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无论是医院还是患者都往往是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但是很多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规定都不清楚,有人问小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尸体吗?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下文做了详细的讲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尸体吗
尸检是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死因能够判定,是不需要尸体的。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三、医疗技术鉴定费用由谁来支付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特点是怎样的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以下特点: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目的,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种技术服务。
(2)鉴定机构选择具有高度的专属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来完成,不存在选择其他鉴定机构的可能。
(3)鉴定结论以医学会的名义发出,不实行鉴定人个人负责制。
(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结论证据学要求显著宽松。
2、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执业医师要完成以下工作:
(1)认定事实,根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认定事实经过。
(2)认定正确的操作常规,根据事实经过,运用医学知识,提出在各个环节中正确的诊断治疗是什么,即当时的操作常规是什么。
(3)对比正确的诊断治疗,确认医院是否违反操作常规。
(4)运用逻辑知识,分析论证违反违反操作常规与医疗损害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5)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
因此,医疗事故鉴定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是需要尸体的,如果死者的死因能够做一个明确的判定,那么就不需要尸体。要是你对此有任何的疑问,建议你来电咨询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答疑解惑。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