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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延期向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达到什么程度将会构成我国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形呢?律图为您解答。
一、法律规定
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的规定,超过一个月没发工资,就应视为拖欠工资。
二、案例
劳动合同写明当月28号发工资,未发?
合同上写明的是当月28号发上月工资,如果超过下一个28号未发工资,则属于典型的拖欠工资。当事人可以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用人单位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
上述内容可以看出,要界定用人单位是否拖欠工资,关键看其是否超过一个月未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如超过一个月,就视为拖欠工资。如劳动者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结合具体情况向律师咨询,由律师代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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