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维护签订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以及权利保障。但是在实际实施中难免会遇到某一方违约等情况的出现,那么如果其中一方未约定合同履行期限会承担那些后果呢?今天律图将会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当时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期限的后果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综上所述,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未约定合同履行期限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履行合同的相应规定是签约合同双方的法律责任。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就应该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以及相关的履行期限,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铁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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