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逾期办证违约金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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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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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开发商因自身原因逾期交房后违约金的计算,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约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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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过程中遇到问题,屡见不鲜。如果遇到房产商逾期办证怎么办?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请阅读下面的文字了解关于房产办证违约金问题。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法律咨询

逾期办房产证,约定支付违约金,法院要判决了,可房产商说没钱咋办?要申请法院执行,可否要求对其物业,比如停车棚、地下停车场,未售出楼房行使收益权?

律师解答:

申请强制执行。你需要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不需要交费。

相关法律知识

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仍然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为您做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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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商逾期办证违约金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应以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准,构成延期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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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不过,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但合同上的违约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影响开发商不断降低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比例的因素有很多。一般开发商都有一个工程进度表,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气、资金等,一旦工程进度不能按时推进,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增大的话,开发商势必会降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以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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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问题是开发商违约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若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却擅自将该房产转售予第三方,甚至未经买家同意变更了房屋的结构设计;或者无缘无故地晚于原先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导致房屋品质严重影响到普通居住的实际需求;另外,如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等,这些都被视为是开发商方面的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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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有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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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计算,违约金是多少
[律师回复] 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不过,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但合同上的违约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影响开发商不断降低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比例的因素有很多。一般开发商都有一个工程进度表,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气、资金等,一旦工程进度不能按时推进,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增大的话,开发商势必会降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以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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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开发商违约问题怎么办
房地产开发商违约时,应修复并履行合同,赔偿受损方包括直接和潜在损失在内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五百八十四条,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和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与实际损失和预期收益相符,但不超过合同订立时可预见的损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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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问题 逾期四个月,违约金47800 本金11500 还了八千
[律师回复] 没有影响,基本上当月逾期只对当月有影响,下个月征信更新了就没有影响了,超过一个月半年内有影响,两个月1年,3个月两年,除非被银行拉黑,不然完全没问题的.银行参考最近2年的逾期次数,一般情况下若夫妻一方两年内连续三次逾期还款,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将不能获得贷款。连续三次逾期:比如一笔资金还款期限是一个月,连续三个月未还;累计六次:比如逾期一次还款了,又发生逾期,如此发生六次。? 五年内一个月处于逾期对房贷影响不大,只要结清了此次欠款,此后保持良好的征信便好。扩展内容:个人信用报告是全面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文件,是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产品。为了结构清晰,根据信息类别不同将信用报告内容划分为多个部分,每个部分为一个段,并将每一段进一步划分为多个子段。个人信用报告由信用报告名称和信用报告内容组成。信用报告内容包括信用报告头、信用报告主体、信用报告说明三个部分。2013年10月28日起,继江苏、四川、重庆3省市试点之后,2015年央行个人信用报告服务试点扩至全国各省均可网上查询。2018年6月,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通了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布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网址和公众号征信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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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逾期办证违约金如何算
[律师回复] 对于房产商逾期办证违约金如何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60日内办理《房地产权证》,可顺延180天,若在延长期限内仍未办理,则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计算基数以合同总价20%计算。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开发商因自身原因逾期交房后违约金的计算,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约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不办理房产证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属于商品房出卖人的原因造成逾期办证的,才能够认定出卖人构成逾期办证违约责任。在确定是出卖人原因的前提下,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界定了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几种情形:
(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
房产商逾期办证违约金问题是很多购房者都需要了解的内容,只有了解清楚相关的规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协商还款再次逾期多久算违约
[律师回复]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欠了贷款还不起了,逾期后利滚利更加还不上,就会和贷款机构协商还款,成功后双方会重新签订一份借贷协议,贷款人要按照新协议上的约定来按时还款。那么,要是协商还款再次逾期多久算违约?这里一起来看看。
协商还款再次逾期多久算违约?
贷款协商还款虽然重新签订了借贷协议,但是大都也不会有宽限期的,新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则是每个月还款期限,最迟必须在当天24点前把钱打到指定的还款账户里,钱到债清,超时到账或者未还款,都会视为再次逾期,会按照逾期处理。
打个比方,要是协商还款重新签订的合同上表明还款日是每月5号,只要合同上没有提出有宽限期,欠款人就必须在5号当天24点前把当期应还的欠款打到还款账户里,要是超过24点再还或者是没还,欠款人就会再次逾期。
协商还款再次逾期后果严重!
协商还款一般是把之前的所有欠款重新进行分期还款,期间是不会再产生利息的,不过欠款人需要每期支付部分分期手续费,虽说不免费,但至少不会出现利滚利的情况,每期按时还款就不会有其他费用。
可一旦协商还款再次逾期了,违约后停止的利息又会重新收取,还会产生新的罚息、违约金等,关键是贷款机构不会再给二次协商的机会,催收会直接要求欠款人一次性偿还包括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在内的所有欠款,否则就可能会去起诉强制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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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质量问题构成违约吗
开发商违约需支付违约金以补偿受侵害方。违约金金额依据购房协议条款确定。若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无法弥补实际损失,受害者可要求调整。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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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品房逾期多长时间不算违约,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
[律师回复] 你好,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是按日计算的,开发商每逾期一日并产生一日的违约金,违约越久,违约金总数会越多。在诉讼时,开发商会援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
  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要分情况处理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这里提醒业主,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你的经济损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场租金作为参照),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如不幸发生上述情况,建议业主立即退房,如开发商负债已经超过其资产,业主还可以向申请开发商破产,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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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购房合同算谁违约,开发商逾期交房是否属违约?
[律师回复]
一、没签商品房购买合同算谁违约商品房认购合同的关键是定金的问题,而定金的问题主要出在如果违约了定金如何处理。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按照认购合同的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谈判,最终达成了房屋买卖合同,这时交的预约款抵作房价。如果认购合同中明确了你交给开发商的钱是定金,并且规了定金罚则。这个时候就适用定金罚则处理好了,没什么好说的。这个时候的关键就是判断双方是否违约,是谁违约了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如果认购合同的内容比较简单,并没有对房屋的价格、面积、朝向等具体状况做出约定,而把这些作为进一步磋商的前提。但在约定的时期内购房者又没有就商品房价格、面积和朝向等具体条件与开发商达或一致,从而未能签订购房合同。此时双方都不存在违约的问题,因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了积极的磋商,至于购房合同没有达成,是因为双方未能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那不是认购合同规定的义务。因此,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二,与前一种情况正好相反,如果认购合同已经对将来要签订的购旁合同的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而购房者不同意依认购合同的条件去签汀购房合同,则购房人应承担认购合同的违约责任,开发商有权拒绝向购芳者返还定金。

三,如果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提出了与认购合同约定不同的条件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合同没有签订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以上三种情况说的是双方都就购房合同的达成进行了磋商谈判的情形,如果开发商或购房者无正当理由没有进行谈判或是虽然进行了名义上的谈判却只是恶意磋商,致使购房合同没有达成的,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谈判义务或者恶意履行谈判义务的一方就要适用定金罚则了。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是否属违约房产销售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这项约定条款是否合理,其附带注解是否明确,这一点购房人一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种含义。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不可抗力”的约定应该说是正确的。但实际在房产交易中,现在有一些开发商却将此条款进行了延伸、扩张。比如有的合同对“不可抗力”做了如下的注解: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其他事故,及售房方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这样的约定显然是卖方对自己的免责范围规定得过于宽松,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售房方不能把开发商因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失误,修改方案延误工期、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动产中的房地产所具有的高价值性,要求合同双方遵守诚实守信原则进行交易。而现实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使得公众在遇到购房问题时陷入被动的境地,比如不签订购房合同或者是约定交房时间时对不可抗力进行约定而免除将来自己的违约责任,而这些不利于对购房者的保护,可购房者也不易发现。所以,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购房者最好请专业律师陪同购房,也可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
房产商逾期办证违约金该如何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60日内办理《房地产权证》,可顺延180天,若在延长期限内仍未办理,则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计算基数以合同总价20%计算。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开发商因自身原因逾期交房后违约金的计算,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约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不办理房产证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属于商品房出卖人的原因造成逾期办证的,才能够认定出卖人构成逾期办证违约责任。在确定是出卖人原因的前提下,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界定了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几种情形:
(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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