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单位能否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符合法定情形。
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过错,单位可依据法律规定即时解除,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出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等情形,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但要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当出现企业破产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法定的经济性裁员情形时,单位也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并按法定程序进行。总之,单位解除需有合法依据和正当理由。
单位可以解除30年工龄的长期合同,但需符合法定情形。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情形,单位可单方解除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等,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三、单位能否解除患病职工的合同
单位能否解除患病职工的合同,需分情况判断。
根据《劳动合同法》,患病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时长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若医疗期满后,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若职工存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使在医疗期,单位也可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
除了明确单位能否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实际中更要关注解除的合法性与后续权益。比如,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胜任工作经调岗仍无法胜任等法定情形,单位可依法解除;但若是违法解除,员工有权主张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此外,解除时的工资结算、社保转移等细节也易引发纠纷。如果你正面临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争议,或是想确认自身权益是否受损,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理清法律边界,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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