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为什么不能继承

最新修订 |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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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胜才(专攻离婚、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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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国家土地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此可知,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可以继续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还是在村集体,村民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所以,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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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很多农村村民都知道,宅基地是国家分配的财产,村民具有其的使用权,但是却不具备其的所有权,宅基地按照我国民法典也是没有办法继承的,那么宅基地使用权为什么不能继承呢?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一、宅基地使用权为什么不能继承

我国《民法典》对遗产的范围做了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国家财产或权利不是遗产。

农村村民承包的土地、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不是遗产。前述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村民委员,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

1、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

2、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转。

3、 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性决定了它是一项不适于继承的特殊财产。

当然,在宅基地上建盖的房屋,是否是遗产,这有争议。但宅基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是分裂的。因此,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遗产。

二、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占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人经依法申请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便享有对宅基地的独占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剥夺其宅基地的使用。对于宅基地上旧有的建筑设施及其他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作出处理,不得影响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使用。

2、 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不论宅基地使用的年限长短及其建设情况如何,宅基地使用权非依法定原因不能被剥夺。对于宅基地上的建房,与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受法律的长期保障,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自由行使权力。

3、 在宅基地空闲处修建其他建筑物、设施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宅基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

4、 宅基地使用权人有在宅基地内种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权利。该种植的林木、花草、蔬菜归使用权人所有。

5、 依法附随房屋出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国家保护私有房屋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因房屋和宅基地连同一体,不可分离,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必须连同房屋一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必须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因为宅基地属于国家的财产,是国家分配给村民的,其所有权还是在国家,居民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根据宅基地使用权内容来维护宅基地,所以并不具宅基地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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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权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将地上建筑物以出租、赠与、继承、遗赠的方式转移与他人,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但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得单独转移且不能用于抵押,包括不能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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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家里爷爷奶奶住的宅基地,爷爷已经病重,去世后这套房子是否可以继承,城市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是可以的吗?
[律师回复] 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用益物权。一般而言,用益物权具有财产的性质,应允许流转、继承。但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能否像一般的财产那样继承,一直是学界和实务界争议的一个话题。
  一种观点认为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理由是:
1、宅基地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依据继承法进行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属于“特殊财产”,其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财产,其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对于没有所有权的财产自然不能依法继承。而且法律规定宅基地由村民按户申请使用,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应属于村民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被继承人即使是宅基地使用权证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其也只是家庭的代表人,其并不能独占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个人财产,当然不能够作为遗产继承。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对宅基地使用权没有份额的划分。在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属性决定了其不可继承性。上已述及,宅基地使用权受到法律严格限制,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同时,其也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基于这两点法律属性,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
  另一种观点认为可以继承。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属于公民自有,当然可以继承。按照“地随房走”原则及宅基地使用权的从属性,在继承人通过继承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场合,可以取得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建造房屋的继承将导致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笔者认同第一种观点。宅基地使用权的上述特性决定了它是一项不适于继承的“特殊财产”:其人身依附性决定了它必须因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消灭而消灭,不产生继承问题;基于取得上的无偿性,如允许其继承,将使继承人无端受益,有违公平理念;而福利性质决定了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通过继承而取得。在“地随房走”的场合,继承人仅是因继承房屋而得以继续使用所继承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其并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至于因房屋可以继承而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而产生的矛盾,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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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该怎样继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使用权怎么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一并继承具有法律基础。
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政策明确禁止城镇居民购置宅基地,但并未禁止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相反,深入解读相关规定,往往能够得出支持性的结论。

一,宅基地使用权应当随房屋被继承是“房地一体”原则的必然要求。
“房地一体”意味着“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只有“房地一体”权利人才能完整地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体现出对所有权的尊重和保护。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是空中楼阁,其建造必然要占用一定的土地,离开了土地,房屋就成了一堆一文不值的瓦砾,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即是此理,故而,房屋的转移必然导致土地使用权的移转。
继承法
第三条规定的遗产范围包括了房屋,且没有区分城市或者农村的房屋,亦没有对继承人的身份资格及是否拥有房屋作出限制。房屋可以继承移转,项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依据“地随房走”原则,当然移转至继承人。如果因为继承人是城镇居民或者户口已经迁出或者已经拥有宅基地,否定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继承,那么,继承人继受的将是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小产权房,将面临房屋不能翻建、房屋一旦灭失后土地被收回、限期拆除房屋或限期转让等不利后果,实际上造成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限制。

二,宅基地“一户一宅”原则在房屋继承中不宜机械适用。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前者指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将农民拥有的宅基地所有权转变为宅基地使用权,后者以创设继受取得为常态,创设继受取得以申请为主。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通观整个条文,无论是“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还是“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以及“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都是在围绕宅基地的创设继受取得展开规定,其准确理解应当为“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至于设定继受取得后因法律事实(如继承)发生的权属变化不应当受此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要怎样继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使用权怎么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一并继承具有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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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是空中楼阁,其建造必然要占用一定的土地,离开了土地,房屋就成了一堆一文不值的瓦砾,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即是此理,故而,房屋的转移必然导致土地使用权的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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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宅基地“一户一宅”原则在房屋继承中不宜机械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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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如果是被继承人死亡的,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因为宅基地属于我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财产,此时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继承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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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宅基地使用权该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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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政策明确禁止城镇居民购置宅基地,但并未禁止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相反,深入解读相关规定,往往能够得出支持性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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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规定的遗产范围包括了房屋,且没有区分城市或者农村的房屋,亦没有对继承人的身份资格及是否拥有房屋作出限制。房屋可以继承移转,项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依据“地随房走”原则,当然移转至继承人。如果因为继承人是城镇居民或者户口已经迁出或者已经拥有宅基地,否定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继承,那么,继承人继受的将是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小产权房,将面临房屋不能翻建、房屋一旦灭失后土地被收回、限期拆除房屋或限期转让等不利后果,实际上造成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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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能否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要怎样继承
[律师回复]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能否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引,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存在争议,比较通行的观点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继承的。即使是城市户口,仍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权。
若进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首先要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同时出售的对象也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继承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 分为下列情况: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能否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该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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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引,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存在争议,比较通行的观点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继承的。即使是城市户口,仍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权。
若进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首先要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同时出售的对象也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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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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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土地征收中,如何确定农村房屋的补偿标准在确定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房屋补偿安置只对合法用房进行补偿安置。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信息公告后,在原有房屋内外部添加的部分不能得到拆迁补偿。

二,房屋拆迁的补偿,无论是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还是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都需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为基础确定。

三,过渡期应当符合规定,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如延长过渡期,应承担增加安置补偿费的义务。
七、农村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证,可以继承吗农村的房屋属于私产,依法可以继承。继承的前提是有证据证明房屋属于被继承人,这时,产权证书最有证明力。如果没有产权证,那当事人必须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据来加以证明。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农村房屋还没有像城市房屋那样实行所有权登记制度,因而很多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城市房屋所有权人持有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房屋所有权人能够用来证明自己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书一般是当地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书。这个证书只能证明被该证书记录的人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一般来说,不存在将房屋建立在其他人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之上的可能性,所以这个证书同时也能证明被该证书记录的人享有宅基地之上房屋的所有权。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补偿纠纷处理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农村宅基地房屋征收和农用地征收如何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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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能继承吗
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通过继承方式转移。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只能获得使用权。每个农村村民原则上只能分配一次宅基地,并需遵守面积标准。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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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对于被继承人有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对于被继承人有什么要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对于被继承人有什么要求
宅基地一般都是掌握在被继承人手里的,真正的来说,只有对于继承人的要求,因为继承人做的不好,就可能失去继承权。而被继承人就没有这样的结局,被继承人所要做的,最多就是立下一份遗嘱,明确继承人的权力而已。
一、农村房屋继承法中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
1、
2、
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二、宅基地使用权能继承吗
该继承行为丝毫没有破坏现行的土地政策法规,也没有要解决的冲突。
1、继承权是法定的,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单方的民事权利,与买卖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买卖房屋合意有本质的区别;
2、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了该房屋,则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同时当然取得了该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只不过这个房屋所有权是受到限制的权利,继承人再次出卖、转让、赠与该房屋时,应遵循现行的土地政策法规;
3、目前城市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房屋,却无不能在农村继承房屋之规定,法无明文禁止即可行使继承权,因此办理该公证完全合理、合法。
农村房屋的限制只是针对转让,不包括继承。我们当地房屋登记部门对继承是给予办理,只是继承人再转让时必须是房屋所在地的本村村民。
(1)关于农村房屋继承
继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所有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法律对于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无限制,故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可以由城市户口的继承人继承。实践中,公证书确认城市户口的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亦为房屋主管部门变更登记所接受。
(2)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目前,对此问题的认识不一致。主流观点认为,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身份性,流转的限制性,且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分配,所以,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
农村房屋继承一般是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农村的宅基地是一种特殊的房产。对于宅基地房屋的所有权是由被继承人拥有说的,这个房屋的使用权是受到法律上一定的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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