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通过扣留的方式将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便今后的赔偿能得到有效的保障。那在现实生活中,受害人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呢?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
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对方避而不见,或者干脆逃逸,那么在起诉到法院之前,受害方当事人要先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请求法院在诉讼之前控制肇事车辆。这样,可以大大降低诉讼风险,使伤者的治疗费用、受损财产的赔偿得到保障,大大减少肇事责任方下落不明、变卖车辆、逃避赔偿的可能。
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之后,受害方当事人会由被动变为主动,比如,一些从事营运的肇事车辆一旦被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营运肯定受到影响,肇事方就会变得很积极,而不是拖、赖,以求尽快解决;
对于肇事的外地车,如果不进行诉前保全,交警部门在对车辆进行扣押10日后就必须放车,这样很可能造成肇事司机逃跑,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都不利。而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查封肇事车辆后,被告往往主动找到法院要求调解,这样不仅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同时还能够让肇事者及时取回车辆,尽量挽回损失;
对于一些政府公务用车肇事,一旦被采取保全措施,肇事方考虑到会给用车带来不便,在解决纠纷时,也非常积极。
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时限是多久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应注意的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