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及死亡补助金发放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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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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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按照《劳动法》要求,在工作期间,公司必须给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社保,社会保险中就包括了养老保险,可以保证在员工在退休之后生活能得到基本的保障。我国职工退休后每月可领取一份退休金,可如果退休以后突然去世的话,退休人员死亡补助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发放的呢?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如何呢?
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及死亡补助金发放标准

按照《劳动法》要求,在工作期间,公司必须给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社保社会保险中就包括了养老保险,可以保证在员工在退休之后生活能得到基本的保障。我国职工退休后每月可领取一份退休金,那如果退休以后去世的话,退休人员死亡补助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发放的呢?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如何呢?

一、退休人员死亡享受待遇相关规定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二、最新补助金发放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 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和退休人员死亡补助金会因为不同职业有不同,也会因为不同省份的相关规定而有所不同,具体的情况如何,还是需要向当地的社保局了解。以上就是一些有关退休人员死亡后待遇和补助金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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