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购销合同
需求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招标(招标编号: )结果(非招标的删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为保证甲方 (使用单位名称)向乙方购买 年度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特签订本合同。
一、试剂耗材玻璃仪器价格:
详见附件:试剂耗材玻璃仪器报价表
二、质量要求:
试剂耗材必须按报价表指定的生产厂家供货,若报价表生产厂家内容含糊,则“产地、生产厂家”等由甲方指定。所购试剂耗材玻璃仪器如有国家或地方标准,需达到其标准;若无国家、地方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三、结算方式:
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结算,在试剂耗材玻璃仪器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清全款。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一经签订,即按合同价格执行,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
2、甲方若需非招标化学试剂耗材应与乙方协商解决,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组织货源。甲方有紧急化学试剂耗材要求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货源,并保质保量的按要求供货。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应向乙方提供购买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等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等,并附上相应的采购清单;
2、乙方将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等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清点、签收;
3、乙方产品质量、数量及交货时间都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必须及时(一周内)进行初步验收,由于实验的特殊性,此验收为形式验收,是否合格,待使用(试用)后方能检验,即在两周内使用后无质量问题后,方可认定为验收合格;
4、甲方负责对乙方所供物品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并签字,未经甲方主管责任人验收的一律不予付款;
5、收到乙方货物时,如发现化学试剂耗材与定单不符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按要求保质保量更换或补充。
通过小编为大家简单的讲解了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购销合同,明白其中间双方所需要必备的责任以及需要去履行的义务,明白该怎么去做,怎样来保护自己,明白其违约后自己可以做什么和可以得到什么。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山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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