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相关界定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7-14
浏览10w+
李泽宇律师
李泽宇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382人
专家导读 私分国有资产罪在性质上属于单位犯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是单位集体意志支配下的故意,体现的是单位的整体意志,有的人虽分得了财物但并未直接参与具体私分行为;私分国有资产罪在追究责任时,只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ArticleTitle}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文就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相关界定问题展开。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界定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依照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国有资产应当界定为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国家向行政单位拨款等形成的资产。该定义比较原则、概括,在司法实践中还需加以具体界定。

但首先应当明确,国有资产与公共财产的范围有所不同。依照刑法第91条规定,公共财产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由此可见,公共财产不能等同于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范围较公共财产的范围要小。尽管被国有单位管理、使用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但却不宜视为国有资产。从外在表述来看,国有资产与被国有单位管理、使用的私人财产差异甚大,因此,理应将被国有单位管理、使用的私人财产排除在国有资产范围之外。

国有单位的违法收入与混合性资产不能成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国有单位在生产经营中,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后又集体予以私分的行为在实践中是比较普遍的。例如某些高校非法收受学生的“赞助费”,让某些不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入学就读,之后又将这些“赞助费”以各种名义发放给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对于单位中此类非法所得,虽然国家已经实际取得了这些财物的所有权,但是认定国有资产的标准应当是该国有财产是否已经投入到国有单位的生产经营中,或者是否属于国有资产在生产经营中形成的收益。而国家取得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后,并未将它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当然也不属于投资后形成的收益。因此,它只能归属于国有财产,而不属于国有资产。混合性资产中既有国有资产,也有非国有资产,两者难以作实质性区分,私分混合性资产的行为,既有私分国有资产的性质,也有私分非国有资产的性质,一概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论处,与客观事实不符;同时,参与私分混合性资产的人分得的是国有资产还是非国有资产也难以区分。在此情形下,对私分混合性资产的行为不宜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论处。

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收益能够成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从事经营活动的资产即创收活动的原始投入属于国有资产,其经营收益是国有资产的孳息和衍生物,性质上应当属于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如果把创收活动中所取得的收益集体私分,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但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合资、联营,兴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营业单位,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等等,从事创收活动,同时参与经营活动或者提供劳动服务的情况,其创收活动所取得的收益应区别对待。因为这种创收活动所取得的收益不完全是国有资产的孳息和衍生物,其中含有行政事业单位参与经营活动或提供劳动服务后体现在创收收益中的价值,这一部分由行政事业单位参与经营或提供劳动服务所创造的价值,应当归行政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因此,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这种创收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既有国有资产性质,也有非国有资产性质,如有私分则不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单位私分“小金库”行为的认定

私设“小金库”,就是在财务部门的财会出纳之外,不受财务监控,私自收取保存和开支的经费。“小金库”都是通过不正当、不合法渠道聚敛形成的,常见的来源∶一是预算外收入不入账;二是擅自处理公物器材后的款项不上交;三是截留挪用应下拨经费;四是单位以经费紧张等名义向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索要的“赞助费”;五是单位隐瞒、截留应当上交国家的利润、行政收费或其他收入;六是单位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财政拨款或补贴,等等。

对于私分“小金库”资金如何定性处理,学界主要有违反财经纪律但不构成犯罪、构成贪污罪与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等几种意见。笔者认为,对于单位私分“小金库”的行为,除不符合10万元“数额较大”的情形外,应一律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论罪处罚。主要理由是:

(1)“小金库”内的资金均属违规资金。国务院及各部委曾三令五申发布有关制止“小金库”行为,例如1989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通知》中规定:所有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凡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的收入,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未在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列收列支、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都要进行清理和检查。

(2)私分“小金库”资金应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论处。依据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1995年财政部、审计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具体规定》中指出:对私设“小金库”行为情节严重、必须追究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国家允许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放奖金、福利、津贴等,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1993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可分配利润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各项基金后,已提取用于职工奖励、福利等分配给个人消费的基金,不属于国有资产。发放的奖金、福利应当是国有单位有权支配的奖金。上缴税金以后的利润留成或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通过市场取得的不体现政府职能的经营、服务性收入,按照规定交纳税金、管理费用后,不属于应当上缴国家的国有资产,单位有权作出分配,不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国有公司、企业在依法上交利税以后,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利用非经营性资金转经营性资金获取的收入按规定上交后,对所余留的利润有自主决策权,将其所获利润部分用于发放奖金、福利等,是正当合法的行为。但是,这种发放奖金、福利的范围和标准是有限度的,如国家对企业利润如何使用有明确的规定,对发放奖金的条件、发放奖金的额度等也有专门的规定,如果利用这一部分利润发放福利超过标准和限度的,则应认定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如果国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国有公司、企业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对管理、使用的无自由支配权的国有资产进行分配,如将国家拨付给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管理经费予以截留分配,或将明文规定应当上交的利润、税费和单位应留存的生产发展基金、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及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基金进行分配,或将固定资产变价转让的收入等不属于可发放福利范围的财物,通过巧立名目、藏匿、侵吞、违规记账等手段留存,以奖金、福利等形式分配给单位个人,则严重背离了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使用权限,应认定为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达到10万元数额较大的,即应追究刑事责任

私分国有资产与共同贪污的界定问题

贪污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有许多相同或相近之处,两罪同时被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之中。由于私分国有资产罪在主体上肯定不是一人而是数人所为,此特点往往与数个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的共同贪污难以区分。

要准确辨明私分国有资产罪与共同贪污而构成贪污罪两罪的界限,应当从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来考察∶(1)主体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的主体只是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而共同贪污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还可以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2)主观方面不同。共同贪污主观意志是几个贪污人的个体犯罪意志,具有将公共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而私分国有资产主观意志则是个体犯罪意志的集合,表现为一种群体犯罪意志,且具有非法将国有资产为单位谋利的目的。(3)客观要件不同。私分国有资产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而为单位全体成员谋利,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单位所有成员,也就是人人有份,并且在私分时大家都知情。共同贪污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共同贪污不是为了单位全体成员的利益,而是为了个人中饱私囊,共同贪污的公共财物是归几个共同贪污人,其他人无份,也不知道。(4)犯罪对象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侵犯国有资产所有权。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由于国有资产与公共财物两者的交叉关系,就使得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两罪也存在交叉关系,即在国有单位中决定或主管的直接责任人员私分国有资产总额在10万元以上,并且自己所得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此时可谓是一行为同时触犯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两罪的想像竞合犯,可定为私分国有资产罪,也可定为贪污罪;但如果私分的不是“国有资产”,而是属于公共财产的“混合性资产”,则不能定为私分国有资产罪,而只能定为贪污罪。[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相关界定问题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7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0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5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5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5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1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7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5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3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0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4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7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2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4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8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镇江180****772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8****694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5****602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出国打工押金的相关问题
据国家规定,履约保证金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不包括加班费,下同)的20%。合同关系,服务费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劳动工资的25%;如果您无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合同关系,服务费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12.5%。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产权界定问题。因产权界定而产,资产评估问题。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产权界定问题。因产权界定而产,资产评估问题。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技术合同相关问题包括哪些?
我国技术合同相关问题包括:签订技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等五大原则、技术合同的十二项基本条款以及技术合同实施的主体单位等六要素。歌女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国际环境法如何界定环境侵权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国际环境法如何界定环境侵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国际环境法如何界定环境侵权
环境侵权行为的产生是多种因素交织而成的,具有复杂的复合结构。首先,随着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人类利用和改造环境的能力空前增强,对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急剧增长,由此,带来前所未有的严峻的环境问题,如酸雨、臭氧层破坏、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大规模的生态破坏等。
(一)行为主体的不平等性
平等性是民事主体的显著特征,一般侵权行为基本上属于“个人损害”,侵权行为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然而,在环境侵权这一新型的现代社会权益侵害现象中,行为主体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侵权行为人多为经国家注册许可的具有特殊经济、科技、信息实力和法律地位的工商集团或企业集团,这些集团在规模上大型化,甚至巨型化,在工艺技术上高科技化,因而危险性显著增强,出现了核辐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严重侵权事件,致使现代社会权益侵害现象之重心发生转移,由传统个人之间的侵害转移到危险活动之损害。然而,作为侵权受害人则多为欠缺规避能力和抵抗能力的普通农民、渔民和市民。在他们面临侵害的情况下,或是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而对自身的损害听之任之;或是由于能力的不足而使被侵害的权益得不到法律救济。
(二)行为方式的间接性
侵权行为可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多属于直接侵权行为,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作用于受害人。在环境侵权行为中,行为人的行为首先作用于环境这个载体,然后,再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自然人及其财产造成损害。而且,环境污染侵害中污染物往往是肉眼看不见的,这些污染物要么借助于环境中的空气或水而作用于受害人,要么是通过环境破坏致使生态系统失去平衡而作用于受害人,而不是直接作用于受害人。
快速解决“环境保护”问题
当前68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国际环境法怎样界定环境侵权
[律师回复] 对于国际环境法怎样界定环境侵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国际环境法如何界定环境侵权
环境侵权行为的产生是多种因素交织而成的,具有复杂的复合结构。首先,随着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人类利用和改造环境的能力空前增强,对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急剧增长,由此,带来前所未有的严峻的环境问题,如酸雨、臭氧层破坏、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大规模的生态破坏等。
(一)行为主体的不平等性
平等性是民事主体的显著特征,一般侵权行为基本上属于“个人损害”,侵权行为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然而,在环境侵权这一新型的现代社会权益侵害现象中,行为主体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侵权行为人多为经国家注册许可的具有特殊经济、科技、信息实力和法律地位的工商集团或企业集团,这些集团在规模上大型化,甚至巨型化,在工艺技术上高科技化,因而危险性显著增强,出现了核辐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严重侵权事件,致使现代社会权益侵害现象之重心发生转移,由传统个人之间的侵害转移到危险活动之损害。然而,作为侵权受害人则多为欠缺规避能力和抵抗能力的普通农民、渔民和市民。在他们面临侵害的情况下,或是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而对自身的损害听之任之;或是由于能力的不足而使被侵害的权益得不到法律救济。
(二)行为方式的间接性
侵权行为可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多属于直接侵权行为,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作用于受害人。在环境侵权行为中,行为人的行为首先作用于环境这个载体,然后,再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自然人及其财产造成损害。而且,环境污染侵害中污染物往往是肉眼看不见的,这些污染物要么借助于环境中的空气或水而作用于受害人,要么是通过环境破坏致使生态系统失去平衡而作用于受害人,而不是直接作用于受害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怎样界定房屋质量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若在保修期内,业主可向开发商要求修缮;若超出保修期,则可使用专项维修基金进行修缮。双方应依法处理,确保权益不受损。具体处理方式需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而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各个国家是如何保护世界遗产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世界遗产是指被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世界遗产大会主要议题一般是审批哪些遗产可以进入《世界遗产名录》,并对已列入名录的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每个国家每年最多只能申报两处世界遗产,而且其中只能有一处文化遗产。近年来,各国越来越重视对世界遗产的申报和保护,很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政策,各国民众保护世界遗产的意识也在不断强化。中东地区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历史遗迹众多,成为目前世界遗产较为集中的地区,很多中东国家都十分重视对本国文化遗产的保护。早在上个世纪初期,埃及开罗城市管理当局就开始制定古城保护规划,采取新旧城市建设分开的方法对开罗老城进行保护,因此开罗老城的历史风貌被完整地保存了下来,1979年便入选了《世界遗产名录》,成为记录文明的鲜活教科书。在哈萨克斯坦,政府在文物保护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几乎所有文化古迹的保护修复都是国家财政支持,哈文化部设立了专门机构负责这项工作。哈萨克斯坦法律还规定,任何施工建设项目启动前必须进行考古勘探,施工选址需为文物绕道,以便最大限度减少对古迹的破坏。西班牙早在1985年就出台并实施了《历史遗产法》。“这是一部十分健全的法律,给西班牙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规定。”此外,西班牙全部17个大区都有自己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与法律体系配套的是西班牙从到地方的遗产保护行政体系,这套行政体系由西班牙全国历史遗产委员会来进行协调,各个大区和城市都有自己相应的职能和义务。法国是第一个为保护文化遗产立法的国家,自国家层面至普通百姓对保护文物古迹、传承文化遗产具有高度自觉。政府每年为保护文物投入约3亿欧元,诸多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也在资金、技术、理念等方面给予支持。据统计,法国目前共有4.4万座建筑被列入受保护的国家遗产保护名单。早在统一之前,意大利各城邦就已分别立法对其境内的历史文化遗迹进行保护,这使得意大利成为一个巨大的文化遗产宝藏。据意大利文化部统计,该国境内总计约有2万个历史文化中心、3万余座历史建筑、10万多座教堂和2000多个古代遗迹。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国际环境法要如何界定环境侵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际环境法如何界定环境侵权
环境侵权行为的产生是多种因素交织而成的,具有复杂的复合结构。首先,随着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人类利用和改造环境的能力空前增强,对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急剧增长,由此,带来前所未有的严峻的环境问题,如酸雨、臭氧层破坏、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大规模的生态破坏等。
(一)行为主体的不平等性
平等性是民事主体的显著特征,一般侵权行为基本上属于“个人损害”,侵权行为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然而,在环境侵权这一新型的现代社会权益侵害现象中,行为主体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侵权行为人多为经国家注册许可的具有特殊经济、科技、信息实力和法律地位的工商集团或企业集团,这些集团在规模上大型化,甚至巨型化,在工艺技术上高科技化,因而危险性显著增强,出现了核辐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严重侵权事件,致使现代社会权益侵害现象之重心发生转移,由传统个人之间的侵害转移到危险活动之损害。然而,作为侵权受害人则多为欠缺规避能力和抵抗能力的普通农民、渔民和市民。在他们面临侵害的情况下,或是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而对自身的损害听之任之;或是由于能力的不足而使被侵害的权益得不到法律救济。
(二)行为方式的间接性
侵权行为可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多属于直接侵权行为,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作用于受害人。在环境侵权行为中,行为人的行为首先作用于环境这个载体,然后,再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自然人及其财产造成损害。而且,环境污染侵害中污染物往往是肉眼看不见的,这些污染物要么借助于环境中的空气或水而作用于受害人,要么是通过环境破坏致使生态系统失去平衡而作用于受害人,而不是直接作用于受害人。
各个国家是如何保护世界遗产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世界遗产是指被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世界遗产大会主要议题一般是审批哪些遗产可以进入《世界遗产名录》,并对已列入名录的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每个国家每年最多只能申报两处世界遗产,而且其中只能有一处文化遗产。近年来,各国越来越重视对世界遗产的申报和保护,很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政策,各国民众保护世界遗产的意识也在不断强化。中东地区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历史遗迹众多,成为目前世界遗产较为集中的地区,很多中东国家都十分重视对本国文化遗产的保护。早在上个世纪初期,埃及开罗城市管理当局就开始制定古城保护规划,采取新旧城市建设分开的方法对开罗老城进行保护,因此开罗老城的历史风貌被完整地保存了下来,1979年便入选了《世界遗产名录》,成为记录文明的鲜活教科书。在哈萨克斯坦,政府在文物保护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几乎所有文化古迹的保护修复都是国家财政支持,哈文化部设立了专门机构负责这项工作。哈萨克斯坦法律还规定,任何施工建设项目启动前必须进行考古勘探,施工选址需为文物绕道,以便最大限度减少对古迹的破坏。西班牙早在1985年就出台并实施了《历史遗产法》。“这是一部十分健全的法律,给西班牙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规定。”此外,西班牙全部17个大区都有自己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与法律体系配套的是西班牙从到地方的遗产保护行政体系,这套行政体系由西班牙全国历史遗产委员会来进行协调,各个大区和城市都有自己相应的职能和义务。法国是第一个为保护文化遗产立法的国家,自国家层面至普通百姓对保护文物古迹、传承文化遗产具有高度自觉。政府每年为保护文物投入约3亿欧元,诸多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也在资金、技术、理念等方面给予支持。据统计,法国目前共有4.4万座建筑被列入受保护的国家遗产保护名单。早在统一之前,意大利各城邦就已分别立法对其境内的历史文化遗迹进行保护,这使得意大利成为一个巨大的文化遗产宝藏。据意大利文化部统计,该国境内总计约有2万个历史文化中心、3万余座历史建筑、10万多座教堂和2000多个古代遗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怎么界定
若问题产生于房屋保修期之内,该责任应归属于房地产开发商承担相应职责;此时,顾客可据理要求开发商针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部位进行及时修缮,以达到恢复原状之目的;反之,若问题发生在保修期以外,消费者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动用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工作。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国际环境法该怎么界定环境侵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际环境法如何界定环境侵权
环境侵权行为的产生是多种因素交织而成的,具有复杂的复合结构。首先,随着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人类利用和改造环境的能力空前增强,对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急剧增长,由此,带来前所未有的严峻的环境问题,如酸雨、臭氧层破坏、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大规模的生态破坏等。
(一)行为主体的不平等性
平等性是民事主体的显著特征,一般侵权行为基本上属于“个人损害”,侵权行为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然而,在环境侵权这一新型的现代社会权益侵害现象中,行为主体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侵权行为人多为经国家注册许可的具有特殊经济、科技、信息实力和法律地位的工商集团或企业集团,这些集团在规模上大型化,甚至巨型化,在工艺技术上高科技化,因而危险性显著增强,出现了核辐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严重侵权事件,致使现代社会权益侵害现象之重心发生转移,由传统个人之间的侵害转移到危险活动之损害。然而,作为侵权受害人则多为欠缺规避能力和抵抗能力的普通农民、渔民和市民。在他们面临侵害的情况下,或是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而对自身的损害听之任之;或是由于能力的不足而使被侵害的权益得不到法律救济。
(二)行为方式的间接性
侵权行为可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多属于直接侵权行为,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作用于受害人。在环境侵权行为中,行为人的行为首先作用于环境这个载体,然后,再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自然人及其财产造成损害。而且,环境污染侵害中污染物往往是肉眼看不见的,这些污染物要么借助于环境中的空气或水而作用于受害人,要么是通过环境破坏致使生态系统失去平衡而作用于受害人,而不是直接作用于受害人。
随地大小便世界各国该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随地大小便世界各国该如何处罚问题解答如下, 印度新德里:
1.58美元(100印度卢比)在这里随地小便从来就不合法,不过政府官员在才竖起标志牌提醒人们,随地小便不仅不礼貌,而且可能会被罚款。菲律宾马尼拉:1
1.07美元(500菲律宾比索或8小时社区服务)马尼拉的官员给随地小便的人两种选择,要么给给政府交罚款,要么给社区做贡献。这种惩罚还适用于随地吐痰和随地大便,这三种行为都被认为是乱扔垃圾。法国巴黎:3
8.63美元(35欧元)虽然牛角包和浪漫的建筑一定会让你很快就觉得尿急,但随地小便可能会让你损失一瓶上好葡萄酒的价钱。过去的罚金最高可达644美元,不过好在现在只有大约39美元。纽约:50美元一位专门处理随地小便案件的律师表示,最经常被抓到的人是出租车司机。英格兰布莱顿:124美元(80英镑罚款、被捕或是自行清理)很明显,大批醉酒的布莱顿大学学生们让政府制定了一项类似马尼拉的规定,不过就更加让人尴尬了。苏塞克斯警察让附近的店铺都准备了清洁工具,让随地小便的人亲自把污迹清理干净。没人有喜欢被如此公开羞辱,但这也总比被逮捕要好。西雅图:125美元相关法律直到才最终确定,现在如果被发现在大西雅图区随地大小便,可能就会被处以不小的罚款。阿联酋迪拜:136美元(500迪拉姆)这个繁荣的阿联酋大都市不会对随地小便行为置之不理,,迪拜增加了执勤人员,给那些随地小便的人开罚单。麦迪逊:187美元在这里,随地小便和未成年饮酒会获得同样的处罚,这两种行为可能也有不小联系。澳大利亚昆士兰:228-455美元(37
4.99-61
4.95澳元)澳大利亚的阳光之州对于什么是随地小便有着明确的法律解释:“只要有液体从一个人的骨盆区域流出,就算是随地小便。”比利时布鲁塞尔:360美元(最高250欧元)为了解决街道环境问题,布鲁塞尔在下了狠招。政府培训了便衣人员上街寻找那些不文明的随地小便之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相关界定问题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