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后的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江丽春律师
江丽春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530人
专家导读 如果合同双方都有过错的,则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双方之间不具有合同法律关系,所以合同无效的损失赔偿与违约损失赔偿有所区别,不包含可期待利益损失,仅限于已经发生的实际损失。
合同无效后的赔偿责任

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法律上的处理方法有三种:返还财产、损害赔偿及迫缴财产。在实践和理论中,对于损害赔偿存在着太大的争议,本文主要围绕着合同无效后的赔偿责任的问题探讨,下面就由律图小编为您介绍总结。

同无效后的赔偿责任

一、问题的引出    

合同无效所引起的财产关系,仅凭借返还财产一种方式是不能使得纠纷得以解决。由合同无效所致的损失,例如缔约、履约支出,标的物损耗或贬值等,这些虽不是应返还的财产,但是一种支出,是不该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过错一方向无辜受损方支付赔偿,即赔偿损失。我国《民法通则》第61条和《合同法》第58条都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侧目应的责任。

二、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据

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已不复存在,受害人提出的赔偿请求也非基于合同上的权利。那么当事人提出的赔偿理由是什么?对此有两种看法。其一侵权行为说,认为,因合同无效所导致的损害,除了法定的情形之外,属于侵权行为法所调整的范围,应依据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和赔偿原则进行判断和处理。另一种观点是缔约过失说,认为,因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而产生的损失赔偿是基于缔约上的过失责任。当事人由于自己过失致使合同无效的,应当对信赖合同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这种基于信赖而产生的损害。

上述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差异在于:

在责任产生的前提方面,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前提是双方为缔结合同己进入了实际接触和磋商阶段,形成了特殊的信赖关系;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产生前,侵权关系的双方不需要有任何特殊关系,只需要侵权损害之事实已经发生。

在违反义务的性质上,缔约过失责任是故意或过失地违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而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则是违反了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这种权利是当事人无条件享有的,只要侵犯且造成了损失,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赔偿范围上,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源于当事人之间因缔结合同而形成的特殊信赖关系的信赖利益损失,既有现有财产的损失,还包括期待利益的损失;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仅限于现有利益的损失。

基于此,侵权损害赔偿金与缔约过失赔偿金都是补偿性质的,但其具体构成要件却有许多不同。司法实践倾向于缔约过失责任,笔者赞同此观点。首先,减轻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因为在缔约过失责任说下,要证明被告有责,原告只需证明被告违反了相关的先合同或附随义务,这是比较好证明的。其次,更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合法利益。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现有利益损失和期待利益损失,而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仅限于现有利益损失。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能够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益保障。

三、具体同无效后的赔偿责任问题

基于以上的分析结论,我们可以认为损害赔偿的请求基础主要是缔约过失,而对于缔约过失的赔偿主要是针对受害人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的缔约行为的信赖而作的一些积极准备,为订立合同而支付的费用及代价,以及在合同无效情况下受害人所丧失的其他可能的交易机会。具体而言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的情况下,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订约费用;二是履行的费用,此种费用又包括准备履约所支付的费用以及实际履行所支付的费用;三是合理的间接损失,如因为信赖合同将要成立而丧失了与第三人订立有效合同的机会所蒙受的损失。信赖利益与期待利益是不同的。期待利益是一种积极的契约利益,是当事人通过合同履行所获得的利益,主要包括履行利益及利润收入。

许多大陆法国家民法规定,信赖利益的赔偿原则上不能超出履行利益。所谓信赖利益不得超出履行利益的原则,是指信赖人对于信其法律行为有效而受损害之赔偿额,不得超过信赖人因法律行为有效时所可得利益。也就是说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撤销以后,受害人所应获得的信赖利益的赔偿数额不应该超过合同有效且得到实际履行的情况下所应获得的全部利益。因为在许多情况下信赖利益的损失是难以确定的,如果不对信赖利益的损失做出一定的限制,则对信赖利益的赔偿便漫无边际。但是对其做出限制也不能完全适用上述规则,在许多情况下,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费用可能会超过合同履行得到的利益。如果不赔偿当事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也不能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因此,即使适用上述规则,也应考虑具体情况,对信赖利益的赔偿应尽可能地补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

四、结论

如果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过错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通过以上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站在受害人以及利益相平衡的角度来看,如果认为过失责任是在合同无效或是被撤销后的赔偿请求权的才合适。  

2.针对合同无效后的赔偿责任范围,应该以信赖的利益作为赔偿的范围,但是在适当的情况下,也应该考虑事情的具体情况,也尽量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从而达到公平的目的,如果还有不清楚的,请咨询律图律师为您解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1千字,阅读时间约14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同无效后的赔偿责任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5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6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6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1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8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3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6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0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5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3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7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2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5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3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6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合同无效后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合同无效后应当是根据实际损失确定赔偿责任。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目前如果是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情况,如果是由于其中一方或者是双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那么是需要承担损失赔偿的责任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合同无效,无效合同怎么处理,合同无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法》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包括: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②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原则。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凡年满16周岁,初中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均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但目前有少数企业,非依法成立,或者其活动内容违法,本身就该取缔,它们作为合同主体的一方是非法的,合同自然无效,而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确认。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并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以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合同无效后怎样确定赔偿责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合同无效后怎样确定赔偿责任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合同无效和无效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原《经济合同法》第6条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原《经济合同法》的该条规定没有严格区分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问题。但经济合同成立与生效具有本质的不同,合同成立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一种事实状态。合同无效取决于国家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态度和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合同不成立的处理结果和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截然不同。合同一旦被宣告不成立,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赔偿另一方遭受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合同成立只产生民事责任问题,而不产生其他的法律责任。而对于无效合同来说,不仅要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返还不当得利等民事责任,而且将可能产生引起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区分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避免将一些已经成立的但不具备生效要件的合同,都作为无效合同对待;对于许多仅仅是某些条款不具备或不明确的合同,通过解释的方法或根据法律的补缺性规定努力促使合同成立,达到鼓励交易,减少财产损失和浪费的目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无效后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合同无效后如何确定赔偿责任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合同无效后要怎么确定赔偿责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合同无效后要怎么确定赔偿责任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律师,你好!合同法中自始无效和当然无效的区别 我知道二者的定义,但是从定义不能完全弄明白二者的区别,能举例说明一下么?,合同无效自始无效是什么意思呢?
[律师回复] 你好,想要了解合同无效自始无效的内容,请看下面的内容: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违反国家的法律,这种合同是当然无效,不以双方的意志为转移;而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例如因欺诈而为的合同,这种合同不是当然无效,只有在受欺诈方主张撤销合同时才导致合同的自始无效,无效合同:就是指自签订时就无效的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
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无论当事人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完毕,都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状态。 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而它为法律上的当然无效,即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即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是一种合同的法律状态,指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
合同不生效:也是一种合同的法律状态,是指合同成立但仍然没有生效。主要包括两个情形:
1.附条件、附期限合同。在条件成就、期限届满前合同未生效。
2.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批准前,合同未生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无效后的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债权转让1、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印花税。3、营业税。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无效婚姻?无效婚姻什么时候开始无效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条件的违法婚姻《婚姻法》第12条明确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制度是对欠缺婚姻成立条件的婚姻,确认其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的制度它是保障婚姻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坚持结婚的条件与程序,保障婚姻的合法成立,预防和减少婚姻纠纷,制裁违法婚姻的重要措施“无效婚姻”与“离婚”在法律上是截然不同的,其明显区别体现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各归各,而“离婚”将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无效婚姻”情况中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离婚”情况中的子女是婚生子女
二、只有才有权宣告无效婚姻由于宣告无效婚姻意味着对已存在的“婚姻”使其从根本上丧失婚姻的效力,因此宣告婚姻无效必须严肃慎重我国的无效婚姻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来宣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即使双方当事人对认定婚姻无效都无异议,也无权进行无效婚姻的宣告
三、导致无效婚姻的情况修改后的《婚姻法》第10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四、无效婚姻对双方财产子女问题的处理办法根据《婚姻法》第12条的规定,被确定为无效婚姻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据此,无效婚姻对财产问题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点:
(一)首先是当事人协商解决,解决的原则是个人的财产仍归个人所有
(二)协商不成,则照顾无过错方
(三)夫妻财产共有制不适用于无效婚姻的财产纠纷无效婚姻对子女问题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点:
(一)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二)无效婚姻的双方当事人仍应当承担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合同无效后的赔偿责任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