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和我们的保证期,都是合同法中提到的专有期限,法律中对其有详细的解释,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因为很多当事人分不清合同履行期限包不包含保证期,所以常常弄出错,接下来,律图小编为您解答“合同履行期限包含保证期吗”这个问题。
一、合同履行期限不包含保证期
合同的履行期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将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限。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价款、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
但履行期一般并不包括保证期。货物的质量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每类商品的保证期国家或行业一般都有规定的。货物的质量问题一般只能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才能表现出来,出了质量问题仍是违约,违约方应该赔偿。有些特殊的商品在履行期内就能发现问题的,若根本没有使用,可以立即退货或换货就是了。
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在签订合同明确履行期限是正常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履行期限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所约定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界限,包括交货时间和付款时间。
而保质期限与合同的履行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保质期是对产品的质量期限的保证,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规定,通常在保质期内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是在合同的履行期限界满后才发生,当然在特殊的合同中比如长期性合同而产品是在跨度时间较长的期限内分次履行的,而产品又属易腐变质的产品的情况下,可能产品在保质期内便出现了质量问题,这时就可能还仍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
二、合同履行期限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交付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
1、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
(三)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
(四)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合同履行期限包含保证期吗?通过小编以上的解答,相信大家都应该明白了这个问题,保证期是不能早于或者等于合同履行的期限的,如果遇到了这样的情况,都是当事人不懂或者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造成的,履行期限是不包含保证期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郑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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