方面提出成本最低化意见和建议。

(2)协助建立可供并购方控制和监督的财务管埋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3)应并购方要求,进行阶段性和特殊目的性财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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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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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并购,并购重组运作流程是什么?
明确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并购战略;成立并购小组;选择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意向书;制定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划;开展尽职调查;谈判和起草并购协议;签约、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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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公司的董事,我其他我看好的公司出了一款并购基金,我想要购买,但是我还是想要了解下并购基金投资的时候如何进行分风险控制?
[律师回复] 并购.基金从基金募集、基金成立、登记备案、基金委托;一、并购.基金募集风险与控制措施;并购基金募集一般通过商业银行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1、募集对象合法合规;
2、募集流程合法合规;
(1)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
(2)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或者委托销售机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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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期准备 首先,有并购需求的企业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其进行并购活动。中介机构将和公司一起根据其发展战略的需要制定并购策略,初步设计出拟并购物件的轮廓,并据此寻找并购目标,再对合适的目标公司进行比较分析。
2、方案设计 对并购物件的评价结果、并购有关的限定条件(如支付成本和支付方式等)进行多方面的分析评价,设计出相关的并购方案,对并购的范围、程序、对价、支付方式、融资渠道、税务安排、会计处理、合规审查、潜在风险等进行综合筹划。
3、谈判签约 依据确定的方案制定收购建议书或意向书,并以此与被收购方进行接洽并展开谈判,通过沟通谈判结果修改意向书或寻找新的收购对象。如双方达成一致则签订意向书,相关的中介机构可入场协助公司展开尽职调查。如调查结果符合公司预期,双方可订立正式合同。
4、申报审核 收购方与中介机构一同向证监会(及联交所)报送并购相关资料,证监会设有收购及合并委员会,对报送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即可签署并购合同,并着手办理相关股权的登记或资产权属的过户。
5、并购完成 并购法律程序完成后,为了实现并购的目的和预期,公司须对合并后的公司治理结构、人事安排、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进一步进行整合,最终实现并购的效益,达成并购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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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打算进行并购,并购的有些东西我现在有点混,已经在网上了解了公司并购的相关的信息,现在并购的话公司并购基本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当前我国的公司并购基本流程大致如下:
1、企业决策机构作出并购的决议。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对企业进行并购形成一致意见,做出决议。并授权有关部门寻找并购对像。
2、确定并购对象。企业并购成功的第一步是选择正确的并购对象,这对企业今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一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选择,一种是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其信息来源于全国各地,信息面广,信息资料规范,选择余地大。另一种是并购双方直接洽谈,达成并购意向,制定并购方案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3、尽职调查并提出并购的具体方案。并购企业应对目标企业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如目标企业的企业法人证明、资产和债务明细清单、职工构成等进行详细调查,逐一审核,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在此基础上提出具体的并购方案。
4、报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国有企业被并购,应由具有管辖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批准。
5、进行资产评估。对企业资产进行准确的评估,是企业并购成功的关键。并购企业应聘请国家认定的有资格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并购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评估,同时清理债权债务,确定资产或产权的转让底价。
6、确定成交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以协议、拍卖或招标的方式,确定市场价格。
7、签署并购协议。在并购价格确定后,并购双方就并购的主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由并购双方的所有者正式签定并购协议。
8、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及法律手续。在这个过程中,并购双方按照并购协议的规定,办理资产的移交,对债权进行清理核实,同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及土地使用权等转让手续。

9、发布并购公告。并购完成后,并购双方通过有关媒体发布并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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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律师费用是多少?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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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的基本程序与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并购的基本程序与步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上市公司并购的基本流程具体如下:
一、并购目标选择结合目标公司的资产质量、规模和产品品牌、经济区位以及与本公司在市场、地域和生产水平等方面进行比较。通过对目标公司信息数据的充分收集整理,利用各种分析调查最终确定目标公司。(了解项目公司的基本经营情况、项目的合法性;项目出让价位;项目相关的税、费缴纳情况;项目相关的证件办理情况;针对项目的市场调研;项目测算;项目可行性研究等。)
二、并购时机选择通过对目标公司进行持续的关注和信息积累,预测目标公司进行并购的时机,并利用定性、定量的模型进行初步可行性分析,最终确定合适的公司与合适的时机。
三、并购初期工作
1、运营部门与被收购方谈判,签订收购意向书后应将项目初步了解的具体相关信息通报集团相关部门,法务部、行政综合部、财务部等部门针对项目分别展开调研。并根据运营部门要求上会讨论确定是否可行。
2、上会通过后,相关部门应组织专人进行尽职调查,调查的内容(见附件)尽职调查结束后,各部门依据掌握的各种资料,上会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如通过,由运营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参与共同讨论收购价格,并拟订全面实施的收购方案。
四、并购实施阶段与目标公司进行谈判,确定并购方式、定价模型、并购款的支付方式(现金、负债、资产、股权等)、法律文件的制作、确定并购后公司管理层人事安排、原有员工的解决方案、遗留事项的处理等相关问题;并签订正式合同文本,同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告等。直至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交割、经营管理权交接手续,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等(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法人代码等),完成交易。
五、并购后的整合对于公司而言,仅仅实现对公司的并购是远远不够的,最后对目标公司的资源进行成功的整合和充分的调动,产生预期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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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邻居他去年开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在准备收购一家工厂,现在对方有专利权,我现在帮忙给问一下公司并购专利权划分,专利权能不能作为出资呢?
[律师回复] 专利申请权是有权申请专利的人向专利局请求授予某项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权利,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并且规定专利申请权的转让除以书面合同为要件外,还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生效,这说明专利申请权是一项可转让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并且以登记和公告为要件,因此产生了以专利申请权入股的经济现象。但专利申请权能否作为股东投资入股的客体,首先要界定专利申请权的法律性质。
  
1、专利申请权不是知识产权
  专利申请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而知识产权中以发明创造作为客体的权利只有专利权,专利权与专利申请权的区别在于专利权必须经过专利局审查后,对符合专利技术条件的发明创造给予排他的专有实施权,而专利申请权只是专利申请人向专利局申请授予其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主观愿望。专利申请权的客体所指向的发明创造不具有排他权,专利申请权人不能依据专利申请权排除他人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只有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经过专利局实质审查后,才享有临时保护的权利。因此,专利申请权不具有知识产权性质。
  
2、专利申请权与非专利技术不同
  非专利技术是以专利以外的手段来实现其无形资产价值,其重要特征是以自我保守技术秘密作为保护方法,而法律对于已尽了保密义务的技术所有人给予必要保护,以制止非法盗取技术秘密的行为。专利申请权是以公开技术为要件,目的是通过专利授权形式取得对某项技术实施的垄断权。因此,专利申请阶段的技术虽然也处于非专利技术状态,但两者保护方法完全不同,因此,专利申请权也不属于非专利技术范畴。但专利申请权在公布之前,如专利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可以转化为非专利技术。
  
3、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期待权
  专利申请权是申请人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后,所享有的授予专利的可能性,即其专利权的能否取得,取决于专利局是否授权。如专利局授权,则专利申请权转化为专利权,期待权变为既定权。如没有授权,则专利申请权所指向的技术不具有财产价值。因此,专利申请权是期待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的一项权利。
我和朋友共同开了一个公司,这两天我们都在想要不要再并购一个公司,来问问公司并购基本流程?
[律师回复]
(一)战略决策
1.明确并购动机和目的:企业首先应明确为何要进行并购,通过并购想达到什么目的。企业并购的动机一般不外乎扩大市场份额、排挤竞争对手、提高利润率、分散投资风险、获取品牌和销售渠道等。收购动机一定要符合企业整体的发展战略。
2.进行市场观察和调查:根据企业的并购动机,对相关市场进行关注和调查,了解类似产品的销售、竞争、竞争对手,可供收购的对象。
(二)准备阶段
3.锁定目标:比较本企业和收购对象的长短处,如何优化配置双方资源,发挥互补效应,锁定收购目标。进一步了解收购目标的经营、盈利、出售动机,以及竞购形势和竞购对手情况。
4.确定收购方式,是股权收购还是资产收购,整体收购还是部分收购;明确收购资金来源和可能。
5.成立内部并购小组:内部并购小组应由公司领导挂帅、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以保障快速应变和决策及对外联络的畅通。选择并购投资总顾问和或专业人员,决定他们参与的范围和费用。
6.签订并购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意向书内容包括并购意向、非正式报价、保密义务和排他性等条款。意向书一般不具法律效力,但保密条款具有法律效力,所有参与谈判的人员都要恪守商业机密,以保证即使并购不成功,并购方的意图不会过早地被外界知道,目标公司的利益也能得到维护。
(三)并构实施
7.对收购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包括行业市场、目标公司的营业和盈利、对收购后的设想和预期值、资金来源和收购程序,包括批准手续等进行评估,初步确定收购定价。
8.开展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从财务、市场、经营、环保、法律、IT、税务和人力资源等方面对目标公司进行调查。通过直接查阅目标企业的文件,听取经营者的陈述,提问对话等形式,了解被收购公司历年经营,盈利情况,有无对外债务,潜在诉讼,财务制度是否完善,对外合同的条件和执行情况。了解市场份额、行业、前景和竞争形势,确定目标公司现在和将来的市场战略地位。分析目标公司经营现状,提出改善措施和预测收购后的费用。分析出售价格和构成是否合理,公司人力资源配制和福利情况,管理人员的能力及员工对收购的态度。
9.提出最终评估报告,将尽职调查结果加入最终评估报告,制定对目标企业并购后的业务计划书(Business Plan):包括对目标公司并购后的股权结构、投资规模、经营方针、融资方式、人员安排、批准手续等内容。整合计划是赢得政府担保和商业银行贷款的关键因素。提出最终收购报价。
10.谈判、签约,买卖双方就并购合同进行谈判,达成一致后,即可安排签署合同。签署后的合同还将根据中国和德国的相关法律进行公证和或审批,有些收购项目还需德国或欧盟反垄断机构的审批。
1
1.资产移交,并购合同应对资产移交手续有明确的规定。并购方一般先将合同款项汇入公证师的帐下,待全部资产和文件经清点和核准无误后,方通知公证师付款,同时将资产转移到并购方名下。按德国法律规定,资产只有经过正式的移交才能变换所有人。至此,并购手续才算正式结束(Closing)。
(四)融合阶段
1
2.一项收购活动是否能达到预期目标,两家企业的顺利融合至关重要。这包括经营目标的一致;产品的互补,而不是竞争;财务和税收系统的协调;有效的监督机制;运营流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和谐;统一IT系统,实现内部信息通畅交流;不同企业文化的认同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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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是合并吗
不是。并购是—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完成后,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最大区别是并购要出钱,合并不需要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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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并购基金特点有哪些
[律师回复]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7、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9、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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