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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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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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融资居间合同的订立同普通合同的订立,条件基本一致。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守法的原则、自愿的原则、公平的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项目融资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居间合同的主体:委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而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

居间业务根据居间人所接受委托内容的不同,既可以是只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的报告居间,也可以是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进行介绍或提供机会的媒介居间,也还可以是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兼而有之的居间活动。

二、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义务与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关于居间人的报告义务

居间人的报告义务是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承担的主要义务,居间人应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此项义务。

订约的有关事项,包括相对人的资信状况,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以及履约能力等与订立合同有关事项。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根据不同的合同还有许多不同的事项。对居间人来说,不可能具体了解,只须就其所知道的情况如实报告委托人就可以了。但作为居间人应当尽可能掌握更多的情况,提供给委托人,以供其选择。依德国的有关判例和学说,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居间人就一般对于订约有影响的事项虽不负有积极的调查义务,然就所知事项负有报告于委托人的义务。笔者认为,此意思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是一致的。

委托人与居间人订立居间合同,往往是由于信息不够灵通,才请居间人为自己办理事务,其目的就在于通过居间人找到订约的机会。而这一目的的达到,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据实报告是十分重要的。报告不真实,将误导委托人订立有可能受到损害的合同,这与居间合同的本意是完全违背的。

(2)损害赔偿责任

居间人有如实报告的义务,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应是居间人履行合同指导思想之一。居间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居间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就自己所实际掌握的信息,如实地向委托人提供最方便、最有利、最有价值、最及时的订约渠道,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和可靠,没有任何隐瞒欺骗或掺杂任何自己主观臆测,对于有影响的事项及商业信息,如第三人的资信状况、支付能力、标的物是否有瑕疵等,居间人都必须据实、公正的报告,而不得弄虚作假,从中盘剥渔利,不得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也不得恶意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如果居间人没有尽到以上这些忠实的义务,反而为获取居间报酬而故意作虚假介绍、或者是与一方当事人事先串通好,故意告知虚假事实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从而损害了委托人或者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这些情况一旦发生,居间人非但无权向委托人请求居间报酬,而且还应当就自己因其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例如,甲委托乙为其购买原装彩色电视机一台。经乙寻找认识了丙,在丙向乙介绍产品时,乙发现彩电不是原装的,而是组装的,但想到优厚的劳务费,况且丙暗中又给了乙“好处费”,于是,乙没有将实情告诉给甲。在甲与丙签订买卖合同后,甲发现了问题,便向丙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此案中的乙为了拿到居间劳务费,不仅没有履行据实报告的义务,而且还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而损害了甲的合法权益。因此,乙不仅无权向甲主张居间报酬的请求权,而且就其故意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除上述义务外,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居间人还负有其他一些义务。例如,居间人不得对交易双方订立合同实施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合同的订立或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在居间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循商事惯例和交易习惯,不得从事违法的居间活动等。

三、居间人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1)报酬支付的前提,须是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委托人支付报酬是以居间人已为委托人提供了订约机会或经介绍完成了居间活动,并促成了合同的成立为前提条件。所谓促成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合法、有效的成立,如果所促成的合同属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不能视为促成合同成立,居间人仍不能请求支付报酬。由于居间合同可以随时终止,有时不免会发生委托人为了逃避支付报酬的义务,故意拒绝居间人已经完成了的中介服务、而后再与因中介而认识的第三人订立合同。就此情况,居间人并不因此而丧失报酬的请求权,因为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是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前提,而不是以该合同是否得到履行为要件。如甲委托乙租房子,乙为其找到价格便宜的房主丙,甲为了不支付居间费,而假借房子的质量不好,终止了居间合同,尔后甲又擅自找到丙要求租房。应该认为,甲的行为无疑是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委托人仍然需要支付报酬。

(2) 受益的当事人平均负担报酬的义务。支付报酬以居间事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标准。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而不与其相对人发生关系,因此,居间人的报酬,应当由委托人给付。在媒介居间合同中,居间人不仅向委托人提供报告订约机会,而且还要找第三人促成合同订立,由于有了居间人的中介活动,使得委托人与第三人双方发生了法律关系,委托人与第三人都因此而受益,因此,一般情况下,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另有习惯外,居间人的报酬原则上应由因媒介居间而订立合同的委托人与第三人双方平均负担。

(3)关于居间活动的费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因费用已作为成本计算在报酬之内,居间人不得再另外请求给付费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居间人在促使合同成立的活动中支出的必要费用,与报酬不是一个概念。因此,有时居间人虽然为促成合同成立付出了劳务和费用,但合同未促成,仍不能请求支付报酬,只能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居间活动中支出的交通费等。

以上是律图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居间合同的一些相关规定。在项目融资居间合同中,需要规定好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有限范围、居间人的报酬和必要费用支付以及合同期间违约行为的定义和处理办法,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另外,融资居间合同涉及内容较复杂,一旦考虑不周,可能引起重大财产损失,建议您寻找专业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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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创业成功赚了一大笔钱,想要拿这笔钱去投资,所以想了解一下项目融资居间合同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标准项目融资居间合同范本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甲、乙双方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签署了或即将签署一个或多个资金项目合作协议,为保障协议的履行及三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声明:
  甲、乙、丙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公司或公民,三方因本协议涉及的融资服务所提供的项目、材料、信息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如一方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二、融资服务内容:
  甲方因公司(或项目)急需找资金合作,特委托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甲方所需资金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乙方因自有资金闲置,特委托丙方提供项目融资居间服务。 丙方根据甲乙的委托,并结合甲乙的各自实际需求,为甲乙双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
  
三、融资合作协议:
  
1、甲、乙双方根据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融资协议的具体谈判、协商,具体融资合作协议条款由甲、乙双方议定,丙方做为见证方参与该融资项目的全过程。
  
2、甲、乙双方达成的具体融资协议仅对甲、乙双方有约束力,甲、乙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与丙方无任何关系。
  
四、佣金支付:
  在甲、乙双方达成融资协议或合同,签订该协议或合同后,乙方应当将甲方所需资金在签订协议或合同的当日内,将第一季度利息扣除后的余款全部存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应当并且
  乙方支付了第一季度首付款后(首付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甲乙双方应在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的三日内各自向丙方支付甲方所需资金总额 %佣金,即 元。
  
五、责任
  
1、甲乙双方在丙方提供居间服务期间,不得私下进行协商、谈判,否则甲乙双方应各自向丙方赔偿违约金 元。
  
2、甲乙双方不得私下以其它公司、自然人身份进行谈判接触,否则甲乙双方应各自向丙方赔偿违约金 元。
  
3、如甲乙双方私下以任何名义达成协议,甲乙不仅各自向丙方支付协议约定的佣金,更要各自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元。
  
4、如甲乙双方达成融资协议后,乙方拒绝付款,甲方应在征得丙方同意后一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且违约方还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项,由三方达成补充协议;
  
2、如因居间服务发生争议,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电话:
  丙方:
  住所:
  代表: 联系人电话:
我是一家公司的老板秘书,最近老板让我查一下项目融资居间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谁能告诉我一下
[律师回复]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因摄制电影(电视剧)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为依法成立进行融资居间活动的法人单位,拟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鉴于甲乙双方进一步确认: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为其筹拍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愿意接受委托,双方愿意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计划摄制电影片(电视剧)《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影片、该剧),甲方委托乙方为摄制该影片(该剧)所需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出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为甲方融资。   第二条 居间人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电影片的相关情况,但甲方认为是商业秘密的除外。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应向甲方及时、真实地报告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的情况。   
5.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若乙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同时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不得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的利益。若乙方与第三方相互串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同时还应与第三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合同约定的出资方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酬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_______。   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所谓必要费用是指: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以上情形,任何一方也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本方的原因外,提出解除合同方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的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年。   第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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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项目融资居间合同的范本有可以参考的吗?有些相关的事情要处理需要这样一份合同.
[律师回复] 委托方:   住 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委托方向 (以下简称第三人)融资 万元人民币事宜提供居间服务,包括为委托方提供机会与第三人进行接洽、谈判。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第三人,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融资方面的沟通工作。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即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1、 第三人一旦与委托方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条》《民间借贷   合同》等借款合同或协议)的;   
2、 虽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但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3、居间人履行了居间义务,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了其他协议的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按照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的借款总金额 %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该居间费用为税后费用),对此,委托方予以确认,并愿意按照该比例支付居间服务费。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一旦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委托方应立即足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第三人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   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第三人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费。   
2、如果委托方以其朋友个人或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协议,居间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第三人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第三人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委托方未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可要求委托方按应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的3倍支付违约金,且委托方愿意放弃所有违约金过高的相关抗辩权。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一旦下达,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仲裁失败方还应承担成功方因此产生的律师费和差旅费,律师费和差旅费按重庆市司法局有关规定的上限计取。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 居间方: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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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贷款对象不同。项目融资的融资对象是项目公司,在传统的公司融资中,贷款人融资的对象是项目发起人。筹资渠道不同。追索性质不同。还款来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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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有关项目融资居间合同07应该怎么写有没有法律规定的规定的相关条款,主要的同学需要,急用,求帮忙
[律师回复] 委托方:
  住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委托方向(以下简称第三人)融资万元人民币事宜提供居间服务,包括为委托方提供机会与第三人进行接洽、谈判。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第三人,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融资方面的沟通工作。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即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1、第三人一旦与委托方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条》《民间借贷
  合同》等借款合同或协议)的;
  
2、虽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但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3、居间人履行了居间义务,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了其他协议的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按照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的借款总金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该居间费用为税后费用),对此,委托方予以确认,并愿意按照该比例支付居间服务费。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一旦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委托方应立即足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第三人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
  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第三人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费。
  
2、如果委托方以其朋友个人或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协议,居间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第三人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第三人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委托方未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可要求委托方按应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的3倍支付违约金,且委托方愿意放弃所有违约金过高的相关抗辩权。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一旦下达,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仲裁失败方还应承担成功方因此产生的律师费和差旅费,律师费和差旅费按重庆市司法局有关规定的上限计取。
  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 居间方: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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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公司融资区别是什么?
1、贷款对象不同。在项目融资中,贷款的对象是项目公司。公司融资的贷款对象是项目发起人。2、筹资渠道不同。项目融资筹资渠道多元化,公司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一般为商业银行贷款。3、追索性质不同。项目融资的突出特点是融资的有限追索权和无追索权,而公司融资具有完全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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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的主要区别是哪些
[律师回复] 1、融资目的不同:公司融资的用途比较广泛,而项目融资目的是单一的,就是为了完成一个项目。 融资项目通常是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制造业项目,具备投资金额大、回收期长等特点,项目融资的发起方觉得投资金额太大或风险太高。 例如90年代摩托罗拉公司发起的“铱星计划”,投资总额高达34亿美元。 摩托罗拉考虑用项目融资的方式,原因无外乎投资金额大、风险高、回收期长等原因。
2、融资主体和还款基础有别:项目融资的主体是项目公司,而不是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不是依赖项目发起人的信用和资产,而是以项目本身的未来现金流量和资产状况作为举债和还贷的基础。相应的贷款人则是根据项目公司的资产及项目完工投产所创造的经济效益作为放贷考虑的基础。与此相对应,传统企业融资的主体是项目发起人,其融资和还贷的基础是自身的资产状况、信誉以及相关单位为其提供的担保。
3、融资追索权性质有别:对于传统的企业融资方式,贷款人提供的是具有完全追索权的资金。若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则贷款人可对其所有资产行使处置权,以弥补由此带来的损失。而对于项目融资来说,其突出特点是一种具有“有限追索权”或“无追索权”的筹资方式。例如,对于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如果采用传统企业融资方式,借款人的资信等级是贷款人最为关心的事情。而项目融资,贷款人的贷款回收主要取决于项目的经济强度,在一般情况下,无论项目成功与否,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项目借款人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量以及所承担的义务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财产。
4、风险分散能力有别:对传统企业融资而言,因融资风险完全由项目发起人一方承担,故风险分散能力较低,而项目融资则因项目各参与方的风险分担而具有较高的风险分散能力。与企业融资方式相比,项目发起人通过项目融资可以达到利用外部债务融通项目大部分资金的目的,从而可以把项目的大部分风险转移给项目贷款人,以减少项目发起人所承担的项目风险。当然,对于项目贷款人而言,其风险也只能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因而需要将项目风险合理地分配给项目的参与各方。最终,项目融资方式就形成了以项目公司对偿还贷款承担直接责任、项目发起人提供有限担保、由第三方向贷款人提供信用支持的风险分担结构。
5、资产负债表记录有别:按照传统企业融资方式进行融资时,各种债权债务需要直接记入项目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从而对其信用度产生直接影响。而与此相反,项目融资方式则具有债务屏蔽功能。债务屏蔽是指在项目融资中通过对投资结构和融资结构的设计,可以把项目债务的追索权限制在项目公司中,从而对项目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
6、融资周期长短有别:在传统企业融资中,通常因规模较小而融资周期相应变短。但由于项目融资所涉及的资金量和风险都比较大,所以项目评估由于慎重而延长。在项目谈判中,由于要协调项目参与各方的不同利益,而有关风险分担的每一细节又必须在合同中加以详细规定,因而谈判的时间也会延长。同时,项目实施由于规模庞大也相应使项目周期延长。
7、融资成本高低有别:因为在项目融资中,贷款人承担了较高的风险,所以项目融资贷款所要求的利率就要高于传统的公司融资,而融资过程中烦琐的程序、各种担保与抵押等因素都增加了项目融资的费用。在项目营运期间,可能还要花费额外的费用来监控施工的进展、运营及贷款的使用,这些因素都令项目融资的成本大大上升。
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的主要区别都是什么
[律师回复] 1、融资目的不同:公司融资的用途比较广泛,而项目融资目的是单一的,就是为了完成一个项目。 融资项目通常是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制造业项目,具备投资金额大、回收期长等特点,项目融资的发起方觉得投资金额太大或风险太高。 例如90年代摩托罗拉公司发起的“铱星计划”,投资总额高达34亿美元。 摩托罗拉考虑用项目融资的方式,原因无外乎投资金额大、风险高、回收期长等原因。
2、融资主体和还款基础有别:项目融资的主体是项目公司,而不是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不是依赖项目发起人的信用和资产,而是以项目本身的未来现金流量和资产状况作为举债和还贷的基础。相应的贷款人则是根据项目公司的资产及项目完工投产所创造的经济效益作为放贷考虑的基础。与此相对应,传统企业融资的主体是项目发起人,其融资和还贷的基础是自身的资产状况、信誉以及相关单位为其提供的担保。
3、融资追索权性质有别:对于传统的企业融资方式,贷款人提供的是具有完全追索权的资金。若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则贷款人可对其所有资产行使处置权,以弥补由此带来的损失。而对于项目融资来说,其突出特点是一种具有“有限追索权”或“无追索权”的筹资方式。例如,对于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如果采用传统企业融资方式,借款人的资信等级是贷款人最为关心的事情。而项目融资,贷款人的贷款回收主要取决于项目的经济强度,在一般情况下,无论项目成功与否,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项目借款人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量以及所承担的义务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财产。
4、风险分散能力有别:对传统企业融资而言,因融资风险完全由项目发起人一方承担,故风险分散能力较低,而项目融资则因项目各参与方的风险分担而具有较高的风险分散能力。与企业融资方式相比,项目发起人通过项目融资可以达到利用外部债务融通项目大部分资金的目的,从而可以把项目的大部分风险转移给项目贷款人,以减少项目发起人所承担的项目风险。当然,对于项目贷款人而言,其风险也只能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因而需要将项目风险合理地分配给项目的参与各方。最终,项目融资方式就形成了以项目公司对偿还贷款承担直接责任、项目发起人提供有限担保、由第三方向贷款人提供信用支持的风险分担结构。
5、资产负债表记录有别:按照传统企业融资方式进行融资时,各种债权债务需要直接记入项目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从而对其信用度产生直接影响。而与此相反,项目融资方式则具有债务屏蔽功能。债务屏蔽是指在项目融资中通过对投资结构和融资结构的设计,可以把项目债务的追索权限制在项目公司中,从而对项目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
6、融资周期长短有别:在传统企业融资中,通常因规模较小而融资周期相应变短。但由于项目融资所涉及的资金量和风险都比较大,所以项目评估由于慎重而延长。在项目谈判中,由于要协调项目参与各方的不同利益,而有关风险分担的每一细节又必须在合同中加以详细规定,因而谈判的时间也会延长。同时,项目实施由于规模庞大也相应使项目周期延长。
7、融资成本高低有别:因为在项目融资中,贷款人承担了较高的风险,所以项目融资贷款所要求的利率就要高于传统的公司融资,而融资过程中烦琐的程序、各种担保与抵押等因素都增加了项目融资的费用。在项目营运期间,可能还要花费额外的费用来监控施工的进展、运营及贷款的使用,这些因素都令项目融资的成本大大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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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与项目融资有什么区别?
1、贷款对象不同。项目融资的融资对象是项目公司,贷款人是根据项目公司的资产状况以及该项目完工投产后所创造出来的经济收益作为发放贷款的考虑原则的。2、筹资渠道不同。3、追索性质不同。4、还款来源不同。5、担保结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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