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强制执行期限过了如何办
若强制执行期限已过,法院通常不再受理执行申请。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债权消灭,权利人仍可通过其他途径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若期限已过,若能证明存在时效中止、中断情形,比如一方提出履行要求、同意履行义务等,可向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争取让法院受理执行申请。若法院不受理执行申请,债权人可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自觉履行债务。若债务人自愿履行,履行后不得以时效已过为由要求返还。此外,债权人还可通过重新达成还款协议等方式,为债权“续命”,若债务人不履行新协议,可依据新协议起诉。
二、强制执行期间若企业破产,应如何处置
强制执行期间企业破产,按以下方式处置:首先,执行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程序。依据《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其次,债权人需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其对该企业享有的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最后,由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对企业进行清算。若该债权有担保,担保债权人可就担保物优先受偿;普通债权则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按比例受偿。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受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三、强制执行期间公司破产怎么办
强制执行期间公司破产,执行程序应中止。依据法律,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解除,执行程序应中止。 此时债权人需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管理人会对公司财产进行接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公司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包括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税款以及普通债权等。 若在破产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债权人可通过相应程序行使权利,参与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的制定与表决。最终按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受偿。
当强制执行期限过了该怎么办呢?首先不要慌张。虽然期限已过,但仍有一些补救措施。比如可以尝试与执行法院沟通,看是否能通过提供新的财产线索等方式,申请恢复执行程序。或者考虑是否存在执行时效中断的情形,像对方曾作出履行承诺等,若有此类情况,也可能重新获得执行的机会。若您对强制执行期限过了之后的应对方法心存疑虑,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读并给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助您妥善处理这一棘手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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