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驾的危害,和容易忽略不利于驾驶的日常药品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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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有的服用后会出现共济失调,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明显延长,动作协调能力下降,从而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挂挡、方向盘的操作,俗称“手脚不听使唤”。1、感冒药 2、镇咳镇痛药 3、镇静催眠药物 4、抗生素 5、降压药6、降糖药 7、保健品。
药驾的危害,和容易忽略不利于驾驶的日常药品

人们常常知道喝酒后不要开车,酒驾的后果很多人也非常清楚。但常常忽视服用某些不利于驾驶的药物后,依然在道路上行驶。事实上,药驾的危害并不比酒驾小。今天律图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关于药驾的危害和关于不利于驾驶却又常常被忽略的药品分类。

一、什么是“药驾”?

所谓“药驾”,是指开车人服用了某些药物后驾车出行。由于这些药物服用之后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很容易酿成祸患。

二、药驾的危害

世界卫生组织列出了7大类在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并提出在服用上述药品后应禁止驾车。这7大类药品包括:对神经系统有影响的催眠药物、有恶心呕吐反应或变态反应的药物、止痛类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的药物,以及抗高血压药物和降血糖药物等。

这些药物,有的服用后可引起头晕、嗜睡、倦怠、大脑思维迟钝,使反应能力显著降低。

有的服用后会出现共济失调,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明显延长,动作协调能力下降,从而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挂挡、方向盘的操作,俗称“手脚不听使唤”。

有的服用后会造成视力、听力减退,注意力分散,不能正常接受灯光刺激反应,甚至不能正确分辨道路上的行驶线、斑马线、岔路口、红绿灯以及其他车辆和行人,极易导致判断失误。

还有的服用后导致兴奋不已、易激惹,往往会因情绪失控而酿成不安全事故等

国外一份有关致命性交通事故中用药情况的调查表明,在用药后驾车的人群中,服用抗抑郁药物和镇静剂后驾车造成的事故率高达97%,用药后驾车司机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比未服药、正常状态下开车的司机高出许多倍。国内一份资料显示,药后驾车事故占整个交通事故10%左右。

众所周知,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是药后驾车危害最大的,我国对这两类药品实行特殊管理,一般人是很难接触到的。而那些易得、含有某些影响驾驶成分的常用药却往往容易忽视。

三、和容易忽略不利于驾驶的日常药品

1、感冒药

常用感冒药中多含有抗组胺成分,它是人体内的一种活性物质,在过敏原的刺激下,机体释放出组(织)胺,造成种种过敏症状。抗组胺药,是用来抗过敏的。过敏药物除扑尔敏外,还有息斯敏、苯海拉明(苯那君、可他敏)等抑制中枢神经的药物也可引起嗜睡、上腹部不适等反应;富马酸酮替芬的嗜睡、反应迟钝、头晕、头痛、目眩、倦怠等反应明显;赛庚啶被不少人当做“助眠药”应用;茶苯海明(乘晕宁、晕海宁)是苯海拉明与茶碱复合物,可引起嗜睡、口干、调节紊乱、泪腺分泌减少、心动过速等不良反应。

2、镇咳镇痛药

a、可待因,是从罂粟属植物中分离出来的一种天然阿片类生物碱,易于通过血脑屏障,具有镇咳、镇痛和镇静作用。含有可待因的止咳药会导致服用者视觉障碍和突然疲倦;有些止痛药还会引起感觉功能紊乱。

b、其他镇咳药,如“咳必清”、“咳快好”等,也是中枢性镇咳药,有致疲劳倦睡作用,可能影响到思维与操作的敏捷性。

c、其他镇痛药,有鸦片,吗啡、盐酸古碱等,作用于中枢神经,会产生幻觉,精神松怠,平衡感丧失等。

3、镇静催眠药物

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广泛的抑制作用。如,安定、氯硝安定、佳静安定等苯二氮药物,该类药物也常用于抗焦虑药。 苯巴比妥,偶尔用于顽固性失眠,但醒后往往有疲倦和嗜睡等后遗效应,并且可持续多日,停药后短时间内也不宜驾车。 中药成分麻黄碱具有中枢兴奋作用,常见失眠、情绪不安、眩晕、头痛和心悸等不良反应症状,也应注意。

4、抗生素

长期使用链霉素,可出现头痛、眩晕、耳鸣,感到周围物体发生旋转性或波浪性运动,致使平衡失调。

5、降压药

降压药造成的问题是降压药选用不当。如,心得安、利血平、硝苯地平等,有引起嗜睡、头痛、眩晕和低血压反应等,不利于驾驶安全。再则,在服用降压药物的初期,机体处于适应调节阶段,较易出现低血压等不良反应,这时应慎重驾车。

6、降糖药

如果降糖药选用不当,或偶然因素引起的低血糖,也会影响驾车安全。因此,驾车时,要谨防出现药物性低血糖反应,如心悸、头晕、多汗、虚脱等。

7、保健品

人参、西洋参制剂有明显的抗疲劳作用,但大剂量长期使用时,容易出现欣快、烦躁不安、头痛,甚至意识混乱等神经系统症状。所以,驾驶人员在行车疲劳时应注意中途停车休息,而不要过分相信提神醒脑药物的功效

看完这篇文后,是否对药驾有了新的认知呢?是否清楚的知道药驾的危害了呢?在日常生活里,我们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既不不酒驾,也不要药驾,对生命负责。如果您在生活里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都可以在律图的平台上咨询我们团队的律师。我们团队时刻准备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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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听资料的特性:
  
(1)证明材料的直观性。
  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映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这类证据的形象性、直观性更能反映出客观事实,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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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婚姻案件中,取类似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或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当事人一方往往说了半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也不能将要取证的内容表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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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偷拍偷录不合法证据与私自拍录合法证据的易混淆性。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就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侵入第三人住宅录音照相,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家中,就不具备合法性。还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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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就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规定了水泥、砖、板材、油漆等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的甲醛、苯、氨等有害物质的限量,但是有些装饰公司为了从材料中牟取暴利,故意在装修合同中漏掉有关材料环保性能的条款,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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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双方无法协商,有争议的情况下,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谁当原告,谁当被告一般是没有限制的。但是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不在此限。
  
2、在财产分割上,一方的婚前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不因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而转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共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关于房产如何分割的具体问题张蕾律师将设专题,请大家后续关注。)
  
3、在子女抚养的问题上,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或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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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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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1.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附件一:甲方持有的药品配方清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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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陷阱防范攻略
1、分次支付房款。购房者应该在二手房交易中预留部分房款,待卖方将房屋内的户口全部迁移后再支付该部分房款,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每逾期一天的罚金,在逾期多少时间后可以解除合同以及合同解除的赔偿金等事项。2、查明房屋产权。3、选中介。买二手房挑选中介要看中介操作是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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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我公司生产的药品要与某家药店达成合作协议。我想请问一下药店战略合作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
[律师回复] 合作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合作人乙方: 身份证号:   成都市 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双方共同遵守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药品零售。   第三条、出资方式   
1、合作人方式出资,计人民元,占劲松大药房股份 %。   合作人以元,占劲松大药房股份 %。   
2、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第四条、盈利分配以 为依据,按 分配。   第五条、合作人退资与转让   
1、合作:
(1)需承认本合同;
(2)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出合作: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
(2)不得在经营不利时退出。   第六条、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九条、其他 。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合作人甲方: 合作人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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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行政执法的简易程序我还是有一些了解的,但是对于行政执法简易程序中那个环节可以省略不怎么了解
[律师回复] 简易程序:
处罚程序
①表明身份
②说明处罚理由
③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④制作笔录
⑤制作当初处罚决定书
⑥备案
⑦执行
实施依据
①违法实施确凿
②法定依据
③公民处以50元以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执法人数
执法人员可以是1人
执法过程
①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②填写预订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③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处罚决定书载明内容
①当事人违法行为
②行政处罚依据
③罚款数额、时间和地点
④行政机关名称
⑤执法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交付处罚决定书方式
当场交付至当事人
行政机关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或者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当事人。
法律救济措施
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和赔偿
一般程序:
处罚程序
①立案
②调查取证
③听取申辩和质证
④制作处罚决定书
实施依据
除简易程序之外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数
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执法过程
①收集证据或者自行进行检查
②询问或者检查时应当制作笔录
③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
处罚决定书载明内容
①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②违法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④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⑤不符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者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⑥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⑦行政机关盖章
交付处罚决定书方式
行政机关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或者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当事人。
法律救济措施
①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不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②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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