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证据互补的作用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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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通过间接证据间的相互印证,各项单独证据的真实性得到确保。间接证据的互补有助于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明体系或证据锁链,对案件审理有显著的帮助。
间接证据互补的作用是什么

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情况,因此需要相互佐证才能发挥更大的证据效力。现实案例中,不可能都有直接证据如此理想,因此对于间接证据的有效利用也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间接证据互补的作用是什么呢?律图为您解答。

一·、孤证不能定案

在那些只有间接证据的案件中,各项间接证据属于 具有证据价值的信息链条。假如这些信息链条是孤立存在而不是相互连接的,那么,这些证据仍然属于 “孤证”。而真正将这些证据信息链条连接起来的,恰恰在于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关系。通过证据之间的 相互印证,那些本来孤立存在的间接证据就开始发生了逻辑上的联系,相互之间在事实信息方面发生了重 合或者交叉,使得本来具有独立信息来源的间接证据发生了有机的联系。

二、间接证据互补作用

间接证据的相互印证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产生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1)通过相互印证,各项间接证据的真实性得到了验证;(2)通过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那些存在矛盾的间接证据最终被裁判者 所排除,其余得到采信的间接证据之间不再存在矛盾,各项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合理的 排除;(3)通过各项间接证据的相互印证,全案证据指向同一案件事实,裁判者得出的事实结论是唯一的, 排除了对证据是否真实和案件事实是否成立的合理怀疑;4)通过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避免了间接证据 孤立存在的状态,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证明体系或证据锁链,排除了犯罪事实没有发生或者被告人没有实施 犯罪事实的可能性。

三、间接证据互补与口供补强规则

我国刑事诉讼法一直有一项基本的证据原则: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的,不得定罪判刑。而根据《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34条的规 定,根据被告人供述提取到了隐蔽性很强的物证、书证,“且与其他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的证据互相印证,并 排除串供、逼供、诱供等可能性的,可以认定有罪”。按照较为权威的解释,这一规定标志着口供补强规则在我国刑事证据法中的正式确立。

综上所述,间接证据互补的作用还是相当明显的,在现实案例中的运用也不在少数。通过间接证据间的相互印证,各项单独证据的真实性得到确保。间接证据的互补有助于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明体系或证据锁链,对案件审理有显著的帮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贵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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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的认证标准,电子证据能否作为直接证据
[律师回复] 电子证据的认证标准,电子证据能否作为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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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对电子证据法律本质属性的一种误解。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分类是以其是否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标准所做的一种分类。电子证据是电子物证、电子书证、电子视听资料的混合体,在不同情况下,其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出现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出现,我们不应该以其易破坏性而否认其直接证明案件真实性作用。
电子证据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予以运用,也不排除作为间接证据运用,这是由电子证据的多重属性所决定的
电子证据的认定标准:
1、电子证据的客观性标准
首先,电子证据的形式必须是客观的。从电子证据存在形式看,电子数据是以电磁、光盘等物理形式存在于半导体芯片、磁盘等载体上,尽管用于记载数据信息的电磁等不能被人们直接感觉到,但它是一种切实存在,承载电子数据的载体,如半导体芯片、磁盘、光盘等介质。因此,“如果单从电子数据存在形式看,所有的电子数据都是客观的。”
电子证据是否具有客观性,还要看其内容是否是客观事物的反映。具体地说,产生电子数据信息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应当正常运行和工作,电子数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在进行正常业务中形成且在业务完成或稍后即输入的。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存在疑点的电子证据和电子证据中比较专业的问题可以通过鉴定的方式对电子证据的生成、传输、储存、输出全过程及电子证据本身做出判断结论。
一般情况下以下的电子证据可以认定为真实可靠:适格证人向法庭提交的在法律上可采纳作证据的书面陈述;使用者经常使用的正常的计算机系统生成和存储的电子证据;经公证证明为真实可靠的电子证据;经专家鉴定为真的电子证据;有确切证据证明电子证据复印件与原件完全等同的电子证据;当事人之间经长期业务往来所形成的电子合同;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电子证据。
2、电子证据的关联性标准
电子证据的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必须与案件中的待证事实有客观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中的有关待证事实”,“证据的关联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能够成为诉讼证据的决定性因素。”
对电子证据而言,如想被法官采纳,它必须能以其内容有效地解决诸如以下问题:
首先,这个电子证据能够证明什么事实;
其次,这个事实对解决案件中的争议问题有没有实质性意义;
最后,法律对这种关联性有没有具体的要求。通过回答这三个问题,人们就可以比较准确地把握具体的电子证据的关联性了。
3、电子证据的合法性标准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的某些事实必须是以法律规定的特殊形式存在,并且证据的提供、收集、调查和保全符合法定程序”由此可见,作为证明根据的材料无论是否具备合法性,都可以用以证明案件情况,但并不是每一件证据都能在具体的司法和执法活动中被采用。合法性是采用证据的重要标准之一。
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形式,与传统证据相比有其特殊性。一般认为,储存在计算机内的数据都可以被销毁、改变,所以应将储存在计算机内的数据打印出来。而且各种加密技术都有解密的可能。此外,发生争议的双方将原始数据稍加改变,就可能改变最初始自动生成的原始文件内容,从而使电子证据能否被接受出现问题。
该法规定:“如果电子形式的报告、备忘录、记录或数据汇编系在业务活动中以正常程序制作的,则不得以系传闻为由,对该备忘录、报告、记录或数据汇编予以排除,但如果有证据证实,该备忘录、报告、记录或数据汇编在传达、存储方式或环境方面存在失实情况,则应予以排除。”
笔迹鉴定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笔迹鉴定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没有要求作为证据的录音需要对方同意,但不能非法取得、侵犯他人隐私。
  
一、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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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音、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我国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有规定,如民诉法第69条规定,“人民对视听资料,应当辩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而《若干规定》第69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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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间接证据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吗,间接证据定案的原则?
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具体有以下几点原则:1、间接证据必须查证属实。2、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3、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构成锁链。4、间接证据之间以及它们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5、间接证据所形成的证明体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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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吻的照片能作为出轨证据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照片可以作为证据,合同是书证,原则上应当提交原件,照片作为其复制形态,在法律上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的,但其证明效力要低一些,并且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认定。
《民事诉讼法》68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因此,作为当事人首先应当尽量提交原件,特别是合同这样重大的书证,涉及当事人的重大利益,一般应当保存有合同原件正本的。
当然,如果因特殊情况,当事人无法提交书证原件,在这种情况下提交照片的,也是可以的,但在双方质证起来,说麻烦一点,提供照片证据的一方举证责任大一些。
在诉讼中如果只有这一件证据,肯定是不够的。一定还需要提供照片的来源、其他人证物证等佐证,否则法官很单凭一张照片来认定合同内容等。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条最佳证据规则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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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吻时的照片,是否能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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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间接证据还是直接证据?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要注意证人证言的来源是否合法,也就是对证据能力的审查,看它是否有准入资格。要强调自愿性原则,看证人是否自愿作证,还是公安人员采取逼供、诱供、欺骗的方法取得证据。用非自愿方法取得的证言,属于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应一律排除。这是由言词证据易变化、易受取证方式影响的特点决定的。
其次,要注意审查证人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无利害关系。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作出的关系到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言,它的证明力有限,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有其他的证据进行补强。
再次,要考虑证人作证时是否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如威胁、引诱),证人的品格是否良好,有无劣迹等等。这些因素要综合考虑,以判断证言真伪。
最后,要注意言词证据之间合理矛盾的存在。如果多个证人之间,证人与被告人或被害人之间,就同一事件的任何细节的回忆和描述都相当一致,这是不符合人的记忆规律的,尤其是人们在遇到突发的事件时。许多案件中常见就某一情节,多个言词证据之间存在不少矛盾,有时矛盾还比较大,如对同一辆车的回忆有人说是红,有人说是绿,但只要能证明同样的时间和地点确有这样一辆车存在,并与其他的证据相印证,这样也可以达到证明标准。其实这种有矛盾的言词证据,证明力反倒较强。
证人证言的证明力排序规则大致是:与被告人有亲属或密切关系的人的证言小于普通证人证言;内容稳定一致的证人证言优于内容不稳定的证言。多个证人或证人与被告人、被害人同时就某一情节作证时注意允许合理矛盾的存在,过于一致的言词证据证明力反倒较低。
接吻的照片可以作为出轨证据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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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照片可以作为证据,合同是书证,原则上应当提交原件,照片作为其复制形态,在法律上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的,但其证明效力要低一些,并且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认定。
《民事诉讼法》68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因此,作为当事人首先应当尽量提交原件,特别是合同这样重大的书证,涉及当事人的重大利益,一般应当保存有合同原件正本的。
当然,如果因特殊情况,当事人无法提交书证原件,在这种情况下提交照片的,也是可以的,但在双方质证起来,说麻烦一点,提供照片证据的一方举证责任大一些。
在诉讼中如果只有这一件证据,肯定是不够的。一定还需要提供照片的来源、其他人证物证等佐证,否则法官很单凭一张照片来认定合同内容等。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条最佳证据规则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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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证据的条件性是什么?间接证据的作用有哪些?
1、在调查中,间接证据表明,犯罪分子往往是前兆。2、间接证据是一个功能强大的工具,获得直接证据。3、间接证据是直接证据,以确定有效的方法,许多情况下可以提高证据的证明力。4、如有必要,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可以认定案件的主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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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吻的照片能作为出轨的证据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照片可以作为证据,合同是书证,原则上应当提交原件,照片作为其复制形态,在法律上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的,但其证明效力要低一些,并且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认定。
《民事诉讼法》68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因此,作为当事人首先应当尽量提交原件,特别是合同这样重大的书证,涉及当事人的重大利益,一般应当保存有合同原件正本的。
当然,如果因特殊情况,当事人无法提交书证原件,在这种情况下提交照片的,也是可以的,但在双方质证起来,说麻烦一点,提供照片证据的一方举证责任大一些。
在诉讼中如果只有这一件证据,肯定是不够的。一定还需要提供照片的来源、其他人证物证等佐证,否则法官很单凭一张照片来认定合同内容等。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条最佳证据规则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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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吻的照片能作为出轨的证据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照片可以作为证据,合同是书证,原则上应当提交原件,照片作为其复制形态,在法律上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的,但其证明效力要低一些,并且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认定。
《民事诉讼法》68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因此,作为当事人首先应当尽量提交原件,特别是合同这样重大的书证,涉及当事人的重大利益,一般应当保存有合同原件正本的。
当然,如果因特殊情况,当事人无法提交书证原件,在这种情况下提交照片的,也是可以的,但在双方质证起来,说麻烦一点,提供照片证据的一方举证责任大一些。
在诉讼中如果只有这一件证据,肯定是不够的。一定还需要提供照片的来源、其他人证物证等佐证,否则法官很单凭一张照片来认定合同内容等。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条最佳证据规则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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