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7-05
浏览10w+
徐清岑律师
徐清岑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7万人
专家导读 1、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9%(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7%,个人2%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5%。

{ArticleTitle}

虽然说现在大部分黑龙江企业都会为职工缴纳全部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可是很多人对五险一金的知识了解的并不多。五险一金和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其中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用到的时候最多。每个省市都有关于五险一金的规定,那么黑龙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下面请看律图小编的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黑龙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1、养老保险

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9%(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7%,个人2%

3、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5%;

4、工伤保险

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

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6、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二、黑龙江五险一金有哪些作用?

1、个人缴得越多,单位为你投入也就越多。五险一金缴费是同样的基数单位和个人承担不同比例,单位缴费是个人缴费的约2倍左右。

2、社保公积金缴费是免税的,不但缴纳时不扣个人所得税,待遇领取时不扣个人所得税,而且专用账户也不扣利息税;而如果作为工资发给本人,是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存入银行的话还会有利息税。

3、缴纳养老保险满足最低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可以一直领取到去世,而且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只增不减”,每年会调整增资,可以使老年得到稳定可靠保障。

4、缴纳医疗保险可以获得医疗保险报销;如果在职缴费累计满足最低年限后,退休后能够不用再继续缴纳基本医疗费而可以享受比在职报销水平更高的医保待遇。

5、缴纳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和分娩手术的费用。而且,生育保险费是完全由单位承担的。

三、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由此可见,黑龙江市民购房的时候如果用公积金贷款的话,会节约一大笔开支。黑龙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缴纳基数是决定账户金额的主要因素。其中社保缴纳比例通常由省社保中心确定,公积金的具备缴纳比例是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但是要在合理范围内,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2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黑龙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键咨询
  • 144****14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0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1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2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3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0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3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2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3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3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7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5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1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6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2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养殖水面和机动地等农村土地,应当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江苏五险一金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0.8%。公积金缴存的比例根据单位的性质不同,缴存的比列也有所不同,但一般都是在8%-12%之间。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黑龙江省市级医院报销比例2020年是多少
[律师回复] 黑龙江村民参加农村医疗保险后,若产生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以及时获得赔偿。那么,黑龙江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据了解,黑龙江省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分为住院报销和门诊报销两种情况,并且在不同级别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不一样。住院报销比例在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90,起付线100元在县市、区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500元在县域外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45,起付线1000元患者在省内邻县医疗机构住院按县域内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报销未经转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县域外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25报销,起付线1000元未经转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其它医疗机构住院的按10报销,起付线1000元。门诊报销比例2016年,门诊统筹资金额度为每人每年100元,群众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都可以使用此项资金,且不限制报销类别,如:辅助检查、化验、门诊手术、门诊观察床等项目,做到门诊诊疗项目能报尽报。门诊统筹资金在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90,无起付线,个人封顶线为100元。门诊统筹资金在县市、区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70,无起付线,个人封顶线为100元。律图提示:黑龙江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黑龙江省农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最高是90,但如果在县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为70。至于门诊报销,无起付线,个人封顶线为100元。
快速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当前372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2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黑龙江产假多少天
黑龙江地区的生育假期时长,女职工基本产假为98天,产前可休15天,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一孩增15天,引产15天,流产42天。 婚假为15天,参与婚前医学检查可增10天,工资照发。 产假从预产期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可达四个月。 陪产假为男方照顾女方的特定时间。
10w+浏览
劳动纠纷
2020年。黑龙江省农合。在海南报销比例是多少
[律师回复] 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分两类,参考如下:
一、本省内看病本省内看病,主要为住院及门诊报销,流程参考下图
二、省外看病,省内报销参考如下省外看病住院才能报销,门诊的不能报。报销需要回老家(参保地)报销时大概需要的手续有:
1、住院病历
2、费用清单
3、住院发票
4、疾病诊断书
5、出院小结
6、身份证、户口本
7、合作医疗本(或证、卡)
8、转院手续或证明(单位打工证明或急诊证明)
不属于新农合报销范围:
(一)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四)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八)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报销标准(一) ?乡镇(区)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起付线100元;县(市、区)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500元;县域外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45,起付线800元。凡未经转诊到县域外及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25报销,起付线800元;到省外就医的按10报销,起付线800元,越级转诊则不予以报销。
(二)特殊大病门诊补偿。
???
1、5种特殊大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脏器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系统性红斑狼疮和慢性白血病。
2、补偿标准。患以上5种特殊大病在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按就诊医院级别比例补偿,年度内只扣除一次起付线,每季度报销一次,封顶线为100,000元(含住院医药费)。
(三)慢性病门诊补偿
1、21种慢性病。
(1)高血压;
(2)糖尿病;
(3)冠心病;
(4)脑卒中;
(5)恶性肿瘤;
(6)肺心病;
(7)慢性心力衰竭;
(8)肺结核;
(9)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10)乙肝;
(11)风湿性心脏病;
(12)慢性肾炎;
(13)肝硬化;
(14)精神分裂症及情感性精神病;
(15)癫痫;
(16)造血系统疾病;
(17)风湿性关节炎;
(18)类风湿性关节炎;
(19)甲亢;
(20)胰腺炎;
(21)哮喘。
2、诊断与治疗。慢性病患者首先应在辖区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首诊医生填写《慢性病患者门诊病志》,《慢性病门诊患者登记册》,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工作人员定期将登记情况上报到市合管办备案。慢性病患者须持《慢性病门诊病志》和《慢性病门诊就医卡》在市合管办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因病情需要到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需经市合管办批准。? ??(四 )?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苯丙酮尿症和尿道下裂14种重特大疾病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执行时间为1年。报销标准为定点医疗机构限价总费用的70,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医院治疗的重特大疾病,按县级及县级以下报销标准予以报销,且患者就医时只需缴纳该医院承诺的最高医疗费用作为住院押金,各承诺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患者多交,治疗过程中费用超过承诺费用时,由医疗机构暂行垫付。总共22种重特大疾病必须由各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初步筛查,由当地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转诊(其他转诊方式无效),由中标定点医院对具备相应手术指征的按照本疾病临床路径实施治疗,凡需内科治疗的按照本疾病临床路径实施全程规范化治疗。对艾滋病患者先由具备诊断条件的三级医院或省、市级疾控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由合作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患者再到重特大疾病承诺定点医院就医。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72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请问黑龙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律师回复] 黑龙江村民参加农村医疗保险后,若产生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以及时获得赔偿。那么,黑龙江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据了解,黑龙江省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分为住院报销和门诊报销两种情况,并且在不同级别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不一样。住院报销比例在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90,起付线100元在县市、区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500元在县域外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45,起付线1000元患者在省内邻县医疗机构住院按县域内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报销未经转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县域外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25报销,起付线1000元未经转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其它医疗机构住院的按10报销,起付线1000元。门诊报销比例2016年,门诊统筹资金额度为每人每年100元,群众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都可以使用此项资金,且不限制报销类别,如:辅助检查、化验、门诊手术、门诊观察床等项目,做到门诊诊疗项目能报尽报。门诊统筹资金在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90,无起付线,个人封顶线为100元。门诊统筹资金在县市、区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70,无起付线,个人封顶线为100元。律图提示:黑龙江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黑龙江省农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最高是90,但如果在县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为70。至于门诊报销,无起付线,个人封顶线为100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黑龙江诈骗罪标准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黑龙江诈骗罪标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黑龙江在辽宁大连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律师回复] 不同种类的医保报销比例也不一样,常见的医保类型为:
1、农村医保报销比例门诊的话,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住院的话,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大病按医疗费用的金额分段补偿,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少儿医保报销比例门诊的话,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内,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甲类药报销80%,乙类药60%,诊疗项目90%(单次报销不超过120元);门诊大病报销的话,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相应专科治疗费用60%;连续参保时间满12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75%;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支付9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快速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当前372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请问黑龙江新农合省内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黑龙江村民参加农村医疗保险后,若产生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以及时获得赔偿。那么,黑龙江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据了解,黑龙江省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分为住院报销和门诊报销两种情况,并且在不同级别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不一样。住院报销比例在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90,起付线100元在县市、区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500元在县域外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45,起付线1000元患者在省内邻县医疗机构住院按县域内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报销未经转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县域外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25报销,起付线1000元未经转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其它医疗机构住院的按10报销,起付线1000元。门诊报销比例2016年,门诊统筹资金额度为每人每年100元,群众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都可以使用此项资金,且不限制报销类别,如:辅助检查、化验、门诊手术、门诊观察床等项目,做到门诊诊疗项目能报尽报。门诊统筹资金在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90,无起付线,个人封顶线为100元。门诊统筹资金在县市、区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70,无起付线,个人封顶线为100元。律图提示:黑龙江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黑龙江省农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最高是90,但如果在县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为70。至于门诊报销,无起付线,个人封顶线为100元。
请问黑龙江工伤保险缴费比例2017年的新标准是怎么样的,不同工种有不同的风险程度,工伤保险缴费是不是有所不同
[律师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保险法,黑龙江工伤保险缴费比例2017年新规定为:
一、关于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见附件)。
二、关于行业差别费率及其档次确定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各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统筹地区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
三、关于单位费率的确定与浮动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工伤保险费率,并可依据上述因素变化情况,每一至三年确定其在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是否浮动。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统筹地区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低于本地区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2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浙江标准
养老保险:企业14%,个人8%;医疗保险:企业11.5%,个人2%;失业保险:企业2%,个人1%(农民不交);生育保险:企业1.2%,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工伤保险:企业0.8%,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住房公积金:企业12%,个人12%。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有规定滞纳金收取标准吗
[律师回复]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
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
黑价联〔2016〕23号。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
为维护基层法律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6〕2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下列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1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标的额10万元及以下的,按标的额3收费
2.标的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按2收费
3.标的额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按1收费
4.标的额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按0.5收费
5.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0.2收费。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在以上标的额比例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每件法律服务费最低收费额500元,最高收费额不得超过8万元。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四、代理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与委托人单独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共同明确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项目和内容,收费标准可由双方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
五、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3〕1号)中有关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
2016年5月16日。
有个朋友在黑龙江呆了好几年了,他说哪里的土地挺便宜的,所以我也想去哪里承包土地,因此提前了解一下黑龙江农村土地承包的条例。
[律师回复] 黑龙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一条 [承包经营权取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取得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采取其它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二条 [成员界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一)本村出生且落户的;

(二)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三)本村村民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

(四)刑满释放户口迂回本村的;

(五)其他经合法途径将户口迁入本村,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本条例实施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第三条 [妇女权益]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取“村规民约”和少数服从多数等办法,限制或剥夺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四条 [承包方权益]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五条 [经营权流转]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承包地。
第六条 [分户和并户]承包期内,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家庭分户的,由家庭内部自行决定承包经营权分割。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承包地的家庭并户的,承包经营权不得合并。
第七条 [权属确认]农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八条 [土地征用J农户承包地被依法征用,承包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没有依法足额获得土地补偿费的,有权拒绝交付土地。
第九条 [权益放弃]承包期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协议,承包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在本承包期内不能再次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条 [失地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征地后失去生活保障的农民,应当实行优惠的就业、安置政策,符合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当纳入社会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保障 > 黑龙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顶部