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认定后想辞职,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确保工伤相关待遇已落实。若已完成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核算应享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确认单位已支付或社保机构已发放。
其次,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书面通知应明确辞职意向及离职时间。
最后,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返还单位财物等。若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依当地规定)。需提醒,辞职可能影响后续工伤保障及待遇领取,决定前应充分了解自身权益。
二、工伤认定后单位有无赔偿义务
工伤认定后,单位通常有赔偿义务。若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在工伤保险基金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之外,单位也需承担一定费用。比如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若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所以,无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后单位都存在相应赔偿义务,职工可依法依规向单位主张权益。
三、工伤认定后做伤残还是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后,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表述不准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它包含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十个伤残等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三个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如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所以,完成工伤认定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规定提交材料,以保障自身权益。
工伤认定后想辞职该怎么做?除了需按规定提前向单位提交辞职申请外,更要关注工伤待遇的衔接问题。比如辞职后能否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的申领是否有时间限制?若单位以辞职为由拒绝支付相关工伤待遇,又该如何维权?此外,辞职前是否需要确认工伤鉴定等级已完成?这些细节往往影响权益保障。如果您对辞职后的工伤待遇结算、补助金申领流程等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您理清权益边界,避免因操作不当错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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