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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也许你被单位要求长期加班,也许你长期加班还没有任何的报酬。不知道你对于自己的这种遭遇是否有过疑问。长期加班不付报酬合法吗?或许这是很多劳动者心底的声音。今天律图编辑就来告诉大家答案。
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此外,《劳动法》还针对女职工作了特殊保护性规定,即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关于延长工作时间应否支付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法》第44条规定:“……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因此,长期加班加点不付报酬是不合法的。
本文就长期加班不付报酬是否合法这个问题做了回答,相信大家已经知道这是不合法的行为。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继续工作的,那么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相应的报酬,并且每周安排加班的时间也是有限制的。要是你所在的用人单位安排您加班而不给报酬的话,你可以通律图网站委托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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