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能否告老板
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通常能告老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先与老板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在收到仲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申请仲裁
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仲裁,可按以下步骤:
首先,收集证据。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作为仲裁的事实依据。
其次,准备仲裁申请书。写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如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等)及事实理由。
然后,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一般需提交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最后,等待仲裁委受理和审理。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届时参与庭审,陈述主张并质证辩论。仲裁委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需注意,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三、不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是应该怎么样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还应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者维权时,需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在探讨不签订劳动合同能否告老板这个问题时,我们明确了劳动者是有权利维护自身权益的。若老板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仅可以要求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还能依据此要求补缴社保等。但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情况。比如,如何收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怎样准确计算双倍工资的时长等。要是您对这些问题,或者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相关事宜上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助您清晰了解自身权益与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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