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村房屋抵押登记办法全文

最新修订 |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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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规范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行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范围内进行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的,适用本实施细则。农村居民房屋是指农村居民所有的修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农村居民房屋可为本人或第三人设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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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抵押登记办法的颁布是为规范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行为的。那么, 最新农村房屋抵押登记办法全文有哪些内容? 最新农村房屋抵押登记办法对于农村房屋登记有哪些限制性规定?

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行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范围内进行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的,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农村居民房屋是指农村居民所有的修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农村居民房屋可为本人或第三人设定抵押

第四条 农村居民房屋抵押实行登记制度,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五条 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参照城市房屋抵押登记有关规定,办理抵押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六条 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以依法取得的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七条 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机构为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分设的,由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八条 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应当核发统一印制的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证书。

第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居民房屋不得设定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 2、未取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两证不齐全的; 3、被依法列入征地拆迁范围内的; 4、房屋已毁损或灭失的; 5、受其他形式限制的。

第十条 办理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初始登记应提交以下要件: 1、《重庆市土地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4、《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5、抵押物共有权人同意抵押书面资料; 6、抵押物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抵押,并在抵押权实现时,同意处置、转让的材料; 7、有其他适当居住场所的书面证明。

第十一条 办理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转移登记应提交以下要件: 1、《重庆市土地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抵押权已随债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4、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第十二条 办理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要件: 1、《重庆市土地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发生变更的书面证明资料; 4、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第十三条 办理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要件: 1、《重庆市土地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抵押权因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已经实现、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注销的证明材料; 4、农村居民房屋抵押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第十四条 以户为单位登记的农村居民房屋,属于2004年12月1日后登记的,由权属证书记载的权利人提出抵押登记申请,不再另行收取本户其他权利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资料;属于2004年12月1日前登记的,应当由权属证书记载的权利人、本户其他权利人共同提出登记申请。

第十五条 农村居民房屋抵押登记实行二审制,办理时限 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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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贷款批准后,购房人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持下列资料到房屋产权所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各一份; (3)房地产抵押申请审核登记表; (4)全部购房合同; (5)房地产部门所需的其他资料。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抵押人应将房产管理部门签发的《期房抵押证明书》或《房屋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保管。二.房屋财产保险手续的办理房屋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以合法拥有的房屋产权作为贷款偿还的保证,只将其权利价值用于贷款偿还的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时,债权人(抵押权人)便可将该房屋拍卖、变卖、折价后优先受偿。因此,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不占有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而由抵押人自行使用,并负有妥善保管之义务,包括为该房屋投保,以防该房屋因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贷款抵押房屋必须办理房屋财产保险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还规定在抵押期间,凡因借款人过错而导致的保险责任以外的房屋破坏及毁损所造成的抵押权人的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什么是房屋抵押登记,撤销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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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房屋抵押登记本文所说的房屋抵押登记是指住房抵押登记,是指在办理住房贷款时,银行一般会对房产做一个抵押登记,而带抵押登记标志的房产证,限制了房产的交易和再抵押。也就说,经过抵押登记的房屋并不完全属于房主,在法律上属于所有权瑕疵。凡是经过抵押登记的房屋,房主想要卖掉房子或者再次抵押贷款时都会受到限制。
二、撤销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大部分人买房时,都是通过房屋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购房的,据官方数据统计,房屋抵押登记率最高可达70%。因此,抵押贷款还清后,并不意味着您真正拥有了这套房子,因为当初贷款买房时所做的抵押会影响你对房子的使用与买卖,如何撤销房屋抵押登记成了许多房主必须考虑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撤销抵押登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还完贷款之后,房主可以直接去您所贷款的银行申请还贷款,申请还款时务必带好这种资料证件,包括相关资料、身份证、还月供的卡、银行借款合同,还有就是钱了,具体事项可以咨询银行。
(二)还完以后银行会给房主开具一个已经还清贷款的证明,银行给房主的房产证上也会盖一个已经还清贷款的章,房主再带上房产证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当地的房产部门注销抵押,这个原则上不要收取任何费用,但也有些地方会收取相应的工本费,这是规定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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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原先在建工程抵押权的内容不变,包括抵押财产的范围、担保的范围,担保的金额。
其次,抵押权的顺位不变,原来的顺位是
第一顺位,现在仍然是
第一顺位。依据《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如果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此外,《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所以,在房屋登记中,决定同一房屋上各个抵押权顺位的关键标准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时间”,即《房屋登记办法》第44条规定的“登记时间”。因此,在建工程抵押权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时,登记时间不应改变,从而确保抵押权人的顺位。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一百九十九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第二百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二百零一条 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
第三项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第二百零二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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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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