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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部门是附属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下属部门,主要用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那么这个部门有哪些具体的职责呢?律图在本文中将为您介绍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
劳动监察部门有什么职责
1、负责拟定加强本区企业规范用工的监管和服务的意见和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3、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
5、负责企业欠薪保障金的受理及审核工作;
6、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本区外国人就业监管工作;
8、负责牵头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劳动监察部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意义,当劳动者的权益被侵犯或用人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义务时,您可以到这个部门举报处理。如果您对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还有什么疑问,建议您去专业的法律机构进行咨询,您也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的网上律师,他们会对您的问题作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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