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二胎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江丽春律师
江丽春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94人
专家导读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法定情形,而女职工生育二胎却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情形,所以说,用人单位不能以女职工违法生育二胎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生二胎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

现目前,国家开始放开二胎政策,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期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相关单位要给以一定的假期。那么,女职工生二胎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针对这个问题,小编给大家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女职工生二胎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而第十五条又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因此,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与违法生育二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然而,随着2012年4月18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开始实施,这一观点却发生了变化,因为《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这就预示着即使女职工违法生育二胎,依然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同时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由此可见,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生育二胎的,用人单位只能降低其一些待遇,或者给予纪律处分,而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法定情形,而女职工生育二胎却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情形,所以说,用人单位不能以女职工违法生育二胎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即使是女职工违法生育二胎,也适用《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属于违法解除,要向怀孕女职工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针对“女职工生二胎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这个问题给大家做的相关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明确显示,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不能和其解除劳动关系,相反,女职工生育二胎是一个特殊情况,用人单位还要根据相应的情况给予特殊的照顾。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衡阳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3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女职工生二胎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4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7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8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4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1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2****57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8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2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6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1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0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5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7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5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单位二胎准生证明是怎样的?
单位二胎准生证明之中会包含职员的名字、开具证明单位的名称、以及单位经办人的名字,然后也需要写明职员的结婚日期、结婚对象的名字等的内容,再者在证明之中需要写上“满足准生证办理条件等的字样”。
10w+浏览
我有个同学,大学毕业出来工作有几年了,现在也是结婚生孩子了,目前是打算生第二胎,但是现在是还在得规则,那有二胎准生证单位管吗
[律师回复] 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就行。
必须要啊,这是最起码的。
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要办理好二胎准生证后,才能怀孕。关于单独二胎申请准生证的规定,只有所在省份正式颁布了“单独二胎”的相关政策后,“单独”夫妻才可以办理二胎准生证。办证时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和独生子女方父母的户口及其中一人的身份证、母亲的1寸登记照两张。以上就是对有二胎准生证单位管吗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单独二胎是单独二孩吗?
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现在不想生二胎的人数占了53%,有意愿生二胎的人数占了21%。农村想生二孩的意愿高于城市,据数据统计,城市和农村对二胎的意愿比例为农村55%-城市29%。
10w+浏览
头胎残疾 单位批准生了二胎 现头胎残疾已经去世 算独生子女吗?
[律师回复] 国家对低保的一般规定如下(各地均有当地标准规定):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二、申请城市低保待遇 (一)申请城市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当地常住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3、申请人家庭中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按有关规定,认定属于不具备工作能力或工作条件(如学生或需在家照顾幼儿、病人或伤残人员的对象等);
②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先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计划。
(二)有下列情况的家庭,不予或取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1、可核定的家庭月人均收入虽然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参照水、电、话费等消费情况);
2、拥有非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汽车、摩托车等高档消费品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独二胎申请流程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核实并盖章。
10w+浏览
女职工违规生育二胎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2012年4月28日之前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直接依据该法规解除未婚生育、违规生二胎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者在单位规章制度中将此列为行为,按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当时在一些地方还是得到有关部门支持的。而有些地方性法规也是直接规定违规生育的女职工可以直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2012年4月28日起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了一个很显著的变化,就是删除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而且在第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另外,今年最高院亦以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将违规二胎列为行为,再按解除违法生育职工的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故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解除违法生二胎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谨慎。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批评教育、不发工资或发病假工资等方式对待。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3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女职工违规生育二胎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2012年4月28日之前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直接依据该法规解除未婚生育、违规生二胎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者在单位规章制度中将此列为行为,按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当时在一些地方还是得到有关部门支持的。而有些地方性法规也是直接规定违规生育的女职工可以直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2012年4月28日起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了一个很显著的变化,就是删除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而且在第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另外,今年最高院亦以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将违规二胎列为行为,再按解除违法生育职工的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故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解除违法生二胎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谨慎。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批评教育、不发工资或发病假工资等方式对待。
女职工违规生育二胎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2012年4月28日之前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直接依据该法规解除未婚生育、违规生二胎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者在单位规章制度中将此列为行为,按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当时在一些地方还是得到有关部门支持的。而有些地方性法规也是直接规定违规生育的女职工可以直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2012年4月28日起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了一个很显著的变化,就是删除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而且在第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另外,今年最高院亦以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将违规二胎列为行为,再按解除违法生育职工的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故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解除违法生二胎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谨慎。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批评教育、不发工资或发病假工资等方式对待。
女职工违规生育二胎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2012年4月28日之前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直接依据该法规解除未婚生育、违规生二胎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者在单位规章制度中将此列为行为,按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当时在一些地方还是得到有关部门支持的。而有些地方性法规也是直接规定违规生育的女职工可以直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2012年4月28日起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了一个很显著的变化,就是删除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而且在第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另外,今年最高院亦以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将违规二胎列为行为,再按解除违法生育职工的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故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解除违法生二胎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谨慎。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批评教育、不发工资或发病假工资等方式对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事业单位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有哪些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独二胎政策的利弊
目前我国男女比例失衡的状况较为严重,这是由于长期守旧的重男轻女等传统观念所造成的。许多父母在一胎生育时都会“选择性生育”,这更会家居性别比例失衡的情况。目前我国由于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导致年轻人快速减少,人口老龄化加剧,人口红利逐渐消失。
9w浏览
我单位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我二胎休假期间单位工资福利都有,请问还有生育补贴吗?
[律师回复]
1、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适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做法处罚限定》,但适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暂行限定》(2012年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
2、第十八条有下列做法之一的,予以警告或者记过处罚;情节较重的,予以降低职位等级或者撤职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炒鱿鱼处罚: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人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背国家限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背廉洁从业纪律的做法。有前款第(一)项限定做法的,予以记过以上处罚。
3、第十九条有下列做法之一的,予以警告或者记过处罚;情节较重的,予以降低职位等级或者撤职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炒鱿鱼处罚:(一)违背国家财政收入上缴有关限定的;(二)违背限定使用、欺骗财政资本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的;(三)私行设定收费事项或者私行改变收费事项的范围、准则和爱人的;(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或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五)违背国有资产管理限定,私行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六)在招标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中违背有关限定,导致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七)其他违背财经纪律的做法。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女职工生二胎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