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最新修订 |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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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明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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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为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为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为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为2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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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伤伤残程度被分为了十级。每一级都有对应的赔偿标准,每一级的赔偿标准都不同。其中,第十级的赔偿标准是最少的,而第一级的赔偿标准是最多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看看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为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为21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为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为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为7个月)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改为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的为17175元,2010年的为19109元,2011年的为21810元。)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赔偿标准中有的赔偿是一次性支付,有的赔偿时按月支付的,而因公死亡的职工直系亲属则是享受工亡待遇。请注意,其中一到四级工伤是没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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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为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为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为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为2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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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2017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律师回复] 对于2017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受工伤的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受伤的程度享受一定的工伤赔偿,那么究竟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改为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的为17175元,2010年的为19109元,2011年的为21810元。)(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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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金的最新标准是怎么计算
在我国相关的劳动者在受到工伤伤害后,按照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和伤残等级进行相关的赔偿。赔偿时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进行相关的鉴定,鉴定这类工伤受害的伤残等级,出具相关的伤残等级证明。根据这类伤残证明进行相关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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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金的最新标准是怎么计算?
工伤伤残金的最新标准根据工伤等级分为多个档次,计算工伤伤残金,用职工本人工资乘以一定的月数,如一级工伤,就用月工资乘以27,而最低的十级工伤,伤残金标准是7个月工资。职工的月工资很高的,上限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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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最新劳动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而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则为一年。
在我国实行的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对于劳动仲裁时效的规定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的时效可以中断,即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情况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之日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关于劳动仲裁的时效的中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企业条例》第2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这是对仲裁申诉时效的一个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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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伤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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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湖北省最新企业遗属生活费标准表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一、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标准及有关政策
  
(一) 凡依据甘人事〔1997〕114号文件由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享受或变更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都在本次调整之列。
  
(二)新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统一按《甘肃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表》(附后)执行,此前其它标准一律停止执行。
  
(三)为保护、抢救国家财产、对敌或舍已救人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可在上述表列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50元。
  
(四)新标准执行后,若全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如属城市户口的,可向县民政部门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五)其它未尽事宜可继续依据甘人事〔1997〕114号、200212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变更审批新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执行后,凡享受老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一律重新申报变更标准。
  
(一) 申报审批的时间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变更申报审批工作从2008年8月15日开始,到10月10日结束。
  
(二) 申报审批的程序
  
1、遗属个人申报(8月15日至9月15日)。申报变更遗属补助标准的遗属需持:
①个人身份证(审查后交公安机关盖章确认的复印件一张)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户籍类别及年龄证明(必须为打印且加盖公安机关印章);
③属已故职工配偶的,持所在乡镇(或街道居委会)婚姻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④属在中学学习的学生,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
⑤属2004年以前享受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且2004年提高标准的需提供2004年提高供养标准的审批文号;
2004年以后审批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需提供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审批文号。同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已故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变更审批表(照片处必须贴有本人照片或以电子形式打印,否则不予审批)一份后,将全部材料交由原供养单位主管部门审查。
  
2、主管部门审查(9月16日至9月30日)。各乡镇、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供养遗属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摸底清理,严格审查遗属个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认真填写《机关事业已故职工享受遗属供养标准变更审批表》并在符合享受和变更遗属供养条件人员的遗属供养标准变更审批表上加注意见后,将全部材料一并报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查。
  
3、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10月1日至10月10日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在严格审查清理后,重新按照新标准审批。
  
4、各乡镇、各部门也要以这次工作为契机,对已丧失供养条件(被供养的父母已死亡;被供养的配偶已再婚或死亡;被供养的子女或兄妹已年满18周岁或中学已毕业)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理,并及时停止供养并通报相关部门。
  申报审批工作的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要尽快确定专人办理具体业务,认真清理本单位供养人员,及时通知供养遗属个人,严格审查,按时上报审批,对因遗属个人或供养单位错报、迟报或漏报造成审批错误或不能审批的,后果自负,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接收补报材料。
2018年最新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天津标准)(
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天津标准)(
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天津标准)(
1)七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3)九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十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天津标准)(
1)七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2)八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3)九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4)十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2018年天津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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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2024最新计算
等额本息还款: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等额本金还款: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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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税应该如何计算最新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年来国内的房地产市场非常的火爆,各地买卖房产的人也有非常多。为了遏制炒房,也是为了能增加国家的谁税收,在房地产上是有房产税需要人们缴纳的。那么,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最新规定是怎么样?
1、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1)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2)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3、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减扣除比例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扣除比例)×
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4、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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