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投标流程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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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办理招标委托。2、建立项目实施工作小组。3、编制实施计划。4、组织编制招标文件。5、刊登招标公告。6、发投标邀请函。7、出售招标文件。8、标前答疑会。9、组织投标。10、建立评标委员会。11、公开开标、评标、定标。12、发中标通知书。13、备案、归档。
药品招投标流程有哪些

在生活当中,最常见的招标情况就是工程建筑方面的招标。其实招标不光是在建筑行业,也有其它方面,比如药品方面的招标。在进行药品招标前,需要对这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解。那么药品招投标流程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供您参考。

药品招投标工作主要分为两部分,即内部操作和外部运作。所谓内部运作就是招标信息的获得,招标资料的准备等;外部运作则是指对招投标涉及的相关单位进行公关,协调和沟通。

一、内部操作

一般来说,在整个招标活动过程中,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招标信息的获得

招标都具有时间性,因此,及时获得招标的信息非常重要,一旦错过档次的招标信息,则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一般而言,招标信息的获得来源有以下几种:

招标专业网站

最常见的网站就是海虹电子商务网站,很多省市的招标信息都会在该网站上进行公布。还有些地方性的招标网站,如:江西的先锋环宇,山东的金卫医药信息网,河北的医商网,黑龙江的黑龙江天恒医药招标等等。不过,大型的省级招标往往会有其专门的信息发布,操作网站如广东医药采购服务平台,河南省医药采购招标网等。

在实际操作中,从相应招标信息公布网站获得的信息实际上已经是相对滞后了,此时,招标文件也已成稿,相应的规则也已经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也只有按照该规则进行,处于被动状态。不过随着招标的发展,一些地区的招标文件在起草的时候也会事先公布其招标文件草案,要求各相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也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间接的影响招标规则,不过能起到影响作用的往往也是大型的制药企业和当地具有影响力的商业公司。中小型的企业最终也是按照既定规则行事,不具备太大的影响力。

医药商业公司的通知

由于目前招投标大多是地区性的,因此当地的龙头商业公司对这方面的信息获得是具有超前性,一般而言,商业公司会将得知的招标信息提前通知给他的VIP客户,以寻求支持和配合。

从当地主要商业公司了解信息也是获取信息的很好方式,往往信息来的更早更快更准确,以便企业提前做好相应准备。本人在某大型医药商业公司工作时,其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就是与销售区域的招标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借助公司的背景和个人的努力,可以提前获得招标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招标的时间,范围,品种,招标的规则,程序等等。因此中小型企业与当地龙头商业公司(尤其是直接负责的人员)进行一个良好的互动,也可以提前获得相关信息并可以借助商业公司的力量达成一些企业本身无法实现的目标。如此一来则可以实现借力,做到未雨绸缪,而且相对来说这样所花费的成本使比较低廉的。

销售办事处汇报

销售办事处在当地直接的从事销售工作,对于当地的信息收集的更加的迅速,全面,真实,客观。一个好的销售办事处应该对当地的医药信息有着极其敏锐的观察和获知能力。

销售办事处(尤其是大型企业的销售办事处)在当地的销售公关不会仅仅局限于医疗机构,对于相关的政府部门都会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样对于招标活动而言,可以提前给总部以正确的信息,及时的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不过,在实际销售中,中小型制药企业的办事处销售人员由于水平,实力等因素往往是不具备这样的能力的,而且相应的公关费用也不是中小企业能够承担的。所以,借助第三方(医药商业公司)的力量是比较适合中小企业实际情况的,也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

代理商提供的信息

代理商在当地直接从事销售工作,信息一般也比较灵通。

2.招标资料的准备

招标资料的准备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准备,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否则极有可能使企业失去招标资格。招标的资料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企业资料,二是产品资料,三是委托资料文件。

企业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报表(能够体现全年销售额);商标注册证;GSP/GMP证书等。

产品资料

药品注册证;药品生产批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检验报告(省级);药品说明书;专利证书;产品物价文件等。

委托资料

投标委托书;法人委托书;投标价格确认表;投标药品汇总表等。

在招标资料准备方面,要注意以下几点:

投标文件一般而言是比较固定的,也就上述一些基本的文件,只有委托资料需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要求重新制作。因此,将企业资料,产品资料一次性的多准备些,如此,在有招标的时候则可以迅速的将所需文件准备好,简单,省时,同时相对的减轻工作的繁琐程度。在资料使用快递寄出后,在正常的时间内对接收方进行接收与否的确认并确认所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如有遗缺则及时补发,如此可确保资料符合招标要求。此外,投标文件需要尽可能的制作精美,毕竟出去的文件是代表公司形象的,良好的纸质,打印复印的清晰程度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着公司的整体实力。

3. 招标的网上操作

招投标的网上操作一般涉及三方面:

1、网上资料的填报;

2、网上投标价格的填报;

3、最终中标价格的确认。

(1)资料信息的维护

资料信息,实际上就是投标资料所准备的纸制文件上的具体内容。在网上将这些信息一一进行入录,形成电子版本的档案。

(2)投标价格的投报/中标价确认

品种的报价同样具有时间性,需要在规定的时间里进行投报,否则有可能被当作弃标处理。同时企业也需要根据招标文件的精神确定适合的投标价格并预留降价空间以及投标价格底线。

(3)网上招标的注意事项

招标的网上操作,在进行操作网站上都会有操作指南,一般而言按照指南进行是没有任何难度的。唯一需要注意的也就是时间性,准确性。同时在每步操作成功后最好打印成纸制文件,以备后查。

确定适合的投标价格也是整个招投标活动中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确定投标价格首先必须吃透招标文件的精神,确定好几轮投标价格的范围,并且需要时时关注同类品种的投标价格及时调整自我品种的投标价格确保公司品种能够进入下一轮投标报价。例如广东的挂网招标对于品种的报价的入围就是按照P75的原则进行,如果不能确定恰当的投标价格就会使公司品种没有办法进入下一轮的报价从而失去中标的机会。对于独家品种往往需要进入议价的环节,一般是招标组织单位确定一个标底,要求企业进行是否接受的选择。在此种情况下,企业一般不具备很大的讨价还价的余地(虽然有申诉的权利),如不接受就是对该品规做废标处理。因此,生产企业在做是否接受的决策时候必须十分的谨慎,尤其是对于企业销售的重点区域。一般来说,标底的确定会依据这样的几个根本原则:一是中标价格不高于上一年度的中标价格;二是中标价格参考经济水平相当地区的中标价格;三是品种的国家政府定价;四是当地医疗机构(医院,零售药店等)的实际采购价格。因此投标价格的确定正确与否不仅仅关系着当次招标的结果,也会影响着以后招标的结果。

在招标中,最终是否中标不仅仅取决于价格因素,一般来说,影响招标结果(评分标准)有这样几个:一是企业的销售规模;二是产品的质量层次(GMP,专利原研,优质优价);三是企业的历史记录(信誉,产品质量情况)。

二、外部运作

招标的外部运作,从实质的角度来说就是企业通过公关为自身在招标活动处于一个有利的位置而做出的努力。

企业进行招标的运作往往涉及的主要有以下四个单位:

1、药品招标办

药品招标办一般是由当地卫生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成立的一个专门负责药品招标的政府性机构,该机构直接负责招标规则程序的制定,过程之中的监管等重要事宜。从药品招标办成立的背景和职能来看,企业对该部门进行公关是获得准确信息,传达企业要求的最直接的方法和渠道。

2、招标中介机构

招标中介机构一般是负责投标过程中的技术性事宜,由于该机构与招标办的关系十分的紧密,因此对于该机构的公关也是必不可少的,可以从该机构侧面了解到很多相关的信息。以海虹电子商务公司这一中介机构为例,该公司会在各个招标区域设立不同的招标小组,而这些招标小组实际上是与招标办一同办公的。

3、医药商业公司

医药商业公司在整个招标中虽不起直接的作用,也是招标中的被动接收单位,不过由于历史背景和当地影响力等原因也使得这类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也具有极大的发言权,当地的政府部门也会征求其意见。

4、物价部门

物价部门担负着药品零售价格的核查,确定工作,由于零售价格的确定直接影响着招标的结果以及后续的销售问题,所以,及时获得物价信息也是至关重要的。

对于具体的招标流程,我们可以用一个招标流程图来表示,虽然该图并没有完全按照以上内部运作和外部运作来说明,但是却对招标流程作了清晰的说明,如下图所示。

药品招标流程图

三、招标要点

招标的外部运作应该说是整个招标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内部运作实质上是一种纯粹的文档性工作,对招标过程不起直接的影响作用,也就是功夫在场外的意思。从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来说,及早的获得相关信息对招标的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只有及早的获得招标的关键性条款信息(招标流程,投标价格的确定原则,标底价格确定的原则,品种入围原则,专家人员选择原则,政府部门对招标结果的要求)企业才能做好相应的准备,对相关人员进行重点公关以便最终结果符合企业的营销目标,为后续销售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同时生产企业需要对当地物价部门进行零售价格的确定,在当地进行物价备案。由于各个地区零售价格存在差异,因此,在物价备案时就涉及到以何种价格作为依据做差价比换算的问题,如果能够按照最高的价格进行换算则可以使得当地的零售价格偏高,进而调高企业品种的最终中标价格。

由于现行招标整体政策之中对政府定价品种和市场调节价品种的招标价格的确定方法存在区别,一般是对政府定价品种(尤其是国家发改委直接定价品种)不作太大的降价要求,总体来说是按照政府定价顺减15%来确定限价(同时参考当地历史中标价格的因素);而对市场调节价品种的的砍价幅度是巨大的。因此,将企业品种纳入当地的政府定价范围之类也对招标的结果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以上就是关于药品招投标流程的相关内容,药品的招投标与建筑方面的招投标是有一些区别的。在药品招标中分为内外两个方面的操作,同时要对各方的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查。毕竟药品是很重要的,如果发生意外,招投标人都要负很大的责任。如果您对这方面还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建议登录律图 网站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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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启并退还。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供签收证明。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但是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
三、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可以对唱标作必要的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开标应当作记录,存档备查。
四、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应当决定其无效。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确定中标人并签合同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结果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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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由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统一发布:投标人在规定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组建评标委员会。法律。招标人应当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评标,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安排开标:招标人应当在开标之日起7日内,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中载明预审条件、施工图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招标代理合同备案(当日):招标人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评标。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一)招标项目备案(当日),将中标结果在各地招标投标网公示,并标明排名顺序,同时通知未中标人、法规另有规定的、预审方法和获取预审文件的途径,并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招标公告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十三)发出中标通知书,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现场勘察。招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十一)定标,或者放弃权利外。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中标候选人除因排名顺序被自然淘汰。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公开招标的项目。 (十)开标。 (四)招标文件备案(3个工作日)、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对投标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推荐前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投标报名(5个工作日)、工程担保。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招标人需要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书,由招标人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组织资格预审。招标人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程序组织开标,凡无法定淘汰情形者。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应当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签订合同,招标人不得将其淘汰:招标人提交招标备案登记表。 (七)投标人资格预审,并在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合格投标人明细表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由招标人提交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从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名单、评标日程,由行政监督部门,负责相关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后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受理交易登记(当日)。 (三)招标公告备案(当日)、提交评标报告,从其规定、土地、资金证明: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并将项目审批。(十二)中标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八)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携带全部相关证件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规划,并在其现场监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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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招投标流程?
一、招标机构:1、组织机构:院级领导。2、评(议)标组: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及院内外相关专家。3、监督机构:纪检办、监察室、审计科、财务科等相关部门。4、承办部门:设备科。二、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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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招投标复评程序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确定招标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核准。
二、委托招标代理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三、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同时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四、实行资格核验
初次进场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分中心出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并将复印件交分中心备案。
五、衔接招标日程
招标人应通过分中心衔接招标活动日程,避免各招标项目在使用县招投标中心资源时发生冲突。
六、进场实施招标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组织答疑会,接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定标等。
七、租赁交易席位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未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办理过交易席位证或交易席位证已过有效期的,应向分中心申请租赁交易席位,办理交易席位证。
八、缴纳服务费用
招标人、中标人按规定缴纳相关交易服务费用。
九、发出中标通知
分中心按统一格式打印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将未中标通知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签订经济合同

一、其它有关事项
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全部交易资料原件或复印件送交分中心备案一份。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按《建设项目交易档案目录》将整个交易过程的主要资料送交易分中心归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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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复评的程序?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确定招标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核准。
二、委托招标代理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三、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同时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四、实行资格核验
初次进场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分中心出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并将复印件交分中心备案。
五、衔接招标日程
招标人应通过分中心衔接招标活动日程,避免各招标项目在使用县招投标中心资源时发生冲突。
六、进场实施招标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组织答疑会,接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定标等。
七、租赁交易席位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未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办理过交易席位证或交易席位证已过有效期的,应向分中心申请租赁交易席位,办理交易席位证。
八、缴纳服务费用
招标人、中标人按规定缴纳相关交易服务费用。
九、发出中标通知
分中心按统一格式打印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将未中标通知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签订经济合同

一、其它有关事项
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全部交易资料原件或复印件送交分中心备案一份。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按《建设项目交易档案目录》将整个交易过程的主要资料送交易分中心归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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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流程该如何走
1、招标项目备案(当日:招标人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将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工程担保、施工图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2、招标人自行招标或招标代理合同备案(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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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招标土地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1.土地交易的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土地市场载体、媒体等形式发布招标公告而进行的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出招标书面邀请进行的招标。 招标人应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交易机构。 2.属于下列情况的土地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1)具有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或其他综合目标的; (2)土地用途有严格限制,可能仅少数单位或个人有受让意向的。 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 3.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土地交易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招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转换为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4.招标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日前20日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书。 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并在开标日不少于3日前告知当事人。 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投标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书面签字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个人的,由投标人签名。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周边土地市场价5%收取。 招标公告中告知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应当挂号邮寄,并以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收到标书方为有效。 6.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填写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书;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5)以个人身份投标的,须提交身份证影印件; (6)履约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证明材料; (7)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7.发出招标文件后,招标人不得随意更改其内容,并应当对要约内容承担责任。 投标人将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得撤回,并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 8.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召集全体投标人参加,并公布评标、定标的原则的方法以及标底。土地交易机构指派人员,担任开标会秘书工作。 9.评标、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组负责。评标组成员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并推选一名评标组组长。评标组一般在开标前24小时内组成,其成员由派驻国土资源部门监察人员从专家库人员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并在开标人确定前保密。 10.专家库人员应根据拟评标项目情况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对投标人提出要求需要评标组成员回避的,由派驻国土资源部门监察人员进行审查,并报国土资源局领导确定。评标组成员一经确定,必须参加开标和评标。 1 1.土地交易的招标开标、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1)点算标书; (2)开启标书; (3)对标书和标书附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标书宣布为无效标书; (4)评标和定标,确定中标人; (5)对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与中标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标书: (1)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2)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的; (3)应当提供投标保证金而未提供的; (4)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标标书条件的。 无效标书应当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 1 3.开标会后,招标人应当于10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告知未中标人。 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国有土地土地权权出让合同》;因特殊原因不能依约定时间签订的,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另行约定签订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1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因吊销营业执照、取消资格等原因失去履约能力和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通知书》无效。招标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 5.投标人未中标或在开标会前声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于定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预交的保证金(不计利息)。投标人中标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投标人在开标后撤标的,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或失去履约能力与条件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向中标人双倍返还其保证金。 1 6.标底被泄露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招标活动,并告知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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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招标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招标程序是怎么样的 定标:招标人应当在开标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中标候选人除因排名顺序被自然淘汰,或者放弃权利外,凡无法定淘汰情形者,招标人不得将其淘汰。 中标公示: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将中标结果在各地招标投标网公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将合同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确定全民所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制度的基础。国家土地所有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唯一的,即国家。无论什么国家、什么社会制度都存在国家土地所有权,但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的唯一主体在不同社会制度条件下的实质是不一样的。制国家代表主的利益,封建制国家代表封建主的利益,国家代表资本家的利益,它们作为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维护着主、封建主和资本家对、农民和工人的剥削。而在我国制度下,国家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国家所有即为全民所有,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的唯一权利主体,便使全体人民成为土地的真正主人。 2、国家土地所有权客体广泛。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国有的山岭、荒地、滩涂,国有森森、草地、水面所占用的土地等。 3、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上带有国家的强制性。国有土地都是国家作为主体国家,以其对外的自主权和对内的最高权,用强制的方式取得的,这些方式包括国有化、没收、征用等。 4、在土地所有权的确认方面,国家土地所有权直接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不进行国有土地所有权登记。中国境内的一切未被确认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均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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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中招投标基本流程是什么
流程包括: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各自的招投标工作,对于其中的重点如,招标的条件,招投标的有限期限,对开评标人员的要求,以及中标后各方相应的工作都应熟悉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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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招标的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招标程序是怎么样的 定标:招标人应当在开标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中标候选人除因排名顺序被自然淘汰,或者放弃权利外,凡无法定淘汰情形者,招标人不得将其淘汰。 中标公示: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将中标结果在各地招标投标网公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将合同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确定全民所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制度的基础。国家土地所有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唯一的,即国家。无论什么国家、什么社会制度都存在国家土地所有权,但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的唯一主体在不同社会制度条件下的实质是不一样的。制国家代表主的利益,封建制国家代表封建主的利益,国家代表资本家的利益,它们作为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维护着主、封建主和资本家对、农民和工人的剥削。而在我国制度下,国家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国家所有即为全民所有,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的唯一权利主体,便使全体人民成为土地的真正主人。 2、国家土地所有权客体广泛。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国有的山岭、荒地、滩涂,国有森森、草地、水面所占用的土地等。 3、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上带有国家的强制性。国有土地都是国家作为主体国家,以其对外的自主权和对内的最高权,用强制的方式取得的,这些方式包括国有化、没收、征用等。 4、在土地所有权的确认方面,国家土地所有权直接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不进行国有土地所有权登记。中国境内的一切未被确认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均属于国家所有。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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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招标的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招标程序是怎么样的 定标:招标人应当在开标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中标候选人除因排名顺序被自然淘汰,或者放弃权利外,凡无法定淘汰情形者,招标人不得将其淘汰。 中标公示: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将中标结果在各地招标投标网公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将合同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确定全民所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制度的基础。国家土地所有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唯一的,即国家。无论什么国家、什么社会制度都存在国家土地所有权,但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的唯一主体在不同社会制度条件下的实质是不一样的。制国家代表主的利益,封建制国家代表封建主的利益,国家代表资本家的利益,它们作为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维护着主、封建主和资本家对、农民和工人的剥削。而在我国制度下,国家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国家所有即为全民所有,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的唯一权利主体,便使全体人民成为土地的真正主人。 2、国家土地所有权客体广泛。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国有的山岭、荒地、滩涂,国有森森、草地、水面所占用的土地等。 3、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上带有国家的强制性。国有土地都是国家作为主体国家,以其对外的自主权和对内的最高权,用强制的方式取得的,这些方式包括国有化、没收、征用等。 4、在土地所有权的确认方面,国家土地所有权直接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不进行国有土地所有权登记。中国境内的一切未被确认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均属于国家所有。
土地招标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1.土地交易的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土地市场载体、媒体等形式发布招标公告而进行的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出招标书面邀请进行的招标。 招标人应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交易机构。 2.属于下列情况的土地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1)具有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或其他综合目标的; (2)土地用途有严格限制,可能仅少数单位或个人有受让意向的。 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 3.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土地交易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招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转换为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4.招标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日前20日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书。 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并在开标日不少于3日前告知当事人。 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投标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书面签字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个人的,由投标人签名。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周边土地市场价5%收取。 招标公告中告知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应当挂号邮寄,并以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收到标书方为有效。 6.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填写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书;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5)以个人身份投标的,须提交身份证影印件; (6)履约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证明材料; (7)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7.发出招标文件后,招标人不得随意更改其内容,并应当对要约内容承担责任。 投标人将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得撤回,并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 8.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召集全体投标人参加,并公布评标、定标的原则的方法以及标底。土地交易机构指派人员,担任开标会秘书工作。 9.评标、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组负责。评标组成员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并推选一名评标组组长。评标组一般在开标前24小时内组成,其成员由派驻国土资源部门监察人员从专家库人员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并在开标人确定前保密。 10.专家库人员应根据拟评标项目情况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对投标人提出要求需要评标组成员回避的,由派驻国土资源部门监察人员进行审查,并报国土资源局领导确定。评标组成员一经确定,必须参加开标和评标。 1 1.土地交易的招标开标、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1)点算标书; (2)开启标书; (3)对标书和标书附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标书宣布为无效标书; (4)评标和定标,确定中标人; (5)对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与中标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标书: (1)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2)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的; (3)应当提供投标保证金而未提供的; (4)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标标书条件的。 无效标书应当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 1 3.开标会后,招标人应当于10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告知未中标人。 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国有土地土地权权出让合同》;因特殊原因不能依约定时间签订的,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另行约定签订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1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因吊销营业执照、取消资格等原因失去履约能力和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通知书》无效。招标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 5.投标人未中标或在开标会前声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于定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预交的保证金(不计利息)。投标人中标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投标人在开标后撤标的,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或失去履约能力与条件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向中标人双倍返还其保证金。 1 6.标底被泄露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招标活动,并告知投标人。
土地招标的具体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1.土地交易的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土地市场载体、媒体等形式发布招标公告而进行的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出招标书面邀请进行的招标。 招标人应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交易机构。 2.属于下列情况的土地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1)具有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或其他综合目标的; (2)土地用途有严格限制,可能仅少数单位或个人有受让意向的。 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 3.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土地交易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招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转换为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4.招标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日前20日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书。 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并在开标日不少于3日前告知当事人。 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投标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书面签字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个人的,由投标人签名。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周边土地市场价5%收取。 招标公告中告知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应当挂号邮寄,并以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收到标书方为有效。 6.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填写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书;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5)以个人身份投标的,须提交身份证影印件; (6)履约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证明材料; (7)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7.发出招标文件后,招标人不得随意更改其内容,并应当对要约内容承担责任。 投标人将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得撤回,并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 8.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召集全体投标人参加,并公布评标、定标的原则的方法以及标底。土地交易机构指派人员,担任开标会秘书工作。 9.评标、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组负责。评标组成员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并推选一名评标组组长。评标组一般在开标前24小时内组成,其成员由派驻国土资源部门监察人员从专家库人员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并在开标人确定前保密。 10.专家库人员应根据拟评标项目情况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对投标人提出要求需要评标组成员回避的,由派驻国土资源部门监察人员进行审查,并报国土资源局领导确定。评标组成员一经确定,必须参加开标和评标。 1 1.土地交易的招标开标、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1)点算标书; (2)开启标书; (3)对标书和标书附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标书宣布为无效标书; (4)评标和定标,确定中标人; (5)对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与中标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标书: (1)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2)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的; (3)应当提供投标保证金而未提供的; (4)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标标书条件的。 无效标书应当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 1 3.开标会后,招标人应当于10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告知未中标人。 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国有土地土地权权出让合同》;因特殊原因不能依约定时间签订的,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另行约定签订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1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因吊销营业执照、取消资格等原因失去履约能力和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通知书》无效。招标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 5.投标人未中标或在开标会前声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于定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预交的保证金(不计利息)。投标人中标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投标人在开标后撤标的,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或失去履约能力与条件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向中标人双倍返还其保证金。 1 6.标底被泄露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招标活动,并告知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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