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您们好,我家由于政府规划建设,在谈论拆迁事宜了,农村老房子拆了大家都高兴嘛,毕竟不需要自己出钱就可以得到新房子,这样的好事,大家都非常高兴嘛,但还是有人坚决不愿拆,说拆了以后就没有土地了,农村人土地就是根本,没了土地还怎么活嘛,所以想问一下农村房屋买卖确认之诉,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和土地怎么规划的问题
[律师回复] 宅地价值分离,符合社会发展的形式,让农民将其农村闲置房屋进行买卖,得以法律确认并加以规范。
法律并未限制农村房屋的流转。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的,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由此可见,由于农村宅基地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但却没有禁止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规定,只对农户再次取得宅基地作出了限制。因此,可以将宅基地使用权价值参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程序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