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投标保证金退还

最新修订 | 2024-06-10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 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什么情况下投标保证金退还

一、什么情况下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确保投保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保证金,当投标人不安合同履行义务时,投标保证金就有可能不退还。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二、投标保证金能退的情况

《通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第五十七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未参与投标、未中标或者没有违反投标程序的,保证金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是确保投标人依法参与的投标的担保金。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没有违法或者违反招标文件的行为,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我们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投标保证金是不会被退还的,但通常情况下是会退还的,无论是否竞标成功。要是你对投标保证金退还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什么情况下投标保证金退还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3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0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3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4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8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7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6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8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7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3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3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0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5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2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情况下投标保证金退不回来?
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怎样投诉司法鉴定,什么情况下能投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样投诉司法鉴定,什么情况下可以投诉
一、如何投诉司法鉴定机构
投诉人一般可向司法鉴定人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投诉,亦可向司法鉴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级司法,也可以向省级司法投诉。
受理和立案
1、司法鉴定所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并由专人负责受理投诉的接待、登记、受理、移送、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投诉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投诉,并具实署名。投诉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应详实、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对于匿名投诉,也应进行调查处理。
2、司法鉴定所受理投诉后填写《司法鉴定投诉情况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联系地址(住址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接待时间、投诉事由、涉及人员、被投诉人违法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等。
3、受理投诉机关对投诉人来访或以口头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笔录,笔录应交投诉人核对并鼓励其签名。
4、司法鉴定所应在收到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应在收到投诉的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答复并说明理由。需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处理的,应制作移送文书,并告知投诉人
二、司法鉴定机关接受投诉范围
1、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
(三)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四)违反保密制度和回避规定的;
(五)拒绝接受司法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八)经人民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九)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十),的;
(十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超出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
(二)未经依法登记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三)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出借《司法鉴定许可证》的;
(四)组织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六)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
(七)支付回扣、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行为的;
(八)拒绝接受司法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九)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十)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十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8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怎样投诉司法鉴定,哪些情况下可以投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怎样投诉司法鉴定,哪些情况下可以投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怎样投诉司法鉴定,什么情况下可以投诉
一、如何投诉司法鉴定机构
投诉人一般可向司法鉴定人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投诉,亦可向司法鉴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级司法,也可以向省级司法投诉。
受理和立案
1、司法鉴定所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并由专人负责受理投诉的接待、登记、受理、移送、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投诉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投诉,并具实署名。投诉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应详实、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对于匿名投诉,也应进行调查处理。
2、司法鉴定所受理投诉后填写《司法鉴定投诉情况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联系地址(住址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接待时间、投诉事由、涉及人员、被投诉人违法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等。
3、受理投诉机关对投诉人来访或以口头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笔录,笔录应交投诉人核对并鼓励其签名。
4、司法鉴定所应在收到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应在收到投诉的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答复并说明理由。需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处理的,应制作移送文书,并告知投诉人
二、司法鉴定机关接受投诉范围
1、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
(三)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四)违反保密制度和回避规定的;
(五)拒绝接受司法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八)经人民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九)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十),的;
(十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超出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
(二)未经依法登记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三)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出借《司法鉴定许可证》的;
(四)组织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六)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
(七)支付回扣、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行为的;
(八)拒绝接受司法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九)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十)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十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什么情况下投标保证金退不回来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什么情况下能向12020投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情况下能向12020投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2020投诉受理情况
当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发现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或发现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时,都可以拨打12020电话或当地消费者投诉电话。
消费者还可携带好购物凭证、商品质量检测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直接到经营者所在地区工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工商所投诉举报。
不予受理投诉情况
(1)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产生的纠纷;
(2)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失或人身危害的;
(3)商品或服务系无偿所得或受赠送的;
(4)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而又以该瑕疵提出申诉的;
(5)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或保证期限的;
(6)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超过投诉期限的;
(7)经营者已经注销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8)、仲裁机构或其他已经受理或处理的。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的投诉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所辖行政区域内;
(2)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3)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4)投诉人应当是消费者争议的利害关系人;
(5)未超出投诉期限;
(6)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7)投诉时应当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情况下没收投标保证金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什么情况下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什么情况下可以向12020投诉
[律师回复] 对于什么情况下可以向12020投诉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2020投诉受理情况
当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发现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或发现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时,都可以拨打12020电话或当地消费者投诉电话。
消费者还可携带好购物凭证、商品质量检测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直接到经营者所在地区工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工商所投诉举报。
不予受理投诉情况
(1)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产生的纠纷;
(2)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失或人身危害的;
(3)商品或服务系无偿所得或受赠送的;
(4)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而又以该瑕疵提出申诉的;
(5)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或保证期限的;
(6)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超过投诉期限的;
(7)经营者已经注销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8)、仲裁机构或其他已经受理或处理的。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的投诉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所辖行政区域内;
(2)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3)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4)投诉人应当是消费者争议的利害关系人;
(5)未超出投诉期限;
(6)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7)投诉时应当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等。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8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情况下会没收投标保证金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如何投诉司法鉴定,哪些情况下可以投诉司法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怎样投诉司法鉴定,什么情况下可以投诉 一、如何投诉司法鉴定机构 投诉人一般可向司法鉴定人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投诉,亦可向司法鉴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级司法,也可以向省级司法投诉。 受理和立案 1、司法鉴定所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并由专人负责受理投诉的接待、登记、受理、移送、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投诉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投诉,并具实署名。投诉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应详实、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对于匿名投诉,也应进行调查处理。 2、司法鉴定所受理投诉后填写《司法鉴定投诉情况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联系地址(住址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接待时间、投诉事由、涉及人员、被投诉人违法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等。 3、受理投诉机关对投诉人来访或以口头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笔录,笔录应交投诉人核对并鼓励其签名。 4、司法鉴定所应在收到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应在收到投诉的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答复并说明理由。需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处理的,应制作移送文书,并告知投诉人 二、司法鉴定机关接受投诉范围 1、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 (三)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四)违反保密制度和回避规定的; (五)拒绝接受司法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八)经人民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九)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十),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超出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 (二)未经依法登记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三)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出借《司法鉴定许可证》的; (四)组织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六)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 (七)支付回扣、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行为的; (八)拒绝接受司法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九)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十)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8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的一个邻居的家里前不久发生了点事,有人在他的饭中投毒,还好被抓住了,那个谁知道投毒判几年啊??
[律师回复] 你好,谁知道投毒判几年的事,现在没有投毒罪了,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如果你是想特定的人投毒则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必须针对不特定多数人。下面是相关法律条文: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保证金纠纷 > 什么情况下投标保证金退还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