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申请书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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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通则条款,我们可以梳理出精神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1、自然状况。2、简要案情。3、申请的理由。综上所述,出现了精神伤残,首先要将事实调查清楚,查出原因后,分析造成精神伤残应该适用什么标准,然后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委托律师或自行撰写精神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申请书。

精神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申请书

一、精神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申请书

精神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申请书,属于司法鉴定申请范畴,申请书主要依据2015年12月24日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进行书写。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根据通则条款,我们可以梳理出精神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自然状况

2、简要案情

3、申请的理由。

二、什么是精神伤残

精神伤残是指精神损伤达到了不可逆的程度,即出现了终身影响个体生活和社会功能的精神障碍或精神问题。

精神伤残多为脑器质性损伤,而这类问题设计与脑外伤有关的法医学问题。

三、精神伤残等级的划分

目前,我国精神伤残程度的评定采用“三分法”,即重伤害、轻伤害轻微伤害。

重伤害是精神障碍致使精神疾病者的生活自理能力严重受损,或缺乏劳动或学习能力,或精神障碍表现为经常性的危险或冲动行为,需要监护者,如颅脑创伤所致智力、记忆、精神病性障碍及继发脑损伤的癫痫性精神障碍等。

轻伤害是只精神障碍严重影响伤病者的职业劳动或学习能力。

轻微伤害是指损伤程度未达到轻伤害,但对伤病者的职业劳动或学习能力确有一定影响。

如果是由于工伤导致的精神伤残,则可以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 ),工伤级别区分为十级。

综上所述,出现了精神伤残,首先要将事实调查清楚,查出原因后,分析造成精神伤残应该适用什么标准,然后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委托律师或自行撰写精神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申请书。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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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军人伤残2019年残残鉴定四级精神残,病情加重。今年要求升三级,结果降了。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四级残疾证是有补助并享受优惠政策的。 残疾人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三、残疾人如何申请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 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威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申请具体流程如上图所示。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程序相同。 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根据《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1997第37号令)规定:本省行政区域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时未达到比例的单位,每年度必须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残疾人劳动者都有哪些权益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用工单位在职工的招用、聘用、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并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应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六、国家对下岗的残疾职工再就业有什么优惠措施 下岗残疾职工自谋职业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应协助所在企业帮助他们选择项目、安排培训,工商、税务等部门和街道、社区在办营业执照、减免税费、落实经营场地、筹集资金等方面提供服务。 再就业中心为进入中心的下岗残疾职工提供岗位需求信息,利用现有的资金、技术场地、设备进行进行针对性的转业、转岗训练。对参加培训取得证书的,职业介绍机构要在半年内提供三次职业介绍。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的1.5的比例的单位,在招录人员时应先安排下岗残疾职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需的工勤人员,有适合残疾人岗位的,应优先安排下岗残疾职工。 七、国家对盲人从业保健和医疗按摩有什么措施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扶持盲人按摩人员开办个体、私营及其他形式的按摩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盲人按摩机构、安排盲人按摩人员就业。社会医疗机构的按摩、推拿科室和有按摩业务的饭店、浴室、保健康乐机构应优先录用获得相应从业资格的盲人按摩人员。 八、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享有哪些权利 《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习;残疾人家庭应当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 九、社区如何解决“三无”残疾人的生活问题 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属城镇户口的,由社会福利院收养或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救济金;属农村户口的,由所在农村基层组织,按五保户供养的办法,保障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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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8、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30%(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30%(双重赔偿系数)。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过错原则,受害人本身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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