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的概念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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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人身损害赔偿又称人身伤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它不仅包括对人身损害的物质性损失的赔偿,还包括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概念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概念

人身损害赔偿又称人身伤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它不仅包括对人身损害的物质性损失的赔偿,还包括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特征有哪些

按照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民事法律的规定,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从性质上看具有以下特性:

首先是一种债,一种法定之债,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我国法律规定对人身损害事实的发生、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侵权之债的履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护。

其次,人身损害赔偿更是一种民事责任,人身损害赔偿不依侵害人本身的意愿而变化,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侵权人拒绝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时,受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不管是夫妻一方,还是其他人,我国公民只要身体受到伤害,其权利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不仅要赔偿其经济损失,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人身损害赔偿对受害人来说是一种重要的保护人身手段,而对义务人来说,它是一种重要的承担侵权责任方式。

为了更好地认识人身损害赔偿制度,这里有必要对人身损害赔偿行为的责任构成进行简要的概述。人身损害赔偿作为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其构成要件与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保持一致,通说认为是四要件说,即必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4个要件使得构成,缺一不可。

1,行为具有违法行,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

2,要有损害事实的存在,这里所指的损害事实并不以货币加以衡量,只要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利益造成了损害即为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指的是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里状态。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的大小并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成立与否。行为人的行为只要具备了上述要件即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综上,就是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概念介绍。人身损害赔偿制度为侵犯人身权利提供了一种最基本的保护方式,其目的和功能在于通过损害赔偿的形式,维护人作为社会主体所应具备的一切条件及其安全,保护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与能力不被他人非法剥夺和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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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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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及归责原则
1、医疗技术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
医疗损害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技术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情况下,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技术损害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存在特殊情况,即在法定情形下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过错。: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2、医疗伦理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对病患提供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 医疗伦理损害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直接推定医疗机构的过失,除非医疗机构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相应义务,否则应当就其医疗伦理过错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3、医疗产品损害。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行为。《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对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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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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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概念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概念是什么
基本简介
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因权利人受到侵害而享有的要求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如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主要种类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类型包括:
1.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因侵害财产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债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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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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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妨害:指加害人妨害他人对不动产物权的行使、物之利用的便利的行为。
C.侵占:指加害人通过不法占有、处分他人财产而侵害他人所有权、他物权的行为。
D.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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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通》规定侵害物权行为主要有侵占、毁损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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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未来必得利益/非假设利益:该利益的取得具有现实可能性,不是抽象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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