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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记有不同的类型,设立登记就是其中一项。那么,房屋抵押设立登记的流程是什么?房屋抵押设立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房屋抵押设立登记需要注意什么?
抵押权设立登记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房屋交易大厅受理材料;
3.十个工作日领证。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所有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7.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中央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相关知识:抵押权转移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5.主债权已转让的证明文件原件及房屋抵押权转让协议原件。
律图小编为您整理有关抵押权设立登记的内容。抵押权设立登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提供相关的登记资料,抵押权设立登记的办理流程都有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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