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方),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社保代理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种代理方式,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社保代理"是未来企业用工和劳动者个人享受社保的方式之一,这个行业在中国也逐渐走向成熟。
二,社保代理收费标准
社保代理机构一般服务对象包括个人、自由职业者、外企、合资、民营、私营企业及其代表处、分公司有办事机构的公司企业。针对于不同的人群和公司,收费标准也是有所差异。全国社保代理机构也很多,不同的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可能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般来说,企业自行缴纳保险费,代理公司收取代办费:a、合同120元/人,b、(养老、工伤、生育)180元/人,c、失业保险300元/家,d、医疗保险500元/家。另外,企业自行缴纳保险费包年客户(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劳动执法年审):3人以下2000元/家,5人以下2500元/家,8人以下3000元/家,15人以下3500元/家,25人以下4000元/家。还有一个是代缴费包年客户社保代理收费是:3人以下3000元/家,5人以下3500元/家,8人以下4000元/家,15人以下4500元/家,25人以下5000元/家,其中所缴纳保险费不包含在内,保险费由对方企业按实际缴纳费用划入代理公司账户。
综上所述,社保代理作为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种形式,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是认可的,并且这种代理方式在我国的发展前景也是很广阔的;社保代理收费标准既有人群、企业差异,也有显著的地域差异,上文所列举的标准供大家参考,具体信息,欢迎咨询律图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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